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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推薦8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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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2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2022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推薦8篇)

根據靈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靈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爲切實做好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善和落實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工作機制,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有序推進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排查摸底階段

1、重點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時間節點:20XX年12月底完成。

2、全面排查。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時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時間節點:20XX年6月底完成。

(二)重點整治階段

各村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開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1、制定整治方案。各村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第三方及時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以及簡易鑑定規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

4、建立整治臺賬。村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時間節點: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

(三)全面整治階段

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推動完善相關制度建設,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時間節點:2023年年底之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韋集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規劃所、自然資源所、農村農業工作站、市場監管所、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財政所、文廣站、中心衛生院、各村民委員會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規劃所。鎮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深入研究、落實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推進等工作。

(二)落實村民委員會主體責任。各村民委員會是落實農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改的責任主體。

1、排查摸底。各村民委員會作爲排查摸底的主體,要切實履行屬地責任,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積極發動村居幹部認真落實排查摸底任務,同時登記《農村房屋安全信息採集表》、錄入住建部農村房屋安全採集APP。

2、數據統計。各村民委員會要負責對各自轄區內所有農房安全信息建立數據統計表、錄入住建部房屋信息採集APP工作,並彙總安全(A級、B級)房屋、不安全(C級、D級)房屋以及存疑房屋數量,按時間節點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全縣數據進行梳理彙總,理清問題責任、督促摸排進度、督辦問題整改。

3、整治改造。各村民委員會要對排查出來的房屋問題清單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或專業技術人員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按時完成問題整改,及時進行房屋安全驗收。

(三)落實行業管理部門責任。各行業管理部門要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強化行業監管,督促指導行業住房安全整治。規劃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培訓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使用,指導APP錄入釋疑,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自然資源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工作站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及建設管理有關工作;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中心校、中學,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覈工作;民政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政府有關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強化法治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文旅站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中心衛生院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四)強化督查考覈

1、細化查改內容。各村要堅持問題導向,聚集安全隱患,深入農村一線調研,查找農村房屋安全問題短板,制定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問題清單,制定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計劃。

2、強化工作保障。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動員培訓,各村要組織動員專業技術人員參與排查整治工作並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村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鑑定工作。要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

3、加強督促指導。鎮政府將組織相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對各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將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村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爲、亂作爲的領導幹部,將嚴肅問責。

4、做好宣傳引導。各村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衆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各村要第一時間向鎮黨委彙報,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紮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自20XX年12月上旬起,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將工作進展情況每半月報送至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篇二:2022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按照《鎮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房屋質量安全及汛期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緊急通知》和《房屋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根據鎮政府領導要求,各村(社區)、鎮直機關單位必須立即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危險的房屋進行治理。同時,爲了完成好本次排查治理作,有效防範房屋垮塌事件的發生,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工作組領導及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指導和督促全鎮各村、社區房屋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同時對存在安全隱患特殊的危險房屋的村、社區提供服務和指導,及時幫助解決各村、社區在排查治理中出現的疑難問題,及時處理各種排查治理中出現的所有問題並督促上報相關資料。

二、督查指導範圍

全鎮範圍內經排查存在隱患和危險的各類建築,包括居民住宅、村居民住宅、公共建築、永久性建築邊坡、工業廠房和在建房屋建築。教育、衛計、經貿、國投公司、旅遊、供銷等部門和單位要進行重點督查和指導。

(一)居民住宅。重點是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商品房、房改房等各類居民住宅。

(二)村居民住宅。重點是村、社區村民自建、加層房屋,包括違法違章的已建成房屋。

(三)公共建築。重點是人員密集的醫院、學校、養老院等建築,年代較長、建築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老樓、危樓等各類房屋。

(四)永久性建築邊坡。重點是對相鄰建築有安全影響的永久性建築邊坡。

(五)工業廠房。重點是用於生產、製造活動的老樓、危樓。

(六)在建房屋建築。重點是住宅工程、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築。

三、督查指導的內容及方式

按屬地管理和責任單位負責制。要督促責任單位對自己單位的辦公樓、房改房、家屬小區和在村的站所辦公樓的房屋安全負責。

(一)外觀及變形方面。重點是建築物外牆、大角、陽臺、承重牆體、樑柱板等部位出現裂縫(縫寬超過0。4mm)的房屋,地基、基礎出現沉降、滑動和裂縫的房屋,主體結構出現傾斜的房屋(傾斜超過5mm),牆體風化嚴重的房屋。

