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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建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精選8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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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2建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

2022建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精選8篇)

爲認真汲取近年來國內多處房屋倒塌,特別是湖南長沙“4·29”居民房屋倒塌事故的深刻教訓,切實加強全鎮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結合臘勐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爲目標,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三個必須”和“十五條硬措施”的工作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堅決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堅持源頭治理、精準治理,堅決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徹底消除安全隱患,爲全鎮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實施步驟

按照“初步判斷、隱患覈查、安全鑑定、逐一整治”的工作方法,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整治行動。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5月10日—5月20日)

排查範圍:按照屬地管理與行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迅速組織力量,對所有房屋建築場地地質安全、周邊環境安全、使用安全、房屋結構安全方面進行逐一排查,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一是全面排查自建房,特別是經營性、人員密集型、存在各類安全風險隱患等重點場所和區域的房屋建築;二是全面排查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的非自建房屋建築,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的房屋建築;三是全面排查10個村(社區)各小組、學校、醫院、駐臘企業等重點區域的房屋建築;四是全面排查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違法改擴建的房屋建築(含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隔羣租等情形);五是全面排查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的房屋建築;六是全面排查未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房屋建築。

開展方式:從鎮直及駐臘單位抽調工作人員,成立以黨委書記爲組長,人大主席、分管副鎮長爲副組長,鎮直及駐臘單位負責人爲成員的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在充分運用前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國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築調查成果的基礎上,重點對鎮域範圍內經營性、集聚性房屋建築進行排查,同時,認真填寫《臘勐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表》;及時覆蓋動態新增非經營性、非集聚性房屋建築的排查。其中,鎮中心學校負責學校、幼兒園的排查;鎮衛生院負責醫療場所的排查;鎮工作組負責在建項目、文化旅遊場所、客運站、賓館、KTV、農貿市場、加油站、地質災害隱患點、農業生產設施及加工用房的排查;其他房屋建築設施的排查由各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組織開展,排查工作要在5月24日前全面完成,並將形成的存在安全隱患房屋建築清單,經黨總支書記審覈簽字後報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數據上報實行5日一報送。

(二)覈查鑑定階段(20XX年5月25日—6月5日)

摸底排查完成後,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及時組織鎮安委會、臘勐市場監督管理所、臘勐自然資源管理所、臘勐派出所等部門工作人員人員,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雲南省農村危房認定技術指南(修訂)》等技術規範,在20XX年6月2日前對疑似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築進行現場覈查,給出安全隱患排查初步認定結論及處理建議,並組織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對安全隱患突出的房屋建築進行專業鑑定,給出結論及處理建議,準確掌握全鎮房屋建築底數。20XX年6月5日前彙總覈查、鑑定情況,形成問題房屋整治清單,報縣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三)隱患整治階段(20XX年6月6日—7月31日)

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重點房屋安全問題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壓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整治責任,有針對性地制定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逐一逐項分類處置,精準施策,明確整改標準、要求和整改時間。能立即整治的要立即整治;暫時無法整治的要暫停生產、經營,合理設置安全警示、告示,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在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四)鞏固提升總結階段(20XX年8月1日—12月31日)

持續開展整治“回頭看”行動,採取全面檢查、重點抽查等方式,鞏固房屋建築隱患排查整治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完善本地區房屋安全監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整治機制常態化、制度化。

三、有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各村(社區)、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南省長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風險意識、憂患意識和緊迫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標本兼治,聚焦整治重點,準確把握有關技術標準,及時組建排查整治隊伍,做好人員培訓,壓實各方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工作配合,高質高效抓好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扛牢主體責任。一是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社區)是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黨總支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結合本村工作實際,建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成立工作專班,做好排查整治各項工作。二是落實部門監管責任。鎮直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含所屬單位及住宿、經營用房等)房屋建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要堅持自查、自改、自銷原則,切實消除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重點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排查整治責任。三是督促落實主體責任。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各行業、各部門要按職能職責督促涉及的房屋建築,特別是自建房用作出租、住宿、餐飲、學校、幼兒園、超市、衛生醫療機構、養老和福利機構、農家樂、文化娛樂場所、宗教活動場所等生產經營和人員密集的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實主體責任,嚴禁違規裝修改造、違法搭建、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以及在房屋四周、屋頂、陽臺等處擅自搭建各類建築物和附屬設施等行爲。四是落實整治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根據房屋安全性鑑定結果、房屋類型(統建、自建)、用途(經營性、非經營性)等因素,分級分類建立問題隱患整治清單,制定工作方案,落實責任清單和責任人,明確整治工作時限,組織力量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對存在隱患擅自改變結構等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轉移安置人員,立即停止使用,採取拆除或經鑑定後整改等措施;對存在改變佈局、改變使用性質等一般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停產停業,經鑑定後整改;對無安全隱患的,要加強監管,強化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主體責任。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村(社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力度,進一步統一羣衆思想認識,及時瞭解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保障羣衆信息知情權,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房屋安全意識,增強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做到源頭管理與存量消化雙管齊下,切實改善房屋建築安全狀況。

(四)加強督促指導。領導小組要會同村(社區)加強工作統籌協調,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同時,鎮紀委要密切關注工作推進情況,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爲、亂作爲的單位和領導幹部,要嚴肅追責問責。

篇二:2022建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

爲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長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着力消除我縣自建房及經營性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務

