寫作館小學作文 初中作文 高中作文
保存到桌面
手機版首頁 > 初中作文 > 中考作文 > 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選8篇)作文

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選8篇)作文

 作者: | 閱讀: 7.49W 次

篇一: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選8篇)

預案

一、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範圍與等級劃分

(一)事件的範圍

考試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進行的各類考試在試題命制、印刷、運送、保管、施考、評卷等環節出現的失密、泄密和違規事件。本預案所指的教育考試主要包括:學校組織實施的全校期中、期末考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委託學校實施的各類教育考試;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省市主管部門等組織的各類職稱、職業技能、選拔考試。

(二)等級的確認與劃分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分爲兩個等級:重大事件、一般事件。

1、重大事件包括:

由於戰爭、地震、颱風、洪水、火災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造成考試不能進行;

大面積爆發傳染病或考場內突發危及人生安全的恐怖事件;

由於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交通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或者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

由於試卷在命題、印刷、運輸、保管等環節發生試卷被盜、丟失、私自提前拆啓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試卷泄密;

由於考試期間發生考生集體作弊、集體罷考,集體鬧事,圍攻、衝擊考點,毆打考試工作人員,損毀公共財產等情況導致考點秩序混亂,管理失控;

其他不可預測的重大事件。

2、一般事件包括:

試卷啓封后,發現試卷科目與本場考試科目不符,或者試卷數量與考場編排不符,或者試卷有缺頁、漏印、重影、損壞等情況;

考試過程中,發現試卷考題出現明顯錯誤;

語言聽力考試過程中,出現內容明顯錯誤、語音介質放音不正常或語音設備發生故障;

機(網)考過程中,考點突然停電;

機(網)考過程中,計算機出現病毒和軟件故障,或者局域網出現中斷、病毒和軟件故障等;

其他不可預測的一般事件。

二、預防與預警機制措施

(一)發現試題泄密和考試實施、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出現違規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內向考試主考人彙報,不得拖延;

(二)考試主考人立即向學校彙報,並按相關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

(三)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事件發生後立即報省考試院、教育廳或省市主管部門,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

(四)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三、應急處理措施及辦法

(一)因試題泄密、考試實施違規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的,學校根據有關文件和上級部署,宣佈考試延期舉行,做好對考生及社會的解釋、宣傳、安撫、善後工作,同時,做好啓用副題進行考試的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二)試卷在存放點被盜泄密,及時通報公安機關追查和採取措施,並派工作人員協助公安部門及時破案;

(三)試卷在運送途中發生意外情況泄密,應迅速通報公安機關,並請求增派警力保護現場,採取措施,隔離有關人員,全力保護試卷安全,防止泄密範圍擴大;

(四)考場錯發試卷,及時收回試卷,並妥善安排好已閱試卷的考生,直至該科試卷考試結束,避免試題泄密。

(五)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玩忽職守,致使考試工作遭受重大損失等違規情況的,要做好試卷清點,發現遺失的,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全力追回,並派有關人員配合追查工作。全力保護其它試卷安全,對無法追回試卷涉及的考生,做好補考工作;

(六)發生大範圍的羣體舞弊,及時會同省、市巡視人員處理,同時緊急通知省教育廳、省市招考辦或省市主管部門。

(七)考生考場滋事擾亂考場秩序,會同教育廳、省市巡視人員及公安人員及時制止處理,同時向教育廳、省市招考辦報告。

(八)及時會同宣傳部、信息中心和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立即對互聯網進行嚴密監控,防止與泄密、違規有關的信息在互聯網散佈,發現或得知有關網站發出此類信息立即將其封閉;根據需要,控制其他各種通訊手段的通訊範圍,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公安部門;

(九)在泄密、違規案件破案前,及時會同宣傳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聞媒體對泄密有關情況的報道和炒作;

(十)破案後,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篇二: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等級確認及劃分

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關於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並結合對學校產生的實際影響,按照災害嚴重程度,由高到低分爲(I—Ⅲ)3個等級:

(一)特別嚴重事件(I級):是指學校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二)嚴重事件(Ⅱ級):是指對學校人員和財產造成較大損害,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

(三)一般事件(Ⅲ級):是指對師生個人造成的損害,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自然災害。

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

(一)預報後的應急反應

根據有關規定,在政府發佈自然災害預報後,學校即可宣佈進入預備應急期。預備應急反應主要包括:

1、根據省市政府統一部署,啓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預案的執行情況;

2、按照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發佈躲避通知,必要時組織避災疏散;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災情檢測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生命線等工程的應急保護工作;

5、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6、防止自然災害謠傳或誤傳,不信謠、不傳謠,避免發生衍生災害,保持社會安定。

(二)災害發生後的應急反應

1、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後,在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校內應急工作,並根據災害等級,啓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2、自然災害發生後,學校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災情,主動保持與上級部門的不間斷聯繫,及時報告災情和應急進展情況,在政府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全校上下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全力以赴、妥善處置,在組織自救的同時,積極爭取救援,盡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校園漬水災害事件的處理辦法:

1、後勤管理處要做好校園漬水的防範工作,災情發生前必須貯備一定數量的沙袋、沙石、鐵鍬、洋鎬、雨衣、膠鞋、圍欄等排漬物資和工具,災情發生時可根據需要再進行增購。要做好學校水面固定抽排設備和校內移動抽排設備的日常維護,校內所有排水管網應定期進行清淤、疏通,確保主排水口暢通。

2、發生漬水災情時,相關單位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查看天氣預報,並與氣象部門保持聯繫,一旦降雨量達到大雨、暴雨和特大暴雨時,分別啓動相應等級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

3、由後勤管理處有關人員組成排漬應急處置組,積極協調政府相關部門及學校周邊單位,共同做好校園排漬工作。

4、排除漬水後,學校相關單位要做好校園清理消毒工作,杜絕病菌滋生,保障校園環境衛生安全。

5、漬水災害對師生財產及生活造成影響時,由學校黨辦、校辦統一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三、災害發生後應急措施的主要內容

學校在屬地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認真做好校內的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工作,同時配合省市部門做好人員搶救、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物資供應、災民安置、社會治安維護、次生及衍生災害防禦、接受救援、災害損失評估、涉外事務等工作。

四、善後與恢復

(一)一旦直接的應急任務和生命救護活動結束,應立即設立恢復中心,工作重點也應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後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要做到:

1、做好事故災難或自然災害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卹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繫保險公司賠付。