(二)周邊環境方面。主要是建築物周邊場地出現的沉降和開裂,特別要治理房屋及周邊永久性建築邊坡排水系統不正常、不暢通的問題。

(三)存在其他安全隱患和危險的房屋。對房屋主體結構進行拆改、擅自增加樓層、增加房屋間和在屋頂增加荷載的居民小區、房改房、老舊職工宿舍和保障性住房,要重督查和指導。

(四)督查各村、社區建立排查檔案和治理方案情況。對排查不深入、不仔細的必須督查指導再次進行排查,確保到邊到角。對存的安全隱患記錄是否詳細,描述是否清晰,是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和治理方案,是否按照“一樓一冊,一房一表”方式,是否健全危險房屋及居住人員信息、檔案臺賬。

(五)督促各村、社區上報各類資料。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在7月15日前將排查存在安全隱患和危險房屋的調查表(複印件)交到辦公室。另外,每週星期三(12:00前)向小組辦公室報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信息及治理工作臺帳;每月25日前報本月工作開展小結;12月12日前上報工作總結。(上報材料包括紙質和電子版)

(六)督促落實隱患治理。一是對一般隱患要責成責任單位及時治理消除;對涉及結構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督促責任單位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要求及時整改;對暫時無法處理的重大隱患,要第一時間報鎮人民政府。二是督促各村、社區要制定應急疏散方案,加強對危舊房屋的動態監控,一旦發現險情,及時疏散人員,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的房屋要督促各村、社區委託具有鑑定資質的機構進行安全鑑定。要採取果斷措施,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從根本上杜絕重大房屋垮塌事故發生。

(七)工作組收集整理資料,並及時上報。對各村、社區上報的各類報表、總結、臺帳和其他相關資料,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時整理上報鎮人民政府。

(八)督促責任單位實行消號管理並分階段進行。督促各村、社區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危險房屋要編號管理,實行定期治理消號。督促各村、社區排查治理各階段的工作是否落實(排查治理進度分三個階段:一是自查自治階段從鎮政府文件下發之日起;二是重點檢查和治理爲9月到10月;三是總結評估上階段爲12月。三個階段工作要交叉進行)。

(九)督促各村、社區落實責任和培訓情況。一是督查是否制定治理方案,主要負責人要牽頭,組建機構、配備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治理責任落實到人,治理工作要明確時間,限時完成。二是督查召開專題會議情況,是否及時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同時是否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如村委會要對村組人員進行培訓),將排查精神層層落實到每個具體項目、小區、住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各村、社區必須高度重視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立即動員部署,精心組織安排,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和督促檢查,具體抓好落實。

(二)各村、社區要建立長效機制。要繼續深入開展排查治理,對新出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治理,及時上報。

(三)嚴肅工作紀律。督查小組在工作過程中一定要認真仔細,不許推諉各村、社區的正確要求,對各村、社區提出的要求要認真對待,能解決的必須想辦法解決,對確實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鎮人民政府給予解決。對於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而發生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村、社區和人員的責任。對信息上報不及時、隱患整改不及時、處置不及時導致發生事故的責任村、社區人員要依法嚴肅處理

篇三:2022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根據中央、省、市相關工作部署,爲進一步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農村房屋現狀,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並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複覈、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築,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鑑定並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築進行覈實後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鑑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於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鑑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鑑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於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託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鑑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鑑定,危房鑑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鑑定結果爲C、D級的房屋,確認爲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託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戶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並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於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築,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採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覈實後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爲,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准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鑑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製定“一戶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啓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戶、及時鑑定和治理改造一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週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爲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鑑於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爲單位直接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爲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羣衆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篇四:2022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深刻吸取4月29日湖南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平社區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教訓,按照李克強總理的批示要求和省、州、縣的安排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棟川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築安全隱患,特別是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屋建築,依法依規有序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房屋建築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健全長效管理體制機制,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目標任務