(一)排查範圍。全縣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和其他經營性、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突出城中村、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商超、酒店、學校周邊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等重點區域的自建房,各類商業娛樂場所、文化體育旅遊場所、交通運輸場站、賓館、酒店、民宿、餐館、集貿市場、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醫療衛生機構、養老和社會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等。

(二)排查內容。一是建築基本情況。對照建築圖紙、產權等資料,覈查建築地址、所有權人、使用人、建設時間、改擴建(裝飾裝修)時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用途、建築面積、層數、結構類型等。二是建築安全隱患。重點檢查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包括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隔羣租以及裝修過程中改柱改樑改承重牆、超負荷使用等隱患;地基基礎,包括地基基礎或主體結構構件出現沉降、裂縫、變形等隱患;房屋用途,包括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築改建改用爲公共設施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閒置辦公用房、廠房改爲其他功能用房等隱患;失修失養,包括建築年代較長,建築外牆飾面剝落、建築外牆保溫層面開裂損壞、建築內外裝飾構件鬆動、用電用氣不安全、消防不達標等隱患。三是周邊環境。包括佔壓地下燃氣管道、存在地質災害、邊坡不穩定等隱患。

(三)全面排查。一是明確要求。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專業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清倉見底。二是全面摸底。採取“政府工作人員+技術專家”模式,針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實行“雙簽字”制度,全面查清風險隱患底數。三是建立清單。及時建立安全“問題、措施、責任”三個清單,實行臺賬式管理。四是強化統籌。加強多部門綜合執法,把自建房排查整治與“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燃氣管網等整治結合起來,進行系統治理。行政村集體土地上的農村房屋排查,可充分利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回頭看”成果。

(四)徹底整改。一是第一時間撤人。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或鑑定爲D級危房的建築,應首先撤離全部人員,確保人員安全。二是第一時間關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要根據隱患程度高低及時停用。三是第一時間整治。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時限等,逐項實施問題銷號,堅決消化存量。四是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審批、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專業鑑定、使用檢查等各個環節的房屋建築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方責任,嚴把城鄉房屋建設及使用全生命週期質量安全關,堅決遏制增量,實現房屋建設使用本質安全。

二、工作步驟

(一)部署啓動階段(2022年5月4日前)。

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推進機制,全面動員部署,暢通投訴渠道,廣泛宣傳發動。

(二)排查除患階段(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30日)。

5月31日前,完成隱患排查任務,形成問題清單,探索建立動態發現處置機制。對問題清單中的既有建築,按照“分類處置、動態銷號”的要求,組織相關部門逐一確定處置意見,該撤人的撤人,該停用的停用,該除險的除險。對短時間內能夠整改到位的,6月30日前完成。

(三)徹底整治階段(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對於短時間無法整改到位的C、D級房屋建築,該加固的加固,該拆除的拆除,該處罰到位的處罰到位,9月底前徹底整治消除隱患,完成專項整治行動。

篇三:2022建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

爲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和部署,紮實推進“除險保安”迎戰行動及安全生產各項重點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住建部《關於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和省建設廳《XX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全力“遏重大、降較大、保安全”,爲黨的二十大和杭州亞運會的順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依據《XX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202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2022年全市建築施工質量安全工作要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推動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工作任務清單,釐清施工現場大型機械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等職能交叉領域職責分工,按照“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牽頭、誰爲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年度內發生嚴重社會影響的較大涉險事故的地區,實行年度考覈一票否優。

2、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建設單位專職人員全過程管理、勘察設計人員技術交底、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監理人員旁站巡視等制度,做到職責到底、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厲打擊現場違法違規行爲,加大執法處罰力度,保持高壓嚴管態勢。強化行刑銜接,發現涉及危險作業罪的案件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控

3、進一步整頓和規範建築市場秩序。一是強化差異化監管。全面落實建築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工作,深化信用評價結果市場監管中的運用,營造誠信導向的市場氛圍。二是持續規範招投標活動。強化部門聯合監管,聚焦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串通投標、騙取中標等突出問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及時封堵監管漏洞,建立健全源頭治理的防範整治長效機制,持續規範招投標市場秩序。三是嚴厲打擊違法行爲。通過勘察設計與建築市場以及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遏制勘察設計和建築市場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爲,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圖施工,規範設計變更手續,杜絕無序變更行爲。健全監管長效機制,提高行業自律意識,維護勘察設計與建築市場秩序和公共利益,完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障體系。四是着力深化“兩場”聯動。加強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聯動管理。開展標後履約檢查,重點查處施工、監理單位現場執業人員與投標承諾不一致、人證不相符、履職不到位,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到位等問題。推進實名制管理全覆蓋,嚴格落實考勤制度,推動考勤發薪聯動,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到崗率按照60%要求進行考覈。對於實名制數據虛假、到崗率不符合要求,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和採取勞動保護措施安排上崗的,一律實行處罰和信用扣分。

4、深入推進“兩違”專項清查工作。在前期全市建設系統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工作基礎上,根據屬地政府統籌安排,協同相關部門依職責對城鎮房屋建築立項、用地、規劃、施工、驗收、消防、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行爲深入開展排查,嚴厲打擊“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邊使用”非法違法行爲。