2、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信息發佈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校園秩序,疏導師生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3、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範,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4、總結經驗教訓。要及時工作總結,吸取教訓,引以爲鑑。對防災救災、執行應急預案不力或措施不當,造成損失擴大、矛盾激化者,要對有關責任人和單位進行追究責任。

5、配合公安消防、環保、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事故案件偵破或災害調查工作。

(二)災害事件結束後,學校各相關部門應加強有關預防措施,並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工作部、團委和各學院要配合後勤管理處加強學生日常防災、避災知識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篇三: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安全穩定類突發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學校從實際出發,根據事件的突發緊迫程度、形成的規模、行爲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發展蔓延的趨勢等,由高到低劃分爲4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件(I級):聚集事件失控,並未經批准在校外進行大規模遊行、集會、絕食、靜坐、請願以及實施打、砸、搶等,已形成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大規模羣體性事件;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其它視情需要作爲I級對待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級):聚集事件失控,校園網上出現大面積的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校內出現未經批准的大規模遊行、集會、靜坐、請願等行爲,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甚至癱瘓;其它視情需要作爲Ⅱ級對待的事件。

(三)較大事件(Ⅲ級):校園內出現各種涉穩橫幅、標語、大小字報,引發在校內局部聚集,並已形成影響和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的羣體性事件;其它視情需要作爲Ⅲ級對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級):事件處於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並引起聚集。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和社會的廣泛關注,師生或社會人員(包括學生家長)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爲,呈現可能會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其它視情需要作爲Ⅳ級對待的事件。

二、應急響應

(一)特別重大事件(I級)的處置

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向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及省市公安機關報告,請求協助維持秩序,根據情況採取相應措施,避免衝突加劇和學生受傷。專項工作組立即啓動預案,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理,成立現場指揮部,果斷處置,並將處置進展情況及時報省教育廳和省市人民政府。

學校相關單位要全力勸阻;如勸阻無效,要配合省市有關部門繼續做好維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會閒雜人員和別有用心的人進入遊行隊伍尋釁滋事。學校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動員和發揮黨政工團組織及學院黨政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和學生會以及學生黨員骨幹隊伍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切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學院不漏班、班級不漏人;教師不停課、學生不停學、師生不離校,加強校園管理和學生宿舍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針對師生和學校的恐怖襲擊事件發生時,要立即指揮疏散現場的師生員工和羣衆,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將受傷人員及時送往醫院救,若嫌疑人在現場,應立即採取措施將其控制或隔離在一定的區域內,若嫌疑人已逃離出校,要及時明確其逃離方向和其選擇的交通工具,進行追擊,同時報告公安部門,講清楚作案人的具體特徵,要求各類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同時要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二)重大事件(Ⅱ級)的處置

立即研究決定啓動工作預案,由學校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省教育廳和省市主管部門。根據事件起因,由分管校領導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化解矛盾。具體工作參照特大事件處置方式。

(三)較大事件(Ⅲ級)的處置

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應立即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啓動工作預案並立即報告省教育廳和公安主管部門。事件由涉事單位黨政負責人負責處理,其他部門予以協助。具體工作參照特大事件處置方式。

(四)一般事件(Ⅳ級)的處置

發現突發事件的苗頭時,及時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取證,通知涉及部門認真化解矛盾,及時解決、消除突發事件的苗頭和問題。事件發生後,善後處理工作主要由涉事單位負責,管理部門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三、處置工作注意事項

(一)保證信息暢通。實行及時報告制和涉事主要信息共享互通制。

(二)講究工作方法。一是要區分性質、依法依規、講究策略,立足於爭取大多數人,立足於緩解矛盾,立足於防止發生連鎖反應,立足於迅速控制事態;二是要適時準確運用政策法律武器,必要時可邀請學校法律顧問提供諮詢,參與處理;三是要做好相關證據、材料的收集和存檔;四是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輿論引導和宣傳教育工作。

四、善後與恢復

(一)屬於國際、國內重大熱點問題或有關國家、民族情感等敏感問題引發的政治性羣體事件,後期處置工作重點是:通過形勢報告會、座談會、講座等形式,加強正確的引導和教育,組織師生學習中央有關文件,開展法制教育,保護師生愛國熱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錯誤思潮,引導師生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上來。

(二)屬於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員傷亡、學生因心理疾病自殺、交通事故傷亡、身體疾病正常死亡等而引發的羣體性事件,後期處置工作重點是:對在事故中傷亡的師生進行人道主義撫卹或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積極配合公安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清理整治,切實解決校園及周邊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隱患問題,積極做好學生及家屬的思想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屬於校內體制改革中涉及師生切身利益問題以及學校辦學、基建工程等引發的羣體性事件,後期處置工作重點是:認真調查瞭解情況,及時解決問題,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落實;對要求合理、一時難以解決的,深入細緻地做好說服教育工作。關心和安排好有困難的教職工、離退休教職工的生活,審慎處理好涉及其切身利益的問題。

(四)事件結束後,學校相關單位要提出進一步改進的方法和措施,鞏固穩定工作局面,防止事件反彈,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認真總結,反思引發事件產生的原因和問題,對事件處理的經驗、不足和教訓加以總結分析並報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彙總整理,起草總結分析報告。

篇四: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網絡和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的分類與等級劃分

(一)網絡(含計算機應用系統)運行風險分類

1、自然災害(如地震、雷電、火災、洪水等)、事故和人爲破壞(如設備盜搶、設備損毀等)導致的物理類故障;

2、網絡通信設備、通信線路、電源電路及機房等基礎設施故障導致的基礎類故障;

3、計算機應用系統硬件設施或軟件系統故障(如軟件自身缺陷、系統崩潰、超負荷運行、數據容災備份等)導致的系統類故障;

4、網絡或計算機應用系統遭惡意攻擊(包括非法入侵、拒絕服務、篡改數據、漏洞病毒、惡意代碼、信息竊取等)導致的安全類故障。

(二)等級確認與劃分

1、Ⅰ級事件

長時間(時間長度不少於8小時)的全網性重大事件。造成校園網主幹中斷、校園“一卡通”業務整體癱瘓,或者造成大量用戶數據信息(金融數據)丟失。

2、Ⅱ級事件

較長時間(時間長度超過2小時,低於8小時)的全網性事件。造成校園網主幹中斷、重要校級信息系統業務中斷、校內部分區域網絡服務中斷等。

3、Ⅲ級事件

短時(時間長度超過30分鐘,低於2小時)的全網性事件。即校園網主幹中斷、重要校級信息系統業務中斷、校內部分區域網絡服務中斷。

二、網絡預防和預警機制措施

(一)預防預警信息

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通過實時監測,以及與國內外相關機構交流、收集安全信息等方式獲得安全預警信息,依據實時監測情況週期性或即時性地發佈預警信息並及時處理,做好預防工作。