各村(居)委會和鎮級各辦公室、中心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安全責任,按照縣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屬地管轄、行業總責”的原則,迅速組織力量開展房屋建築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截止20XX年6月10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房屋建築安全管理制度,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5月20日)

各村(居)委會和鎮級各辦公室、中心要深刻汲取湖南省長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迅速部署、立即行動,對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各村(居)委會要對本轄區內所有房屋建築(含各類工程施工臨時房屋、工礦企業房屋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鎮級各辦公室、中心對行業所屬的所有房屋建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特別是經營性(人口聚集性)房屋建築。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和存在安全隱患的主要類型,如:地質災害隱患、建築結構安全隱患、水環境災害隱患、火災隱患、燃氣安全隱患、房屋建築周邊環境安全隱患等。地質災害隱患主要查明房屋建築是否處於滑坡地段、是否會遭受泥石流、洪水等災害侵蝕;房屋建築結構安全主要查明房屋建築的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是否進行裝修、是否改變過主體結構等,建立房屋建築檔案;水環境災害隱患主要對房屋建築是否有可能會遭受洪水、水庫、河湖壩體是否安全、溝渠滲漏等侵蝕而引發的災害;火災隱患主要對房屋建築及周邊是否存在火災可燃易燃、易爆物質,是否有消防通道逃生通道和自救能力;燃氣安全隱患重點對燃氣企業、燃氣管道和液化氣換瓶點等安全進行排查,是否有泄漏、管道老化和不安全操作等行爲等;房屋建築周邊環境安全隱患重點對房屋周邊存在不安全情形進行排查,如房屋建築周邊的不安全作業(施工等)、周邊房屋是否會影響到公共安全、周邊是否有有可疑的氣體液體泄漏等,做到“不留盲區、不漏一戶”。重點對城鄉房屋建築和學校、旅遊景區、醫院、廠礦企業及周邊經營性場所進行全面細緻排查,各村(居)委會和鎮級各辦公室、中心在排查整治工作中不能確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的,可以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房屋建築進行檢測並出具相應檢測報告,對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築,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二)專項整治(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10日)

針對專項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分門別類,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拆、修、搬、停”的分類整治的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隱患就是事故”的意識,迅速開展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確保動作到位、整治效果明顯,杜絕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對排查出具有安全隱患的房屋,能拆除的堅決給予拆除,進行排危治危;可以加固改造和修繕的進行加固改造和修繕,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不能在原址進行加固改造和修繕的,採取搬遷避險的方式進行整治;對於暫時不能消除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築,堅決封閉停止使用,並做好警示標誌。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和建築,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堅決予以整治,同時嚴肅查處違法違規使用不安全建築的行爲。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棟川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房屋建築安全副鎮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副鎮長任副組長的領導機構,各村(居)委會、鎮級各辦公室、中心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全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主任擔任,負責日常工作。各村(居)委會、鎮級各辦公室、中心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建立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組織好本村(居)委會、本系統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項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原則,由屬地村(居)委會負責具體實施推進,各行業主管辦公室、中心要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房屋建築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強化監管。各村(居)委會要認真落實屬地責任和“一崗雙責”,以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排查發現存在房屋建築安全隱患,特別是以用作經營(人口聚集性)的房屋建築爲重點開展整治,含轄區內農戶住宅用房及各類建築,如農家樂、村集體文化活動室、紅白喜事場所、餐館、酒店賓館旅社、農貿市場等場所、加工作坊等;鎮級各辦公室、中心根據行業管理職責,按照“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對房屋建築安全進行排查整治。鎮中心校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全鎮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體育活動中心等房屋建築安全進行排查整治;鎮民族宗教辦公室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全鎮宗教活動場所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鎮民政辦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全鎮養老及福利機構場所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棟川國土資源分局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以及農業設施涉及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鎮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服務中心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文化和旅遊場所及旅遊景區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鎮衛生健康辦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各類醫療場所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鎮應急辦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如大型集會、慶典、比賽、展覽、展銷等人員聚集活動場所的的消防安全管理;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全鎮經營場所涉及的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如超市、農貿市場等場所;鎮安監辦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全鎮工礦企業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棟川派出所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做好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覈工作。對原已認定爲安全的住房,之後改變房屋用途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性鑑定。排查評估或鑑定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嚴防發生坍塌等重大事故。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中心要督促整治到位,消除安全隱患。