5、狠抓農房建設安全管理。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全過程管理制度。開展農房建設安全生產督查,指導屬地強化農村建房安全管理。按照“動態清零”要求,及時發現和有效整治動態新增危房,推動長期無人使用閒置危房治理解危。

(三)全面落實安全風險防控

6、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落實安全整治問題清單和“3030”閉環機制,實行每月整改銷號管理,保證隱患動態清零。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持續排查施工現場危險源,梳理編制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預防清單,發現危險源存在安全隱患的,能立即整改的應當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實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方案。

7、嚴格管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控規定》,加強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審查、論證、審批、驗收等環節管理,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作業,確保危大工程安全風險受控。加強危大工程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危大工程隱患排查電子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逐項落實整改措施。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訓,切實抓好施工現場特別是深基坑、模板支架、腳手架、鋼結構等的“防坍塌”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嚴格落實爬架試點項目申報及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審查覈對申報材料,並加強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做好爬架使用登記工作,密切關注專業分包單位管理人員到崗履職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8、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深入開展起重機械專項治理行動,摸清現狀底數,綜合治理起重機械事故鏈條,消除設備安全隱患,進一步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規範建築起重機械租賃、監測、使用、維保等環節市場行爲。推進起重機械安全生產信息化管理,完成建築起重機械企業、設備、人員信息入庫管理,落實設備重要部位懸掛電子證書制度,完善“建機一體化”管理機制。推進建立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檢驗檢測、維保等監管“一張網”建設,嚴控擠壓、撞擊、墜落、出軌、倒塌、傾翻、折斷、觸電等事故風險。

9、加強深基坑安全管理。按照《XX市建設項目深基坑工程技術規定》,落實深基坑設計、施工、勘察、監理、檢測等主體單位責任,完善深基坑的設計文件、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開挖分區和開挖方式,加強支護支撐樑體系施工安全,做好基坑相鄰建(構)築物、道路、地下設施等周邊設施監測。

0、強化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開展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三違”行爲,督促建設單位按時撥付、施工單位規範使用建築工程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時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加強臨時用電管理,強化“四口、五臨邊”等部位保護措施,做好高空作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環節安全防護。落實作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加強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規範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具,全面提升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

1、重視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加強施工現場及生活區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應急疏散預案,落實三級動火批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和消防安全教訓培訓;加強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安裝臨時消防給水系統並保證消防供水能力,在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間、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及生活辦公區域等消防防火重要場所配置足量滅火設施;加強辦公區、生活區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彩鋼板房材料阻燃性質,杜絕宿舍內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電瓶車棚私拉電線等亂象。

2、強化亞運工程安全專項治理。按照“抓進度保質量重安全”要求,全面加強亞運場館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安全管控,嚴懲建設單位壓縮合理工期、擠佔安全投入等行爲。

3、深入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建設。一是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全面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充分發揮“示範引領、樣板帶動”作用,整體提升我市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水平。重視標化創建計劃申報,強化標化過程管理,將高標準、嚴要求落實在整個項目施工過程中。二是推廣使用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2022年7月1日起,所有新開工房屋市政工程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均推廣使用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三是推進安全生產數字化改革。按照“多跨協同、制度重塑、流程再造”要求,大力推進“智慧工地”系統建設。2022年10月底前,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全面使用“浙裏工程建設現場管控”重大應用。四是提升事故風險預防能力。積極探索“安責險+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通過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分批次爲參保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提供技術服務。推廣應用安責險事故服務系統平臺,實現安責險投保、服務、理賠等信息化管理,督促保險機構增加服務頻次、提升服務質量。2022年底前,所有參保企業建立起雙重預防體系並有效運行,防範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五是加強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以文明施工“六個必須”和“市區打樁挖土階段揚塵四項基本措施”爲抓手,實行差異化管理,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項目和打樁挖土階段項目,督促現場落實揚塵排水措施,全力推動現場文明施工建設。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4月15日前)

各地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並於2022年4月15日前通過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上傳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同時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我局。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2年4月16日—2022年10月)

各地要按照本實施方案和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治理活動。要圍繞治理行動重點任務,於2022年4月底前,對本地區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項目進行第一輪安全生產及“防坍塌、防高墜”全面排查;2022年6月底前,完成對全市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爲的全面排查,並全面推進勘察設計行業和建築市場行爲自查自糾,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2022年7月底前,對本地區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項目完成第二輪安全生產全面排查;2022年8月底前,我局將結合“鐵錘”6號行動,開展不少於兩輪“四不兩直”安全生產暗查暗訪,抽查重點項目安全生產情況,集中通報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例;2022年9月底前,我局將適時對各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工作情況開展督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底。2022年10月底前,結合重點任務開展力推全省第二輪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目標任務全部完成攻堅。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11月—2023年12月)

各地要持續開展治理行動,採取監督檢查、工作提示、約談警示、晾曬通報等方式,鞏固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完善本地區施工安全監管政策措施,推動治理行動常態化、制度化,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對治理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建立政府分管領導親自抓、部門主要領導統籌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壓實責任,確保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二)提高監管效能。各地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方式強化監管力量支撐。創建監管方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模式,加強安全監管和執法銜接,促進監管數字化轉型,提升監管水平。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以“安全生產月”等爲載體,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治理行動的進展和成效,鼓勵公衆參與,暢通舉報渠道,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