(二)預防預警措施

建立落實管理制度和技術防範措施,分析安全風險、準備應急處理預案,建立網絡運行安全監測體系,協助宣傳部控制有害信息的傳播,制訂網絡和計算機應用系統安全重大事件的報告和通報機制。

1、物理環境

(1)防火、防盜、防雷電,對運行關鍵部位實施24小時重點保護,禁止任何非授權人員進入;

(2)建立備份電源系統,並定期檢查系統是否能夠正常工作;

(3)建立重大安全事件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機制;

(4)對網絡運行人員進行防火、防盜等基本技能培訓。

2、網絡設備和通信線路

(1)核心設備和線路備份,避免單點故障;

(2)覈實核心設備操作系統安全、打過補丁;

(3)禁止未授權訪問,授予管理員不同權限,關閉非必要服務;

(4)採用認證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虛假路由信息;

(5)實時監視和入侵監測,及時排除故障、處理攻擊;

(6)保證足夠帶寬,防止突發流量造成擁塞導致網絡癱瘓。

3、計算機系統

重要系統採用高可靠硬件、穩定軟件、備份等措施,落實數據備份機制,遵守如下安全操作規範:

(1)安裝穩定的操作系統和最新補丁,並定期更新;

(2)關閉所有不必要服務、帳號;

(3)安裝有效的防病毒軟件,並及時更新病毒定義碼;

(4)嚴格限制內部用戶的訪問權限;

(5)對用戶和管理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6)對關鍵系統實施登錄全時動態監測;

(7)對重要的數據定期備份。

4、重要的信息系統

(1)重要的信息服務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2)建立嚴格的信息上網審查制度;

(3)爲避免域名系統的單點故障,建立至少主輔備份,並嚴格配置主機系統安全;

(4)對於學校主頁,除了嚴格配置主機系統安全以外,建立防火牆保護主機的安全;

(5)對有重大影響的信息系統,建立24小時的全時監控機制,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

5、各級網絡邊界控制

(1)在校園網邊界建立防火牆,在重大安全事件爆發時可以實施訪問控制;

(2)在郵件服務器前配反病毒和反垃圾郵件網關;

(3)安裝入侵檢測系統,監測異常攻擊、網絡病毒,及時發現重大安全攻擊事件;

(4)控制有害信息經過網絡的傳播,建立網關控制、內容過濾等控制手段。

三、網絡信息預防和預警機制措施

(一)啓動應急預案

當校園網絡發生信息安全事故後,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主管領導和分管校領導。根據事故性質,提出啓動應急處置預案的意見,啓動工作預案。

(二)採取應急措施

對敏感言論,採取刪除、發佈正面言論、網絡評論員辯論等方式防止不良信息的傳播。一旦發現網上有害信息傳播速度超過處理速度,局面無法控制時,由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關閉部分或全部網絡。

(三)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傳播有害信息的人員,要通過教育促進其認識轉化;對惡意傳播有害信息的人員要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對網絡有害信息監控不嚴,造成責任事故的,要對相關人員進行紀律或行政處分。

四、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措施

(一)信息報送

Ⅲ級事件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處理,通知受影響的單位或部門用戶。Ⅰ級和Ⅱ級事件向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緊急報告,必要時逐級上報。

(二)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措施

1、關鍵設備、系統故障和線路中斷的基礎、系統類故障的應急處置

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作緊急現場處置,聯繫相關公司和人員作現場技術支持或調用備品備件。如需緊急採購設備(金額較大),由財務處落實應急經費,相關部門緊急採購。

2、自然災害、事故和人爲因素造成的物理類故障的應急處置

對自然災害和火災、盜竊、破壞等緊急事件造成的物理損壞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遇供電相關緊急事件,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作緊急現場處置,根據停電時間、用電功耗、電池電能儲備、供電管理部門信息、網絡和應用系統運行情況等條件進行調度,包括次要系統停電減輕負載等措施,密切跟蹤UPS參數變化並反饋調整控制,聯繫相關公司和人員作現場維護。由後勤管理處排除供電故障或提供備用電。

3、人爲的惡意攻擊安全類故障的應急處置

對於大規模、影響較大的惡意移動代碼、拒絕服務攻擊、系統入侵和端口掃描等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採取措施,或直接實施控制。遇人爲的惡意攻擊向公安機關報案。

4、各二級單位所屬計算機應用系統(如財務系統、教務系統、宿管系統等)、網站(各單位自行開發設計以自建服務器、主機託管或虛擬主機託管等方式運行的網站)或相關設備(如各單位所屬的網絡設備和服務器)安全故障處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各職能部門或單位負責,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提供技術支持。

五、善後和恢復

(一)應急處置後,應及時對Ⅱ級和Ⅱ級以上事件進行總結,查明事故原因,全面檢查設備、系統和線路。對人爲失誤而導致網絡或計算機應用系統運行故障,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人爲攻擊,要配合有關部門儘快破案。

(二)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根據應急處置中暴露的管理、協調和技術等問題,改進和完善預案,並實施針對性演練;負責從實際應急處置中提煉有關科技攻關需求,上報有關部門申請立項研究。

篇五: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的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學校實際情況,將事故災難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爲Ⅰ—Ⅳ級。

(一)特別重大事件(Ⅰ級):學校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學校的教學生活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二)重大事件(Ⅱ級):學校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學校的教學生活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三)較大事件(Ⅲ級):對學校的人員和財產造成損害,對學校的教學生活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四)一般事件(Ⅳ級):對有關個人造成損害,對學校教學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故災害。

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一)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啓動消防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內向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分管校領導和各專項工作組及相關單位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和滅火工作;在消防隊伍趕到現場後,提供施救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2、後勤管理處要根據需要,立即採取切斷電、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校醫院要迅速參與搶救傷病員工作,妥善安置傷病員。

4、學生工作部(處)要解決好學生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5、保衛部(處)要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二)房屋、圍牆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發生房屋、圍牆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分管校領導和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後勤管理處、基建處及用房單位的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一線,根據災情啓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迅速採取諸如切斷電、氣等有效措施,並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3、各部門要協同作戰,及時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三)校園水面溺水事故處理辦法:

1、一旦發生溺水事故,保衛部(處)要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救援,並向校醫院和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組織人員對溺水者進行人工呼吸和進行落水人員防凍傷等應急搶救處置;

2、學校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導,根據災情啓動應急預案;