(三)強化綜合保障

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中心要堅決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紮實開展行業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按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要求進行整治。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制度,建立重點排查整治臺賬,對排查出的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進行清單化管理,做到“一戶一檔”,並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棟、銷號一棟。

(四)建立健全工作長效機制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建築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健全房屋建築建設規範標準,建立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建設管理機構,配備充實監管力量,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範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加強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房屋建築建設管理水平。城鎮房屋建設要嚴格審批管理,對違規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違規加層等行爲嚴肅查處。

(五)做好宣傳引導

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中心要加大房屋建築使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力度,增強廣大幹部羣衆對房屋建築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及時瞭解幹部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保障羣衆知情權,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房屋安全意識,支持和擁護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六)強化督察

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中心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協調、調度,及時彙總工作推進情況。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整治不實不徹底的村(居)委會,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爲、亂作爲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中心要定期對本部門排查整治情況開展調度,及時將工作推進情況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篇五:2022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爲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工作再督促再落實視頻會議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迅速開展全省城鎮自建房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的緊急通知》(冀政辦傳〔20XX〕5號)、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於查漏補缺迅速排查整治全省既有房屋安全隱患的緊急通知》(冀建辦〔20XX〕40號)和張家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迅速開展全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結合全縣前期已經開展的城鄉既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重點突出自建房和經營性(含出租)房屋安全隱患排除,集中攻堅,在全縣範圍內再一次組織開展城鄉既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風險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底線思維,聚焦全縣城鄉自建房和經營性(含出租)房屋,迅速統籌調集各種資源力量,持續推進排查整治,全面清除安全隱患,堅決遏制既有房屋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房屋排查整治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排查及整治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在前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排查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的原則,不等不靠,主動擔當,迅速組織力量對城鄉既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面查漏補缺。

(一)持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鄉鎮要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礎上,深入開展“回頭看”,進一步查漏補缺,確保安全隱患徹底整改到位。重點要對用作經營(含出租)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排查整治,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業、停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要持續完善動態排查監測機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危房不住人、不使用。

(二)全面開展城市危險房屋排查整治。各街道辦事處、社區要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各種城鎮房屋(包括住宅和學校、幼兒園、賓館、影劇院、商場等公共建築)全面開展排查整治。排查應全面覆蓋,聚焦城中村、非集中連片棚戶區、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重點檢測鑑定經營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築年代較早、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確保排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三)開展“兩違”專項清查“回頭看”。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充分利用前期“兩違”清查成果,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開展“回頭看”,要將既有房屋隱患排查整治和“回頭看”有機結合。要突出用作經營(含出租)的自建房,嚴格對照“兩違”清查重點,全面排查建築立項、用地、規劃、施工、消防、特種行業等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加強與城管執法部門協調聯動,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建築,要及時採取措施,按照法定責權,分類分級妥善解決。

(四)整治的方法和措施。對排查存在隱患的房屋,要樹立“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的意識,分級分類迅速整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對於暫時無法加固或拆除的危險房屋,尤其是用作經營(含出租)的自建房,要立即停租停業,嚴格落實停用措施,確保全部騰空、住戶全部撤離,同時,採取警戒措施,界定安全區域,實行封閉管理,防範人員倒流。要將列入危險房屋臺賬的教育、醫療、商業、辦公等公共建築情況及時移交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由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產權人(管理人)制定整治計劃並開展工作,需要停用(停業)的立即組織實施,確保守住安全底線。