(四)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地要設立聯絡專員,每月25日前將排查整治情況報送我局(附件1)。各時間節點排查整治情況按要求通過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上傳。

聯繫人:XXX、(浙政釘同名);聯繫電話:XXX。

篇四:2022建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

爲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根據重慶市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我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對重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思維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實屬地責任,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

二、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分步推進”的原則,紮實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

各鎮街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場鎮建成區外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築)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逐戶逐棟建立農村住房檔案,並錄入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開展摸底調查,特別是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各類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作爲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力爭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重點排查的農村房屋包括但不限於:

(1)公安派出所、醫院(衛生所、私人診所)、學校(幼兒園)、養(敬)老院、村級文化活動中心、客運站等人員聚集使用的公共建築;

(2)用於生產經營的廠房、農貿市場(含商店)、酒店(含民宿、農家樂、餐館、茶館等);

(3)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農村房屋;

(4)改變房屋結構、搭建改建擴建的農村房屋;

(5)建設標準低、使用預製板建設的農村房屋。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鎮街要同步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同時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此項工作力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3、排查步驟。

(1)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按照每個行政村落實1—2名專業技術人員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要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後,分派至相關村社配合開展排查工作。

(2)鎮街排查。產權人(使用人)是農村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排查必須通知產權人(使用人)參與。排查時須逐棟逐戶採集農村房屋信息,重點採集基本信息、建設手續情況、改造情況、用途改變情況、安全情況、整治情況等,同時填寫《農村房屋安全信息採集表》,並由產權人(使用人)、排查人、專業技術人員、鎮街負責人簽字。

(3)區抽查。鎮街排查結束後,區級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實地抽查,抽查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必要時可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對抽查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鎮街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二)重點整治。

各鎮街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爲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1、制定整治方案。鎮街要針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由專業技術人員提出建議整治措施。在此基礎上,彙總安全隱患情況、建議整治措施等,綜合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房屋安全等級鑑定。對經排查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各鎮街及時聘請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根據相關技術規範對農村房屋進行安全等級鑑定,同時出具鑑定報告。經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整治要求。堅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對排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必須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徹底整治,該搬離的立即搬離、該停用的立即停用、該拆除的立即拆除、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封存的立即封存,做到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產權人(使用人)採取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各鎮街要切實加強巡查監測,確保農村房屋整治過渡期間的安全。

4、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對產權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實整治措施的,應依法強制執行。對將危險房屋作爲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處理。對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產權人(使用人),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產權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建立臺賬。區、鎮街、村(居)委會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整治1戶、銷號1戶。各相關行業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鎮街對整治完成的農村房屋進行逐戶複覈,對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時銷號,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嚴禁銷號。

(三)全面整治。

各鎮街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要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要健全鎮街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全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區政府區長任召集人、分管副區長任副召集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應急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城市管理局爲牽頭單位,區委統戰部、區教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文化旅遊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消防救援支隊爲成員單位。落實“區負總責、鎮街抓落實”工作機制,要切實強化組織保障,建立區聯席會議制度,具體做好方案制定、進度安排、任務落地、人員調配、經費保障等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聯席會議機構,主要負責人作爲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抓好落實。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利用市級共享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消防救援機構、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建新房拆舊房、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開展擅自改變房屋結構、違法搭建改建擴建建築等行爲排查整治。統戰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覈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司法部門負責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文化旅遊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區級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職責加強對各鎮街的督促指導,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上報區政府,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爲、亂作爲的幹部要嚴肅問責。自20XX年12月起,各鎮街需每週將工作進展情況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表(附件1)報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適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並組織相關部門對工作進度滯後的鎮街進行督促檢查。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成員單位、各鎮街要利用網絡、電視、廣播、自媒體、鎮(村)政務公開欄等進行廣泛宣傳,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導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斷增強農村羣衆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各鎮街要成立農村房屋排查整治勸導工作小組,對不配合、不支持排查整治工作的農村羣衆,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篇五:2022建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

爲紮實開展新城轄區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堅決防範安全事故發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各級要求部署,結合新城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慘痛教訓,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不斷強化“隱患就是事故、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意識,從嚴從快從實抓好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深挖盲區死角,補齊短板漏項,做到舉一反三,實施標本兼治,主動徹底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工作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全面排查、分類整治、一戶一策”原則,按照“不漏一戶、不落一房”的要求,建立排查臺賬,明確責任清單,實施分類整治,限期消除隱患,確保新城房屋建築領域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三、組織機構

成立秦漢新城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組”和“督查考覈組”,職責任務如下:

(一)排查整治組

職責:

1、牽頭實施新城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排查整治實施方案,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任務;定期召集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收集、彙總、通報排查整治進展情況,日常工作由王莉同志負責。

2、指導各成員單位全面排查新城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摸清轄區房屋建築底數,建立安全隱患排查總檯賬;按照行業區域和成因類別,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指導各成員單位實施精準整治;建立防範安全隱患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轄區房屋建築安全形勢長治久安。

3、指導各成員單位按要求確定第三方鑑定服務機構,科學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技術鑑定,提出專業整治方案;指導各成員單位、第三方鑑定服務機構對整治工作成效進行評估驗收。

(二)督查考覈組

職責:按照黨委管委會總體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安排,依據排查整治工作安排及責任清單,督導各項任務落實情況。