(四)人員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1、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工作部、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及各學院要做好大型集體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及時排查擁擠踩踏事故隱患,堅決避免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2、學校發生人員擁擠踩踏事故,專項工作組要迅速開展現場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散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部門和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根據災情啓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求地方政府支援幫助;

4、相關部門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五)校園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後,學校領導和保衛部(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2、保衛部(處)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3、如果發現肇事者或直接責任者,保衛部(處)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4、保衛部(處)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六)突發危險品污染事故的處理辦法:

1、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保衛部(處)要會同校內的危險品存放單位,根據各類危險品的特性,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2、校內的危險品存放單位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物品泄漏,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災難的,應及時向校領導和地方教育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同時設置污染區;

3、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保衛部(處)和危險品泄露單位要協同政府有關專業部門,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攜帶必要的採樣分析儀器,赴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檢驗,迅速查明危險品類型,確定主要污染物質以及產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況後,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並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5、對有明確污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對於化學危險品污染事故,程度輕微的,啓動學校相關應急預案處理,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向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由地方人民政府啓動相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6、危險或危害排除後,相關單位和部門要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污染事故;

7、重大事故,學校應在1小時內向地方環保部門報告。

(七)校園惡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內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領導和保衛部(處)、校醫院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同時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保衛部(處)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目擊證人;

3、保衛部(處)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涉及外籍師生的,由國際合作交流處儘快按規定報告各級外事部門。

(八)大型羣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及各學院舉辦的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製定專項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2、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死亡或受傷等情況,校醫院要做好傷病員搶救工作;

3、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活動現場的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並擔負起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的責任,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4、學校有關領導和保衛部(處)以及活動組織單位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九)外出組織實習、參觀、考察等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各單位組織實習、參觀、考察等活動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領導組織體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學校黨辦、校辦、保衛部(處)以及活動組織單位報告,同時積極開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3、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首先判斷事件的性質,權衡事件的輕重,統一認識,統一指揮,協調好學校和事故一線兩部分工作,積極開展救助工作;

4、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十)突發後勤安全保障事件的處理辦法:

1、後勤管理處要做好食堂、學生宿舍、教工宿舍及供水、供電、供暖、通訊保障等重點場所的突發事件防範工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發生跑水、斷電、燃氣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緊急情況時,學校分管領導和後勤管理處、保衛部(處)等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採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時請求省市區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3、食堂、餐廳等飲食供應部門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場所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並聯系省市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

(十一)學校所屬企業單位發生的各類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和所屬各有關企業單位根據具體生產工作情況,制定本單位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2、如發生突發安全事故,應本着控制事態發展、積極治病救人、努力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認真做好善後工作、保持穩定的原則,處理所發生的各類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3、及時向學校和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十二)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積極協助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大;

2、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正確引導師生員工情緒,穩定校園秩序,避免恐慌和動盪。

(十三)學校突發事故處理中的其它有關注意事項:

1、發生災難事故,要統籌協調,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師生員工情緒,維護校園秩序,避免恐慌和動盪;

2、本着外事無小事的原則,凡是在事故災難中涉及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應及時處置;

3、凡是發生人員傷亡的事故災害,校醫院要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積極搶救傷病員,減少人員傷亡;

4、所有災難事故發生後,都要考慮可能引發繼發性傷害問題,要周密妥善處置,不得激化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5、凡是需要對建築物等採取斷水、斷電等應急處理措施的,要認真權衡利弊,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受災受困人員照明、飲水需要和因爲跑水漏電可能引發繼發性災害的矛盾。

三、善後與恢復

(一)做好事故災難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卹或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繫保險公司賠付。

(二)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信息發佈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維護校園秩序,疏導師生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三)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範,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四)總結經驗教訓,引以爲鑑。對因玩忽職守、瀆職等原因導致事故發生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防災救災、執行應急預案不力或措施不當,造成損失擴大、矛盾激化者,要對有關責任人和單位進行追究責任。

(五)配合公安消防、環保、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事故案件偵破或災難調查工作。

篇六: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學校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科研及生活秩序,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二條XX大學衛生防疫與健康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工作,並負責對本預案的實施進行長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校長辦公室,電話:白天3792215,夜間3793110(保衛處值班室)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健康的羣發性事件。

第四條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XX大學所屬各校區及各單位內的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全體師生員工,都有責任協助學校或校區領導小組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五條設立XX大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儲備基金,該基金專款專用,不得挪用,使用後及時足額補充。該儲備基金須經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批准方可支出。

第六條突發事件預防與處理工作,遵循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依靠科學、通力合作的原則,確保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協調有力。力爭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中止致病環節,防止疫情擴散。

第七條根據突發事件的大小和嚴重程度,由校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需要啓動校級應急預案或校區級應急預案。校級應急預案啓動後,由校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管理協調。

第八條校級應急預案啓動後,校領導小組負責調集校內各校區及單位內的工作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備等。全校各部門必須堅決服從,通力配合。必要時,有權指揮對特定區域的人員進行疏散。協助有關部門對傳染病患者進行隔離和對疫源區進行封鎖,對疑似引起中毒的食物或水源等採取強制控制措施。

第九條XX大學所屬各校區和保衛處、宣傳部、學生處、研究生院、成職教院、遠程學院、成賢學院、後勤管理處、後勤服務集團、中大醫院、校醫院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各自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校領導小組審覈批准;並應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保證各校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依法高效有序的進行。

第二章預防與應急準備

第十條大力增強全校師生員工對突發事件的防範與應急意識。校黨辦、校辦、宣傳部、科技處、學生處、研究生院、成職教院、遠程學院、成賢學院、中大醫院、校醫院及公共衛生學院等有義務利用板報、廣告欄、校報或網絡等媒體,向師生員工宣傳普及疾病預防、公共衛生及個人衛生知識。尤其要根據季節的變化,提示防病的重點,及時公告重點傳染病的流行趨勢及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防範要點等,教務處要把健康教育納入選修課或必修課,學校確定每年三月爲衛生、健康、安全、宣傳檢查月,增強師生員工的衛生防病知識、公共衛生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第十一條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由中大醫院負責,公共衛生學院及校醫院等參與,制定常見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培訓計劃,培訓內容納入醫務人員繼續教育範疇。培訓的內容除常見突發事件應急搶救和自身防範知識外,還應包括常用公共衛生法律、法規、條例的學習,增強依法處置突發事件的法律意識。