三、職責分工

(一)縣住建局: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自建房屋進行規劃認定,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指導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地的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及違規用地工作,按職責負責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協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三)縣農業農村局:結合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等工作,組織指導危陋房屋、殘垣斷壁的排查整治,按職責做好宅基地、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縣市監局:負責指導經營企業和食品經營活動場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縣消防隊:負責指導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縣教體科局:負責指導學校(含各類民辦學校)校舍及附屬用房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縣民宗局:負責指導各類宗教活動場所和民間信仰活動場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八)縣公安局:負責指導旅館、特種行業場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九)縣民政局:負責做好敬老院、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用房和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公共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縣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

(十一)縣財政局:負責將全縣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負責本次房屋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前期工作經費的保障。

(十二)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車站等交通領域公共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縣水務局:負責指導洪澇災害危險識別,公共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縣文旅局:負責指導公共文化機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縣衛健局:負責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縣城管執法局:負責指導對違反城鎮規劃等綜合執法劃轉領域違法行爲的行政處罰工作。

(十七)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建立房屋安全應急預案,處理突發事件。

(十八)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落實主體責任,負責轄區內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階段(5月1日——5月20日)。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原則,以街道或鄉鎮爲單元,採取村委會(社區)、主管部門排查、鄉鎮(街道辦事處)覈查的方式,對行政區域內所有房屋逐棟逐戶初步排查建檔,做到一戶不落、一房不漏,建立彙總臺賬。主要內容包括:自建房位置、建造時間、單體面積、層數、用途(經營、出租、自用)、結構形式、是否存在加層建設,並初步判定安全級別。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

結合5月1日已經佈置開展的前期排查工作,繼續展開深入排查,於5月12日前完成自建房階段性排查,將《自建房排查臺賬》《自建房排查情況統計表》彙總上報縣住建局,由縣住建局對排查情況進行覈實,5月19日前將本縣自建房安全隱患大排查彙總情況經縣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審籤後按要求上報市政府。

(二)組織鑑定階段(5月21日——7月31日)。堅持邊排查、邊鑑定、邊整治的原則,結合現有城市危房臺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聘請有資質機構對納入臺賬的自建房進行安全質量鑑定,分級分類提出整改意見。

(三)全面整治階段(5月21日——12月31日)。堅持邊鑑定邊整治的原則,確保發現一處、整治一處。對排查出的隱患房屋和已鑑定爲C級或D級的危險房屋立即下達《房屋隱患通知書》,制定安全隱患消除方案,明確責任人、解危措施和時限,確保不發生重大房屋安全問題。相關部門依據排查臺賬,對危險房屋整治情況進行覈查驗收,鄉鎮彙總後,於12月31日前將整治情況報告報送至縣住建局。

(四)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採取重點抽查、層級督查等方式持續開展房屋隱患治理,對排查有遺漏、整治不到位的問題隱患,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登記入賬,限期整改到位,確保重大風險隱患存量清零、增量動態清零。對隱患治理開展情況、取得成效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認真梳理成績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長效機制,推動治理常態化、制度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組建工作專班,結合所轄範圍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負責領導要親自謀劃部署,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一線調度,負責人員要分片包聯、全部下沉,仔細排查、增加頻次,確保既有房屋排查整治落地見效。

(二)強化責任擔當。各相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房屋產權人落實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產權人無力整治的危房,相關部門要及時向縣政府彙報,縣政府組織籌集專項資金,及時解危。在實施解危前,要加強預警,一旦出現險情,立即組織居民疏散撤離,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三)嚴格隱患整治。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壓實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堅持“嚴”字當頭抓好隱患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全面實行臺賬管理、限期整改,確保存量隱患清零。

(四)突出建章立制。相關部門要加快完善危險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實施危險房屋安全動態監管。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對照發現隱患問題全面舉一反三,在抓好問題隱患整改的同時,加快研究完善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機制,強化房屋安全生命週期安全保障,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解決一類問題,完善一套制度,有效遏制增量隱患。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明確並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形成有效的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物業、鄉鎮和房屋管理部門等部門協調聯動管理機制。加強和改進房屋安全管理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建立網格化排查巡查制度,遇到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迅即妥善處置,同時立即逐級上報。