四、職責任務

(一)各街辦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對轄區農村自建房屋(含經營性自建房、窯洞)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整治責任和完成時限;配合各行業部門做好轄區各自監管領域涉及房屋建築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行業部門

負責對各自職責範圍涉及的各類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整治責任和完成時限;配合各街辦、其他部門共同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1、黨政辦公室:負責新城管委會機關院內、蘭池大廈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2、組織和人力資源部:負責將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各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專項考覈。

3、發展和經濟運行部:負責轄區商務系統、大型限額以上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加油站、限上酒店賓館、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領域房屋建築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4、財政金融部:負責轄區金融機構等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5、開發建設部:依據省、市、新區排查整治要求,指導各成員單位規範高效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彙總建立新城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和責任清單;負責老舊小區、保障房小區、新建商品房小區(包括小區底商)及文物領域建築物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6、安全監管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房屋建築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負責將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各街辦安全生產專項考覈。

7、先進製造業發展部:負責轄區工業、先進製造、信息技術、軍民融合、中小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等領域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8、文旅和大健康產業發展部:負責轄區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領域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9、西鹹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秦漢)工作部:負責轄區房屋建築合法性審查,認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的違法行爲,對違法違規建築提出整改意見;負責臨時建築等房屋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0、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監管臨街建築物陽臺、窗外等堆放吊掛物體,以及佔用城市公共空間設置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負責車站、城市園林綠化、公園、廣場、燃氣和集中供熱、市政配套設施等領域房屋建築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1、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市場監管所辦公用房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2、公安分局:負責轄區“九小”場所及公安派出所房屋建築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負責配合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秩序維護,對阻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違法行爲進行依法處置。

3、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消防站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負責轄區房屋消防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4、西鹹新區教育體育局(秦漢)工作組:負責轄區學校、培訓機構、文體場館等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負責自建房內設立補習培訓學校、從事經營性體育活動等排查和整治工作。

5、西鹹新區社會事業服務局(秦漢)工作組:負責轄區醫院、衛生院、村衛生室等醫療衛生領域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自建房內從事醫療、美容等衛生健康生產經營活動場所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6、西鹹新區基層工作部(秦漢)工作組:負責民政系統、福利、養老、救助機構等領域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負責民政行業主管社會組織經營活動場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其他部門及集團公司:按照工作職責開展本系統內房屋建築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五、排查範圍和整治內容

本次排查整治的範圍分爲“農村自建房”和“城鎮房屋建築”兩大類。

(一)農村自建房。對農村經營性(含租賃房屋)和非經營性(自住)自建房安全隱患開展全面排查整治,重點是對農村三層以上、從事生產經營、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等4類重點農村自建房周邊環境、主要建築材料、是否存在“歪、裂、扭、斜”等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徹底排查整治,逐項建立臺賬清單,逐點消除安全隱患。同時,要對前期排查發現的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問題整治情況進行“回頭看”。

(二)城鎮房屋建築。對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酒店賓館、商場超市、車站、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築,以及老舊小區、保障房小區、新建商品房小區等進行全面排查整治。結合“兩違清查”成果,重點排查房齡超過20年的老舊小區,利用自建房從事經營活動的建築,加建、改建、擴建等變動房屋主體結構的房屋建築。同時,要排查房屋建築的位置、產權人、產權性質、土地性質等基礎信息,排查規劃建設手續是否完善,設計是否規範,建設是否標準,是否位於滑坡、地裂帶、低窪易積水等區域,是否存在加蓋拆改結構,是否存在改變使用用途,是否滿足抗震設防要求,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等安全屬性。

六、技術鑑定和整治原則

(一)技術鑑定。按照“誰排查、誰鑑定、誰整治、誰負責”的要求,由開發建設部提出“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問題第三方鑑定機構標準要求”,各行業部門、街辦按照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選擇鑑定機構,對農村經營性自建房、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以及其他確需鑑定的房屋進行鑑定後,按有關規範要求分類制定整治方案,科學實施整治工作。

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鑑定機構至少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並有效存續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後的註冊登記證;優先選擇國有性質或政府下屬的鑑定機構。

2、具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證載檢測範圍須包含: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建築物結構、使用功能、安全可靠性綜合檢測、評估、鑑定。

3、近3年承擔過上述資質範圍內的鑑定服務項目。

(二)隱患分類。依據國家相關標準,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鑑定單元分A、B、C、D四個等級。

A級:安全性符合本標準對A級的規定,不影響整體承載,可能有極少數一般構件應採取措施;

B級:安全性略低於本標準對A級的規定,尚不顯著影響整體承載,可能有極少數構件應採取措施;

C級:安全性不符合本標準對A級的規定,顯著影響整體承載,應採取措施且可能有極少數構件必須及時採取措施;

D級:安全性嚴重不符合本標準對A級的規定,嚴重影響整體承載,必須立即採取措施。

(三)整治原則

1、堅持立查立改原則。對存在安全隱患和鑑定結果爲A、B、C等級的房屋建築,立即實施整治,確保羣衆安全。

2、堅持生命至上原則。對鑑定結果爲D級,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整治的重大隱患房屋建築,街辦或行業部門對居住羣衆立即搬離並妥善安置,對房屋建築採取拉設警戒線、封堵大門等措施進行管控,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同時,按照鑑定意見書中整治措施和實際情況,由街辦或行業部門制定整治方案,報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後實施整治工作。