第十二條加強醫療急救的保障工作,中大醫院要隨時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各項準備工作。校醫院應針對常見突發事件,如食物中毒、腸道或呼吸道傳染病等,保證各校區醫院或衛生室配備必需的應急設施、設備、救治藥品、消毒藥品等物資儲備,提高應對各類常見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條後勤、保衛等部門要對最有可能產生突發事件隱患的重點部位要強化管理、嚴格督查,如食堂、飲用水水源、校內食品銷售點、賓館及招待所、學生宿舍等,加強劇毒化學品及放射源的管理,加強防止食品或水源污染、防毒、防火、防爆炸、防污染等衛生安全保衛工作。要健全定期體檢、體質調研、健康管理、重要公共場所定期消毒、個人衛生清潔、飲水食品衛生安全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責任到人,常抓不懈,使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之中。

第十四條爲加強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機制,由公共衛生學院建立公共衛生預防性監測實驗室,定期檢測彙報全校公共衛生狀況指標。校領導小組一般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聽取衛生防疫及健康安全工作情況彙報,研究工作。領導小組也可採用現場調查辦公的方法,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完善防範措施,解決困難、消除隱患。

第十五條爲了做到突發事件發生後反應迅速、決策果斷、責任到人、處理到位,各單位、各部門必須指定兩名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項工作,時刻保證通訊工具的暢通,做到無論在節假日還是出差在外,能及時聯繫。

第三章報告與信息通報

第十六條XX大學所屬的醫療衛生機構(包括中大醫院、校醫院及其在各校區的醫療派出機構)的工作人員,尤其是參加診治的醫務人員,爲主要責任報告人;各校區和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增強衛生防疫和健康安全意識,主動排查突發事件隱患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第十七條全校師生員工及在我校臨時工作、學習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現人有責任立即向所在單位領導報告,所在單位領導應及時向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所屬校區領導報告。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三)發現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物質、傳染性菌種、毒種被盜或丟失的;

(四)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接到報告的領導應立即奔赴事發地點進行調查覈實和保護現場,並及時向校領導小組負責人報告。校領導小組應當在發現後的2小時內,指定中大醫院、校醫院和保衛處的負責人,以最快的通訊方式按當時的事實情況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公安部門報告;並同時指定黨委辦公室按上述要求向省教育廳、教育部報告。

第十八條學校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校內或校外)、中毒人數、中毒原因、主要症狀等。傳染病流行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傳染病開始流行的時間、地點、感染人數、主要症狀、衛生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

第十九條學校各相關單位要跟蹤瞭解並及時報告事故進展情況,主動配合所在地衛生、教育、公安等部門進行調查,及時追蹤瞭解事故的發生發展等情況,並應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辦公室,直到完全控制爲止。

第二十條爲確保突發事件處理工作有條不紊和信息通報及時、全面和準確無誤,對新聞單位記者採訪的接待工作及對外信息發佈,一律由宣傳部統一歸口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宣傳部提供及時、全面和準確的信息。

第四章應急處理

第二十一條接到突發事件發生的報告後,由校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的大小和性質的嚴重程度,決定啓動校級還是校區級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啓動後,由相應級別的領導小組負責人統一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各相關部門緊密配合。

第二十二條校醫院和中大醫院應當對突發事件中的病人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拒診;應作好詳細的登記工作;病歷書寫應完整、詳盡;對需要轉院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歷記錄的複印件轉送至接診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

第二十三條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或校區領導小組應立即落實有關部門協助事發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或公安部門開展下列工作:

(一)組織有關單位、人員對事件發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羣和地域範圍、危害程度及發展趨勢進行調查,摸清情況,初步判斷事件的類型與性質。

(二)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進行現場控制,消除隱患,防止事態擴大;

(三)組織救治突發事件中的患病或受傷人員;

(四)對易受感染的人羣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羣採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投藥或羣體防護等措施。

第二十四條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領導小組有權按有關規定對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觀察與治療,或派專用車輛護送其到專科醫院或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或治療。由中大醫院牽頭,公共衛生學院、校醫院和後勤管理處、後勤服務集團、保衛處、學生處、研究生院、成職教院、遠程學院、成賢學院、宣傳部等部門參加,協助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具體開展下列工作:

(一)、及時治療患病者;

(二)、對暴發原因較爲明顯的,立即採取針對性的強制措施,如對鼠疫、霍亂病人和病原攜帶者,必須強制隔離治療,切斷被污染的水源,禁售禁食被污染的食品,強制性地大面積滅蚊、滅蠅、滅鼠;

(三)、對病人可能污染的物品和環境進行隨時消毒,查找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發現繼發病例及時隔離治療;

(四)、對易感人羣進行預防服藥或接種,有針對性地進行衛生防疫宣傳教育。

(五)、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及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

第二十五條在發生食物中毒時,由中大醫院牽頭,公共衛生學院、校醫院和後勤管理處、後勤服務集團、保衛處、學生處、研究生院、成職教院、遠程學院、成賢學院等部門參加,協助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立即開展下列工作:

(一)、及時搶救和治療中毒患者;

(二)、調查瞭解被污染食品的名稱、數量、污染程度、來源、流向,及污染物的名稱、數量、污染環節;

(三)、對化學性物質污染的食品,應對污染嚴重的部分取樣留驗,對微生物污染的食品,應實施無菌取樣檢驗;

(四)、追蹤該污染食品的去向,對已經售出但尚未食用的,要責令追回;

(五)、對被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場所等,徹底清洗消毒。

第二十六條在發生職業中毒時,由中大醫院牽頭,公共衛生學院、校醫院和後勤管理處、後勤服務集團、保衛處等部門參加,協助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立即開展下列工作:

(一)、及時搶救和治療職業中毒患者;

(二)、停止導致職業中毒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三)、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泄險;

(四)、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

(五)、對疑似職業中毒者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六)、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

第二十七條在發生重大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時,由中大醫院牽頭,公共衛生學院、校醫院和後勤管理處、後勤服務集團、保衛處、學生處、研究生院、成職教院、遠程學院、成賢學院等部門參加,協助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立即開展下列工作:

(一)、及時救治患病者;

(二)、根據疾病在時間、空間及人羣間的分佈特徵,迅速作出初步判斷,採取防護措施,保護易感人羣,防止疾病蔓延擴散;

(三)、對引起疾病的可疑水源、食物或疫源地等進行緊急控制或採取消毒措施;

(四)、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分析並查找致病原因,消除致病原。

第二十八條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等醫學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在有關機構採取醫學措施時應當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由保衛處報請公安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第二十九條對接受醫學隔離觀察的人員,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後勤等有關單位爲其提供必需的生活服務。