(五)維持高壓態勢。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認真組織排查整治,對排查工作流於形式、瞞報漏報、未對危險房屋採取解危措施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責任。住建局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構建全方位常態化監管機制,嚴控新增房屋隱患。要對新增隱患“零容忍”,實施頂格裁量、嚴厲處罰,並對有關責任主體實施信用懲戒,維持高壓態勢。領導小組要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既有房屋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督導,對工作進展緩慢、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採取通報、約談等有效手段,確保工作實效。

(六)暢通信息渠道。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確定一名主管副職爲聯絡人,聯絡人姓名、職務、聯繫方式要於5月9日上報房地產管理處,房地產管理處負責牽頭組建微信工作羣,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針對農村房屋和城鎮房屋分別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每月5日、12日、20日15時前將既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開展情況經主要負責同志審覈簽字並蓋章後報送縣房地產管理處。

篇六:2022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爲紮實推進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高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臺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高政辦發[20XX]63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逐步建立健全農村房屋管理機制,完善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

二、階段劃分

(一)摸底排查(20XX年11月-20XX年6月)。對全鎮25個村、1個集體農場的157個社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模底。要區分自建房和非自建房2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況,排查是否存在基礎不均勻沉降、裂縫,主體或承重結構是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構件是否處於危險狀態,牆體是否出現結構性裂縫,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以及裝修過程中是否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等情況。同時依託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鎮級農村房屋數據信息庫。

1、突出重點,迅速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摸底排查,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逐村逐戶,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各村排查時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衝刺清零,已改造成原住房安全的農戶、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鑑定報告爲依據,並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排查要做到逐村逐戶,不漏不錯,對問題房屋按類別登記造冊。(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整治銷號(20XX年1月2023年6月)。各村對發現確有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要根據輕重緩急,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鎮、村兩級建立重點整治和全面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在危險尚未解除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對需整體拆除的危險房屋,應立即撒出居住人員,在規定時限內全面拆除;對擬維修加固的危險房屋,應及時採取有效解危措施;對暫時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鄰房屋和影響他人安全,需停止使用的危險房屋,應設置明顯警示標誌。

1、明確責任,重點整治。根據縣住建局要求,迅速以存在安全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開展整治,制定了《巷道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整治任務、明確責任分工,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整治任務和時限要求全力推進工作落實。各村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上報鎮村鎮辦,由鎮級幹事與縣住建部門銜接進行安全性評估,或依據20XX年住建部印發的《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進行安全性鑑定,由縣住建部門對整治技術方案進行把關並負責驗收。各村要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並妥善處置。(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強化監管,全面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但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築)進行全面整治,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的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全面整治要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鎮村鎮辦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公用建築)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鎮村鎮辦初步驗收後邀請縣住建部門進行最終驗收。(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三)建章立制(20XX年6月2023年9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在整治銷號的基礎上,對農村房屋實行動態管理,推動完善相關法規規章,貫徹執行省上制定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相關辦法。各村要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同時,強化農村房屋安全動態巡查,實行旬報告制度,並經村黨支部書記簽字上報,確保農村房屋“住人無危房,危房不住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指導。排查整治實行“鎮負總則、各村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主要負責同志任第一責任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實施方案,做好排查整治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組織各村開展排查整治各項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大督促指導,有效傳遞壓力。要對排查整治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村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村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不作爲、亂作爲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鎮村鎮辦要加大對各村的指導力度,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可組織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及時報鎮村鎮辦。

(三)加強宣傳引導,增強羣衆認知。充分利用微信公衆號、電子屏、通村大喇叭等平臺廣泛宣傳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增強農民羣衆房屋安全意識,及時掌握幹部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篇七:2022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爲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4。29”倒塌事故教訓,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查處違法違規行爲,規範房屋改建改裝,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馬鞍山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要求,落實市安委辦、市住建局的相關工作部署,開展慈湖高新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區城市及行政村(含各社區、留守組和企業)範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區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摸排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區疑似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的複查認定工作,基本完成對用作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自建房重點整治工作,2023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建立常態化房屋安全管理體系。

二、排查整治範圍與內容

(一)農村房屋

1、排查整治範圍

全區各社區、留守組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重點排查被用於餐飲服務、民宿賓館、批發零售等經營用途的房屋。