3、堅持人文關懷原則。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對居住在有安全隱患房屋內且生活困難的孤寡老人、傷殘羣衆等特殊羣體,街辦和行業部門要根據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切實幫扶關心,需要提請領導小組研究的事項及時彙報,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七、實施步驟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從20XX年5月1日開始至8月12日結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日—5月4日)。排查整治組制定印發新城排查整治方案,各部門、街辦結合職責分工,制定各自工作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宣傳動員,發動轄區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等積極投入到城鎮房屋建築、農村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工作中來,並確定專人於5月4日起始每日報送排查情況和問題臺賬。

(二)集中排查階段(5月5日—5月13日)。由排查整治組牽頭,組織各部門、街辦在第三方鑑定服務機構的專業指導下,對照排查範圍和整治內容,組織轄區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紮實開展排查工作,按照“一棟一表”的要求填寫房屋安全排查信息採集表,建立排查檔案和問題臺賬,切實做到排查無死角、無盲區、無漏洞。同時,要將排查整治情況及主要措施形成階段性總結報告,並附問題整改臺賬,於5月13日前蓋章報排查整治組。

(三)覈查整治階段(5月14日—7月14日)。各部門、街辦要組織第三方鑑定服務機構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城鎮房屋、農村自建房進行鑑定覈查,堅持邊核查、邊整治。對能立即整治的要及時整治,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對不能立即整治的,要按照“一戶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明確包抓責任人、整治措施和完成時限,及時開展整治。對農村自建房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果斷做好人員搬離工作,堅決確保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對存在安全隱患且從事生產加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診所、培訓補習、影院、網吧、舞廳、健身場所、酒店(旅館、快捷酒店、民宿、農家樂)等人員密集活動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並按要求抓好整治。各成員單位5月25日前將各自整治方案報排查整治組,7月13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並形成整治工作報告。

(四)督導檢查階段(7月15日—7月30日)。由督查考覈組牽頭,排查整治組配合,督促各部門、街辦認真開展“回頭看”,對照排查整治臺賬,逐一進行銷號,並加強後續巡查監管;對需進一步完善提升的,要提出明確整改要求,持續抓好後續整治,全面鞏固好工作成效。督查考覈組要對各部門、街辦隱患整治開展成效和“回頭看”情況進行督查檢查,並形成督查報告。

(五)總結驗收階段(8月1日—8月12日)。由排查整治組牽頭,組織各部門、街辦全面總結排查整治工作,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隱患問題整治情況、主要工作措施、“回頭看”情況等形成總結報告,並附排查問題清單及整治臺賬,於8月8日前蓋章報排查整治組。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安全生產,人命關天。各部門、街辦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訓,把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作爲當前頭等大事來抓。各部門、街辦“一把手”要把守牢安全底線作爲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檢驗,時刻將安全隱患排查防範和專項整治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親手抓安排部署,親自到一線督戰。要按照新城總體方案要求,第一時間認真制定各自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將任務細化到每一棟房屋,將進度明確到每一天時間,將責任夯實到每一名人員,確保排查整治工作紮實有效開展。要加強排查整治工作過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歸檔,確保底數清楚、資料詳實、檔案齊全。

(二)強化責任擔當。各街辦是轄區農村自建房屋(含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各行業部門是行業領域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各街辦、各行業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迅速形成強大工作合力,確保排查全面覆蓋,隱患整治到位,切實維護好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三)強化督查督辦。督查考覈組要切實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將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各街辦、各部門考覈範疇。對工作重視不夠、安排部署不到位、排查問題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部門、街辦要進行掛牌督辦,限期督促整改;因鑑定結果和排查整治不徹底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對相關責任單位在年度考覈中予以一票否決,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追責。

(四)強化信息報送。各部門、街辦要確定一名分管領導負責排查整治工作,明確一名聯絡員負責信息報送工作,並將聯繫人姓名、職務、聯繫電話報送排查整治組。在集中排查階段,各部門、街辦要將工作開展情況、排查進展、發現問題等情況於每天上午9:00前報送排查整治組;在覈查整治階段,各部門、街辦要將整治進展情況於每週四12:00前報送排查整治組。

篇六:2022建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

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3·21”東航航空器重大飛行事故教訓,按照近期國務院、省、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視頻會議精神,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建築施工、危舊房屋等行業領域安全隱患,防範生產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於近期交通、建築、煤礦等方面安全事故多發,特別是“3·21”東航MU5735航空器飛行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後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國務院劉鶴副總理提出的“十五條硬措施”,深入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署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集中用兩年左右時間,聚焦重點排查整治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夯實基礎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堅決遏制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事故總量。

二、主要任務

要深入貫徹落實市住建局《滄州市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建設工程項目有序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和市安委辦《滄州市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工作部署,嚴把工程開工復工覈查關,積極穩妥推進工程項目復工復產工作。

(一)嚴格管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健全管控體系。認真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嚴格要求工程參建單位建立健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加強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審查、論證、審批、驗收等環節管理,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作業,確保危大工程安全風險受控。

2、排查安全隱患。嚴格按照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突出建築起重機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鋼結構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高風險作業環節,“逐企業、逐項目、逐設備”精準排查各類重大隱患。