第三十條突發事件發生中若有臨時用工人員,由所屬管理單位或使用單位領導負責處理。

第三十一條由於四牌樓校區無管委會,如發生突發事件,由校領導小組辦公室直接組織處理。

第五章獎懲

第三十二條我校全體師生員工及在我校臨時工作、學習的人,一旦發現突發事件,能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事後得到確證,並對防止事件繼續擴大起到了重要作用,或爲及時做好應急處理贏得了寶貴時間,由校領導小組提出建議,提請校長辦公會批准,由學校進行表揚和獎勵。

第三十三條應急事件處理結束後,由校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總結,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是否給予適當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如何妥善處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請校長辦公會批准決定。

第三十四條經校領導小組覈實後,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一)對校領導小組發出的預警整改通知,領導不負責任、防範及整改工作不力,造成嚴重突發事件發生的;

(二)未依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漏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漏報的;

(三)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工作中拒不服從、玩忽職守、失職、讀職的;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通過各種形式散佈謠言、惡意擴大事實並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擾亂學校各項工作秩序的。

(五)拒不履行其他應急處理職責的;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預案中未盡之處,參照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南京市貫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實施細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條文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預案經校長辦公會批准後公佈實施,應急預案解釋權歸校長辦公室。

篇七: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的範圍

本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重大化學毒物污染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事件。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範圍: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2、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疫情;

3、動物間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疫情;

4、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多例死亡疫情;

5、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疫情;

6、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

7、因自然災害和其他原因引發的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以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

(二)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範圍: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3人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事件;

6、藥品引起的羣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7、預防接種引起的羣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8、嚴重威脅或危害公衆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丟失、泄漏等事件;

9、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暴發事件;

0、發生生物、化學、核輻射等恐怖襲擊事件;

1、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系統》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從高到低劃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4個等級。具體情況按照教育部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原則來劃定。

同時,根據衛生系統疫情等級確認與劃分標準,一般將疫情從高到低分爲一級疫情、二級疫情、三級疫情。

(一)疫情判定與確認

1、傳染病疫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衛生部有關診療標準,對所發現傳染病進行診斷和判定。對某些新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及人禽流感疑似病例,必須立即報告區疾病控制中心,由區疾病控制中心負責對該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並由區衛生局組織專家進行判定。對首例疑似病例由市衛生局組織市級專家組初步判定後,報省衛生廳確認;確診病例由衛生部組織的專家組進行最終確認。

2、可能會傳染給人類的動物類傳染病疫情:由農業部等相關部門判定。

3、職業中毒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學品中毒由職業病防治醫院等有關部門判定。

(二)疫情等級劃分

1、一級疫情:學校範圍內出現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及SARS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併發生流行;出現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或多例死亡疫情;發現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確診病例;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發生大範圍的集體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中毒,並出現多個死亡病例;發生大範圍醫源性感染事件、藥品引起的羣體性反應事件、預防接種引起的羣體性反應事件,並出現多個死亡病例;發生嚴重威脅或危害公衆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丟失、泄漏等事件,並已造成較大傷亡;出現大範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爆發流行事件,並出現多個死亡病例;發生生物、化學、核輻射等恐怖襲擊事件;因自然災害和其他原因引發的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以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

2、二級疫情:學校範圍內出現散在的疑似或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及SARS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但無續發病例;發生乙類、丙類傳染病大範圍流行或出現死亡疫情;發現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疑似病例;發生較大範圍的集體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中毒,並出現個別死亡病例;發生較大範圍醫源性感染事件、藥品引起的羣體性反應事件、預防接種引起的羣體性反應事件,並出現個別死亡病例;發生嚴重威脅或危害公衆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丟失、泄漏等事件;出現大範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流行事件,並出現個別死亡病例。

3、三級疫情:本校所在城市範圍內出現疑似或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及SARS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本校區存在輸入病例的可能;乙類、丙類傳染病發病率明顯升高或出現小範圍流行疫情;發生小範圍的集體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中毒;發生小範圍醫源性感染事件、藥品引起的羣體性反應事件、預防接種引起的羣體性反應事件;出現可能威脅或危害公衆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丟失、泄漏等事件;出現小範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流行事件。

三、情況報告與信息發佈

建立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信息報告體系,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設立24小時值班及疫情監控和聯繫電話。各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有關上級領導,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一)嚴格執行報告程序,逐級報告

1、出現一級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校醫院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轄區疾病控制中心通報,同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並由學校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省教育廳報告。

2、出現二級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校醫院應在接診或處理的同時儘快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轄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由學校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出現三級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校醫院應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轄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二)嚴格信息發佈制度,確保信息正確暢通。

1、由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成立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校內媒體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審覈、發佈。與疫情相關的權威信息的發佈,須經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准,並請示省及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校內各媒體不能隨意傳播、發佈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

2、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四、快速反應處置工作程序

(一)發生一級疫情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

1、突發事件發生後,由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最快通信聯絡方式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配合當地疾病控制等部門對該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理。

2、由保衛部(處)配合當地公安武警對疫區或事發現場及有關人員進行封鎖或隔離控制,並進行現場調查和處理;校醫院及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上級醫療救護單位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

3、在國家、省、市等上級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校內應急反應的總體協調。校醫院應當組建應急救護隊伍,建立應急快速反應機制。

4、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和事件發展變化情況及專家建議,採取進一步反應措施。

(二)發生二級疫情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

1、突發事件發生後,由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相關單位,配合當地疾病控制等部門對該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理。

2、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校醫院及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請求上級醫院予以支援。

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總體協調調度。校醫院應當組建應急救護隊伍,建立應急快速反應機制。

4、根據上級指示、前期處理情況及專家建議,採取進一步反應措施。

(三)發生三級疫情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

1、突發事件發生後,由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相關單位,配合轄區疾病控制等部門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2、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並組織有關專家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3、校醫院要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並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議。

4、根據調查結果及專家建議,採取進一步反應措施。

五、應急反應措施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後勤、學工、研工、保衛等相關單位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隔離措施、要求學生配合調查及醫學檢查,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校醫院應成立救治組,對前來就診的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絕救治。接診醫生應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診的病人,應當將病歷複印件隨病人轉送到指定的醫院。

(三)傳染病病人的收治應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指定具備傳染病防治條件和能力的醫療機構承擔傳染病防治任務。收治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的醫院,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隔離、消毒條件,配備必要的救治設備;設置污染區、半污染區、清潔區,安排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當隔離治療,避免交叉感染。

(四)當發生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後,校醫院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設立獨立的專科門診或專病診室,要安排專業科室等醫生首診,對醫務人員必須進行傳染性疾病相關知識的培訓。