2、排查整治內容

主要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審批手續、房屋改造、用能情況、結構安全、地質安全、整治計劃等情況。

(二)城市房屋

1、排查整治範圍

(1)“四無”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2)違法改擴建以及擅自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房屋。

(3)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房屋結構和佈局以及將原有建築物改建改用爲酒店、飯店、學校、養老、體育館、羣租房等房屋。

(4)建築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楊嚴重的房屋,以及城中村、城郊結合部、加層房屋和使用年限超過20年的房屋。

(5)淺基礎房屋和臨近山體、高切坡(含隧道、深基坑)的房屋。

(6)採用預製多孔板樓(屋)面的磚混結構房屋,大跨度結構的房屋,在裝飾裝修過程中破壞房屋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有較大變動的房屋等。

2、排查整治內容

(1)房屋結構安全情況。重點是承重牆體、樑、柱、板等部位有無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基礎是否有沉降變形,主體結構是否有傾斜,以及外牆飾面、懸挑結構、女兒牆有無脫落墜落危險等。

(2)建築物周邊安全情況。重點是周邊場地、山體有無沉降、開裂現象,房屋及周邊永久性建築邊坡排水系統是否正常。房屋建築是否處在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縫、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影響區域。

(3)房屋使用安全情況。重點是裝飾裝修是否存在損壞主體結構、改變使用功能、增加房屋荷載以及違規搭建加層等情況。永久建築邊坡坡頂、坡腳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情況。

(4)違法違規建設情況。重點對建造年代較早、長期失修失管、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破壞主體或承重結構的房屋,以及擅自改變用途、違規用作經營(出租)的人員聚集場所優先排查。對於排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嚴格按照法定責權,依法依規實施整改。

三、部門分工和職責

各部門紮實有序推進全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根據職能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

規劃建設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房屋安全隱患複查認定必要的技術支持,管理慈湖高新區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社會事務部負責全區社區、留守組範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各社區、留守組對管轄範圍內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同時負責對宗教活動、學校、幼兒園房屋、養老機構、文化和旅遊、醫療等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制定各社區、留守組管轄範圍內的危房整治方案。

經貿發展部牽頭全區企業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各部門按照防疫包保分工,督促包保企業進行自查;

土地徵遷事務局負責徵遷地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並制定危房徵遷方案,優先將危房納入棚改計劃。

應急管理局、消防大隊負責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公安分局負責旅館業經營場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經營場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

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負責查處房屋使用人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確定的房屋用途的行爲並督促整改;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

城市執法局負責對“四無”房屋和違法違規建設進行查處;

財政審計局負責將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

法律顧問負責政府有關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強化法治保障。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啓動摸排階段(20XX年5月底前)

各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安全主體責任人。各部門按照分工職責進行全面摸排,排查結果及時彙總並上報規劃建設局。同時,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

(二)複查鑑定階段(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

規劃建設局對排查上報的有安全隱患的房屋,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專家進行復查認定。

(三)整治落實階段(20XX年5月至2023年5月)

堅持邊排查、邊鑑定、邊整治,根據安全隱患排查和鑑定結果,對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分類處理。

1、對鑑定結論爲危險的房屋:鑑定結果爲A級、B級的,應根據鑑定單位意見採取處理措施或觀察使用;鑑定結果爲C級的,應根據鑑定單位意見加固處理後使用或停止使用;鑑定結果爲D級的,應停止使用或整體拆除,並掛牌提示,不得轉讓出租。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及時動員人員搬出。

2、對存在局部安全隱患的房屋:如房屋主體結構雖無安全隱患,不會發生整體垮塌,但存在外牆飾面、懸挑結構、女兒牆有脫落墜落等局部安全隱患的房屋,應告知房屋所有人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3、對排查出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集中連片需要進行拆除或綜合整治的危險房屋,優先納入本地棚戶區改造計劃。

4、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清單”問題的整改銷號。

(四)鞏固提高階段(2023年5月)