3、狠抓隱患整改。工程參建單位要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臺賬,明確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分級分類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堅決防止隱患變成事故。各地要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實現閉環管理,逐項跟蹤整改落實。對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業和人員,依法依規整頓,確保整改到位。

(上述三條責任單位:安全中心)

(二)全面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

1、嚴格落實手冊要求。按照《關於進一步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的通知》(建司局函質[2020]118號)要求,督促相關企業編制印發企業手冊。要把貫徹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與日常監督檢查、建築工人技能培訓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手冊制度落地見效,實現企業、項目和人員全覆蓋,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工程參建單位要根據手冊有關要求,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3、落實關鍵人員責任。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關鍵人員,特別是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將手冊要求落實到每道工序、每名員工、每個崗位,做到職責到崗、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上述三條責任單位:質安科、市場科、質量中心、安全中心)

(三)提升施工現場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程參建單位要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嚴格企業全員年度安全培訓、新進場人員“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和“三類人員”安全培訓等制度,強化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水平,減少違規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爲。

2、強化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工程參建單位要依法依規使用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時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加強臨時用電管理,強化樓板、屋面、陽臺、通道口、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邊等部位保護措施,做好高空作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環節安全防護,切實改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

3、提升安全技術防範水平。鼓勵工程參建單位應用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落後工藝、設備和材料。加快推廣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術產品,輔助和替代“危、繁、髒、重”的人工作業,降低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風險。鼓勵利用先進信息技術推動智慧工地建設,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智能化管理水平。

4、增強風險應急處置能力。工程參建單位要根據項目事故風險特點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內澇、颱風等風險,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儲備必要的醫療應急裝備和搶險救援設備,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加強應急值守工作,遇到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置。

(上述四條責任單位:局辦公室、質安科、人事科、建築節能與科技科、安全中心)

(四)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

1、大力整頓違反建設程序行爲。要督促建設單位嚴格遵守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應招盡招,不得規避招標。建設單位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序,依法辦理施工安全監督手續,並取得施工許可證,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造價,不得使用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邊審查、邊設計、邊施工”。(責任單位:市場科、招標投標科、稽查大隊)

2、大力整治發承包違法違規行爲。建設單位要依法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不得肢解發包、指定分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依法承攬工程,不得圍標串標、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承攬業務,不得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出借資質。建設單位應將質量檢測業務依法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應出具真實準確的檢測報告。(責任單位:市場科、招標投標科、質安科、安全中心、質量中心、稽查大隊)

3、加大違法違規行爲查處力度。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和人員,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大處罰力度。加強安全信用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及時曝光違法的單位和個人,公開處罰信息。(責任單位:市場科、質安科、安全中心、稽查大隊)

4、深入推進“兩違”專項清查工作。各地要抓緊完成“兩違”專項清查,重點對建造年代較早、長期失修失管、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破壞主體或承重結構的房屋,以及擅自改變用途、違規用作經營(出租)的人員聚集場所優先排查。對於排查發現的違法建設,要及時採取措施,分級分類妥善解決。(責任單位:房地產科、村鎮科、監測中心)

(五)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工程示範帶頭作用

1、帶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投資工程要督促參建單位模範遵守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基本建設規律,嚴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不得未批先建、邊建邊批,不得以會議審議等非法定程序代替相關審批。要落實建設資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價,確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產。

2、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要按照“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履行政府投資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資工程參建單位,除依法予以處罰外,還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3、打造安全生產示範工程。政府投資工程參建單位要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建設,打造一流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積極應用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技術,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示範工地。要當好安全生產排頭兵,建設精品工程、綠色工程、安全工程,發揮好政府投資工程典型示範作用。

(上述三條責任單位:質安科、質量中心、安全中心)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各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行動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並於2022年4月15日前報送市住建局。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12月10日)。各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和本地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要圍繞治理行動重點任務,於2022年7月底前,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整改;2022年9月底前,要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專項整治行動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回頭看”,對前一段工作實施層級檢查和重點項目抽查。市住建局將適時對各地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各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要持續開展治理行動,採取全面排查、重點抽查、層級督查等方式,鞏固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完善本地區施工安全監管政策措施,推動治理機制常態化、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充分認清當前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

勢,認真吸取近期全國、全省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教訓,做到警鐘長鳴。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安全責任,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批示精神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要求落到實處,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風,紮實推進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切實採取有力措施清除各類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對專項治理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建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的工作機制,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壓實責任,確保治理行動取得實效。市住建局安委會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XXX、爲組長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2),加強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各級各單位要成立本地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親自研究部署、組織推動落實,層層傳導壓力,壓實工作責任。

(二)統籌有序推進。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與全市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等重點工作相結合,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

(三)提高監管效能。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方式強化監管力量支撐。創新監管方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模式,加強安全監管和執法銜接,促進監管數字化轉型,提升監管水平。

(四)嚴格執法檢查。安全生產執法要理直氣壯,不得選擇性執法,不能寬鬆軟走過場。強化精準執法,按照執法管理權限,確定管轄企業名單,明確重點檢查企業、重點執法檢查事項。強化執法手段,通過“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提高檢查效果和發現問題能力。強化專業執法,組織專家參與執法過程,充分利用新技術信息化手段,及時發現違法行爲。對不按要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存在重大隱患未按規定報告、重大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治、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查處。要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推動力度,加強司法銜接,打擊一批違法犯罪行爲,形成有效震懾。