2、對疑似病例要及時按甲類傳染病報告,同時要詳細瞭解、記錄患者家屬情況及接觸過的人員、去向、聯繫電話。對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爲流行病調查醫生提供詳實的流行病學資料。每天向轄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相關情況。

3、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需要轉診,需報請疾病控制中心同意,按規定程序轉運。決不輕易放過一個疑似病人,不漏掉一個需觀察病例。病人或需留觀病人不得自行離院,去向必須明確,要採取強制措施對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進行隔離。

4、加強消毒管理工作,認真貫徹《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別要加強對門診、急診、處置室、靜點室、觀察室、隔離病房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

5、要做好醫務人員的防護工作,給工作在一線的醫務人員提供必要的防護設施、設備、備品,提供飲食、休息等方便條件。

(五)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校醫院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羣、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六)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監測體溫。爲師生員工提供有關藥品,實行藥物預防。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羣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在公共場所工作的職工,如食堂員工、醫護人員,以及其他窗口服務人員和就醫的病人要加強防護措施,要加強健康和衛生情況監控。

4、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人員來源複雜的各種培訓班、進修班儘可能調整、推遲來校授課時間;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5、一旦發生疫情,對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制定學生外出校門管理規定,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大型集會活動。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提醒和動員學生、教職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從突發事件發生當日起各單位外出人員必須向其所在單位請假登記,並要求到過重大傳染病疫區的人員返回時必須到校醫院報到,經校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6、從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返回的人員,必要時可以根據有關法規對其作出隔離醫學觀察的決定。對外地返回學校的實習學生、教職工進行登記,安排體檢,對有症狀者行必要的留診觀察,對無異常的教職工安排居家觀察,對無異常的學生由學校安排集中觀察。

(七)發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與衛生監督部門取得聯繫,在其指導下制定相應處置方案,並及時將病員轉入有關醫院進行救治,組織人員在衛生監督機構專家指導下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配合作好取樣、檢測、判斷工作,同時聯繫上級醫院收治重症中毒者,並作好病員病情的調查、取證工作。

(八)加強消毒和愛國衛生工作

1、各教學樓、食堂、學生宿舍、圖書館、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學校統一組織消毒。對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學習工作過的場所、居住過的寢室等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人員的工作地點、起居場所由校醫院組織進行重點消毒。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對校園內及各個建築物內進行清潔打掃。

(九)相關教學單位在必要時可提出申請停課或調整教學計劃、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不安排外出實習活動,調整研究生的教學方式,順延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十)做好衛生防病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引導廣大師生正確認識、對待和防範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持社會的穩定。向校內所有教職工、學生髮放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預防知識卡。充分利用校內的現有媒體,普及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防範的有關科學知識。

六、善後與恢復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校有關部門應做好受傷害人員的善後處置工作。

(二)在轄區疾病控制等部門指導下,各有關單位做好傳染病污染物、食物中毒污染物、職業危害及放射性污染物的處理和環境恢復工作。

(三)按照有關規定完成應急事件的監測檢驗、調查分析。確保事件發生後環境得到有效控制,並消除危害和隱患。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結束後,要對防控的各項指標進行覈實,達到解除條件時,以公開方式宣佈解除應急狀態。

(五)突發事件結束後,要及時完成應急事件的分析總結報告,並按規定上報。

篇八: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和依據

爲有效預防和控制學校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切實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省、市有關部門的專項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和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危害社會,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爲以下六類:

1、安全穩定類突發事件。包括涉及師生和社會人員組織的各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請願,以及集體罷餐、罷課、罷教、罷工、靜坐、上訪、聚衆鬧事等羣體性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性活動;針對師生和學校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師生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會引發影響校園穩定的事件;學生羣體鬥毆事件;其他危及學校安全和穩定的事件。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包括學校樓堂館舍等發生的火災、建築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園內外涉及師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園水面溺水事故;大型羣體活動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後勤供水、電、氣、熱、油等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

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突然發生並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學校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事件。包括:發生在校內的公共衛生事件;學校所在地區或區域內發生的、可能對學校師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包括氣象、洪水、地質、山林、地震災害以及由自然災害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5、網絡和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包括利用校園網絡、廣播、有線電視插播發送有害信息,進行反動、色情、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件;各種破壞校園網絡和計算機應用系統安全運行的事件。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包括教育部系統組織的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和學校各種考試,在命題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等環節出現的泄密事件,在考試實施、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規事件等,以及由此引發的不穩定事件、突發事件。

(三)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學校黨委、行政的統一領導,實行領導責任制和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屬地管理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學校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負責領導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統一指揮、快速反應,有序協調、正確應對、靠前指揮、果斷處置,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以人爲本,減少危害。堅持以人爲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履行各部門的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提高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居安思危,預防爲主。提高防範突發公共事件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防患於未然,加強預測、預警、預報、預防工作。

4、反應及時,協同應對。發揮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完善聯動協調製度,建立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共同參與的應急快速反應機制。

5、依法規範,科學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加強應急管理,使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法制化。

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發揮科技在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支撐作用,加強科技培訓和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廣大教職員工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組織領導

(一)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主要職責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其他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決策、組織、指揮校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和校外相關單位的溝通和聯繫,爭取政策、技術及其他方面的支持;根據需要召開幹部、教師和學生會議,通報情況,宣傳政策,統一思想;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機關請示報告。

(二)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主要職責

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辦主任擔任,日常工作由黨辦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數據和工作情況,提出處理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參考意見和具體措施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督導、檢查各單位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情況;根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意見,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溝通情況,聽取指示;按照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指示,協助宣傳部等部門做好對外信息發佈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及時完成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學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各學院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黨政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學院應急工作組全權負責應對有關本學院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並組建由一名院領導負責,學院辦公室負責人、全體學生工作幹部和學生骨幹構成的信息組,負責瞭解和報告本院有關動態和收集信息。

(四)學校其他部門和單位所在基層黨組織同時承擔本部門和本單位的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職責,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按照學校的部署開展應對有關本部門的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要隨時向所在基層黨組織報告有關情況、聽從基層黨組織的工作安排。

(五)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針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以下簡稱專項工作組)。專項工作組是負責完成某項具體工作任務的機構,其機構組建及主要職責是:

1、信息通信組。由宣傳部、信息中心和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宣傳部部長擔任。

主要負責掌握信息,將學校有關信息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及時、準確地轉達上級領導機關對學校領導及有關部門的指示,收集領導小組及其他專項工作組的相關工作信息和動態,及時向相關領導和校內單位通報情況;建立信息通報機制,設置公開的信息發佈渠道,加強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輿論;負責接待媒體採訪,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對外發布信息;加強信息監督檢查,及時澄清不實報道,妥善處理不良信息。對可能產生消極影響的網上信息要及時通報並迅速採取應對措施;對有害信息予以處置並及時報告;密切注意網上的學生思想動態,並採取積極介入的方式進行正面宣傳和引導。