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加強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我區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篇八:2022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20XX年4月29日,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一棟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導致多人被困、失聯,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爲深刻吸取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一棟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教訓,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消除我區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堅決遏制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清查整治,發現並解決我區在違法、違規建築和城鄉房屋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堅持問題導向,有效防範、堅決遏制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實做到隱患排查到位、整改處置到位,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切實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安全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違法建築排查整治重點: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違法開工建設的在建建築;未履行審批手續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房屋結構佈局、違法改擴建(撞自加層)違法違規投入運營以及擅自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既有建築。

(二)違法違規審批排查整治重點:既有和在建建築立項、用地規劃、施工、消防、特種行業等建設及運營相關的行政許可手續辦理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審批行爲。

(三)農房排查整治重點:重點排查農房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建設手續,房屋用途及安全狀況。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使用預製板的經營性自建房;

2、未經審批、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用於經營的自建房和擅自加層、改擴建的違建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爲居住使用的房屋;

3、農村用作經營性場所的自建房;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既有農房,特別是建築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未達到抗震設防裂度的農房;

6、鄉村公共建築及公益事業活動的房屋;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山邊、水邊、地質災害易發區、煤炭採空區等區域的自建房。

(四)城市房屋排查整治重點:全覆蓋。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4日前)。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要全面動員部署,成立專班,壓實責任,結合實際,明確任務,確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全面清查階段(20XX年5月15日前)。此次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街道要發動村屯、社區,聯繫業主和村民,充分對轄區內所有在建和既有建築開展自查;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要對農村自建住房、學校(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文體場館、景區、汽車站、商場、賓館、飯店、養老院(兒童福利院)、宗教活動場所、農家樂等人員密集和建築年代長、建設標準低、建築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失修失養嚴重超負荷使用,位於地質害易發地的建築進行重點排查,對每棟建築審批及建設運營情況要建檔立卡。對正在進行違法違規建設和改擴建施工作業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堅決予以糾正整改;對存在擅自改變使用功能、違規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擅自開挖地下空間、擅自加層等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要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經營者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堅決消除事故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徹底消除隱患後,方可繼續使用。

(三)整改鞏固階段(20XX年10月31日前)。對排查梳理出來的問題,各鄉鎮街道要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堅決整改,消除隱患。10月31日前把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情況報至區住建局辦公室。

以上各階段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同步推進,要確保責任明晰、實施落地、閉環管理,整改到位。

四、工作職責

(一)各鄉鎮街道。一是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屋進行安全鑑定。二是對鑑定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應當立即停止經營。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依法清人、停用、封房。三是對鑑定爲C級或D級的農村隱患房屋,由鄉鎮政府對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下達《農村隱患房屋告知書》,告知房屋安全等級,提出整治意見和整治期限,並在房屋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誌,加強動態監管。四是監督隱患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簽訂《農村隱患房屋整治承諾書》,明確房屋隱患整治方案和時限,同時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五是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依法予以拆除;六是對長期閒置、年久失修的農村隱患房屋,採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加貼封條等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人員靠近發生險情。七是對存在隱患的農村房屋要建立整治檔案和包保責任制,實行一戶一檔逐戶明確整治方案,督導產權人(使用人)整改,做到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號一戶。

(二)區住建局、發改局、應急局、綜合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南票分局、市公安局南票分局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既有和在建建築立項用地、規劃、建設施工、消防、特種作業等建設及運營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的清查整治工作。

(三)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文旅局、衛健局等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行業範圍內的公用建築進行排查整治。

(四)區委宣傳部要充分利用電視臺、南票發佈等媒體對此次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宣傳,各鄉鎮街道在進行隱患排查同時,要深入開展宣傳工作,確保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明晰國家的政策,切實提高房屋安全使用意識。

五、有關要求

一是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誰排查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紮實開展房屋排查整治工作,要邊排查、邊整治,依法依規查處違法建築,消除安全隱患。

二是周密開展排查。各鄉鎮街道要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建立工作臺賬和整治檔案,並按時填寫並上報相關排查表(附件1—3)

三是狠抓隱患整治。各鄉鎮街道要加大對農村“四無”建築、違規加(改)擴建、隱患房屋的整改力度,對尚未明確整改計劃的要安排人員撤離,並設置安全警戒標識。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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