2、教育疏導組。由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工作部負責人和各學院分管學生教育工作的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負責人和繼續教育學院黨委書記擔任。

主要負責及時瞭解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掌握校內可能形成的不穩定因素,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照領導小組安排,召開學生工作會議,通報情況,宣傳政策,疏通引導,防止事態擴大;有針對性地對主要當事人進行調查瞭解和說服教育,動員組織對其進行思想教育,聯繫學生家長協助學校做好學生工作;組織學生配合公安、保衛等部門的調查和處理工作;針對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提出工作對策,尤其是做好重點對象的教育疏導工作,力求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3、外事工作組。由國際合作交流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和海外教育學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國際合作交流處處長擔任。

主要職責是收集掌握涉外方面的動態信息,對有關學校安全穩定的信息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妥善處理突發事件期間與外籍人員有關的事宜,保持與政府外事部門、有關國家駐華外交機構的聯繫。

4、保衛工作組。由保衛部(處)負責人及涉事單位(部門)負責人組成,組長由保衛部(處)部(處)長擔任。

主要負責突發事件的區域警戒,出入登記,防止校外人員進校侵擾;組織人員疏散、校內交通管制;落實重點要害部位安全措施;維護學校治安秩序,防止各類破壞活動;與公安機關及周邊單位溝通、協調,協助查破案件,調查事故,防止事態蔓延。

5、後勤保障組。由後勤管理處、基建處以及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後勤管理處處長擔任。

主要負責做好與學生生活密切相關的飲食、水電供應、醫療、防護等方面的各項工作,及時提供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類材料和物資;動員和組織醫務人員參與救災救護工作;積極與校外醫療機構聯繫,保證傷病人員得到及時救治,消除引發不安定事件的隱患,確保學校的正常生活秩序。

三、預案等級與啓動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從高到低一般分爲四級:特別重大事件(Ⅰ級)、重大事件(Ⅱ級)、較大事件(Ⅲ級)和一般事件(Ⅳ級),可結合專項預案具體情況劃定等級層次。

(一)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省、市相關專項應急預案中的特別重大事件(Ⅰ級)標準,立即啓動本預案並報省教育廳和公安主管部門。

(二)重大事件(Ⅱ級):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省、市相關專項應急預案中的重大事件(Ⅱ級)標準,立即啓動本預案並報省教育廳和公安主管部門。

(三)較大事件(Ⅲ級):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省、市相關專項應急預案中的較大事件(Ⅲ級)標準,立即啓動本預案並報省教育廳和公安主管部門。

(四)一般事件(Ⅳ級):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省、市相關專項應急預案中的一般事件(Ⅳ級)標準,立即啓動本預案並報省教育廳和公安主管部門。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全校各單位要建立暢通的信息傳送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應急信息報送系統。

(二)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報告的單位和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黨委辦公室或保衛部(處)報告,不得延報。黨辦或保衛部(處)應立即報告校領導、通報有關負責人,在覈實情況和應急處置的同時,視情況報告省教育廳和省市主管部門,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續報: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應及時續報,報告處置進展和事件各階段情況。

(三)信息報送機制

1、緊急電話報告系統:事件發生、情況緊急時,事發單位第一時間採用電話報告校黨辦或保衛部(處)。接到報告後,黨辦或保衛部(處)應立即電話(注意保密)報告校黨委書記、校長和專項工作組組長,督促專項工作組按照領導要求迅速開展工作;與事發單位保持聯繫,進一步覈實情況、掌握事實;同時撰寫上報信息,經領導審覈後立即上報。

2、緊急文件報送系統:事發單位電話報告後,應立即書面形式報學校黨辦,並按照相關預案和領導要求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黨辦在覈實情況的基礎上,經領導審覈後立即上報。事件處置過程中,黨辦根據領導意見及時報告各階段情況,或編髮信息快報。

(四)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已經採取的處置措施;

4、內外公衆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它事項。

(五)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行動的啓動及相關措施

(1)啓動的條件:學校在教學、管理、生活等方面出現異常情況或受到校外因素的影響可能導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需要提前進行工作準備。

(2)主要工作措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召開會議,通報已掌握的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情況與信息,研究分析事件的性質,對事件的發展方向進行預測和判斷,確定辦公指揮場所及參與預防和處置的工作單位和人員。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事件的日常處理工作,並做好事件發生單位及各專項工作組的協調組織工作。要指定專人對事件進行跟蹤,及時準確掌握第一手資料,並將事態動向隨時報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各專項工作組要根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各按其職做好處置工作的各項準備,並將準備工作安排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當事態進一步發展成爲突發事件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召開會議,根據事件的性質決定啓動相應等級應急處置機制,並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相關單位成立應急現場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地點根據實際情況設在相關單位和部門。其中,安全穩定類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辦公點根據情況設在黨委辦公室或涉事單位;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辦公點設在保衛部(處)、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或涉事單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辦公點設在後勤管理處或涉事單位;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辦公點設在後勤管理處或涉事單位;網絡和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辦公點設在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或涉事單位;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辦公點根據情況設在教務處、研究生院或繼續教育學院。

當事態得到控制,矛盾得到緩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宣佈終止預警機制和相關工作。

(3)信息發佈:突發事件信息發佈,統一由學校宣傳部負責對外發布,學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對外介紹情況。

五、附則

(一)本預案是我校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學校各單位應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報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在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鼓勵和表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單位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嚴格執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信息安全,並保證聯繫方式暢通、便捷。

(四)本預案由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文地址:https://www.xiezuoguan.com/chuzhong/zkxz/1327120.html

  • 標籤: 突發 公共 應急 精選 預案 突然發生的事作文
  • 相關文章:

    版權聲明:

    1、本網站發佈的作文《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選8篇)作文》爲網友原創或整理,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本網站作文/文章《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選8篇)作文》僅代表作者本人的觀點,與本網站立場無關,作者文責自負。

    3、本網站一直無私爲全國中小學生提供大量優秀作文範文,免費幫同學們審覈作文,評改作文。對於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CopyRight 寫作館 201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免責聲明:本站所發表的作文版權歸作者所有,若轉載或者抄襲他人作品,帶來的一切後果與本站無關。若您發現本站存在您非授權的原創作品,請第一時間聯繫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