(五)健全長效機制。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提升建築工人安全素質,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加快建造方式轉型,促進安全生產科技進步,構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聯繫人:XXX、XXX、;聯繫電話:XXX。

郵箱:XXX。

附件2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

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XXX、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XXX、二級調研員

XXX、二級調研員

XXX、副局長

XXX、副局長

XXX、副局長

XXX、副局長

XXX、三級調研員

XXX、四級調研員

XXX、四級調研員

XXX、四級調研員

XXX、四級調研員

成員:XXX、安全服務中心主任

XXX、質量安全監管科科長

XXX、住房保障科科長

XXX、市場監管科科長

XXX、物業監管科科長

XXX、村鎮建設科科長

XXX、房地產科科長

XXX、建築節能與科技科科長

XXX、法規科(內部審計)科長

XXX、招投標管理科科長

XXX、質量中心主任

XXX、監測中心主任

XXX、稽查大隊大隊長

市住建局成立專班,負責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數據統計、情況通報、日常調度等工作。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

篇七:2022建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

各村(居)、鎮直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於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19〕11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19〕22號)和《南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靖縣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19〕15號),爲進一步加強全鎮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全鎮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村建主責、村(居)落實”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爲期一年的專項行動,集中摸排在建建築工程和已建房屋各類安全隱患,按照“全覆蓋、細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時發現問題、分類登記入賬、認真進行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改善城鄉面貌。

三、整治重點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全鎮在建建築工程和已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築工程

1、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項目管控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配齊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2、工程參建有關責任主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覈、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等情況;

3、按有關規定落實重大危險源辨識、登記、評估和監控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建築起重機械、基坑支護、土方開挖、高邊坡、外腳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加強現場施工用電、消防安全管理;

4、落實應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災害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特殊季節、災害天氣安全防範措施情況;

5、加強對農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設施、圍護結構及現場外腳手架、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部位和環節檢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屬地政府或有關部門鑑定的危房;

2、未按有關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爲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陡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強降雨災害侵襲或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

9、項目紅線範圍內或重點發展區域周邊違規搶建的房屋;

0、項目建設過程中部分徵遷,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農村因地災點搬遷、危房改造等工作騰空的房屋;

2、企業因停產、改制等情況閒置的老舊廠房,工礦區臨時搭蓋的簡易工棚、移動板房以及生活小區周邊臨時搭蓋的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

特別是鎮區及周邊中心村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性的自建房作爲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發動,推行媒體公示制,定期公佈排查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強大輿論聲勢,提高羣衆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識。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村(居)排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步驟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

(2)村(居)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3)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實地組織抽查,並利用衛片航拍技術,將重點區域排查結果在衛片編號標記,實行比對覈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機關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爲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村(居)要發動羣衆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對覈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並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3、立卡建檔。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實現對整治專項行動的信息化閉環管理。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

(三)處置整治(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羣衆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村(居)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村(居)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責令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對將危險房屋作爲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總結提升(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

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回頭看”,對賬驗收,全面評估專項行動成效,提出補缺補漏具體措施,健全長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村建站,負責抓好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

村建站負責牽頭抓好對排查出來的“兩違”建築進行依法處置;國土所負責做好規劃管控和地災點綜合防治等相關工作;農業農村辦負責牽頭抓好農村建房、村莊治理等相關工作;派出所做好戶籍信息、二維碼門牌信息、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的對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關工作;市場監管管理所負責嚴格把好市場主體准入關,對於利用危險房屋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安辦負責牽頭開展專項行動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有關所站在此次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二)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幹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居)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三)強化紀律保障。要主動作爲,奮勇擔當,結合安全隱患綜合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百路千村”“兩違”綜合治理等工作,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要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堅決剷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強化日常監管。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日常巡查管控,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要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採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

(五)強化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微信、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開通公佈專項行動投訴受理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引導廣大羣衆積極參與,營造安全生產齊抓共管、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

舉報投訴電話:XXX。

(六)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認真對待羣衆實際困難,建立健全各項機制,保障羣衆日常生產生活。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強源頭防範。推動“多規”銜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標要求,強化規劃管控,簡化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審批程序。

各村(居)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含附件2-4更新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XXX)。

篇八:2022建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

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深刻吸取4月29日湖南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平社區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教訓,按照李克強總理的批示要求和省、州、縣的安排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棟川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築安全隱患,特別是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屋建築,依法依規有序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房屋建築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健全長效管理體制機制,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目標任務

各村(居)委會和鎮級各辦公室、中心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安全責任,按照縣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屬地管轄、行業總責”的原則,迅速組織力量開展房屋建築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截止20XX年6月10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房屋建築安全管理制度,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5月20日)

各村(居)委會和鎮級各辦公室、中心要深刻汲取湖南省長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迅速部署、立即行動,對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各村(居)委會要對本轄區內所有房屋建築(含各類工程施工臨時房屋、工礦企業房屋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鎮級各辦公室、中心對行業所屬的所有房屋建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特別是經營性(人口聚集性)房屋建築。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和存在安全隱患的主要類型,如:地質災害隱患、建築結構安全隱患、水環境災害隱患、火災隱患、燃氣安全隱患、房屋建築周邊環境安全隱患等。地質災害隱患主要查明房屋建築是否處於滑坡地段、是否會遭受泥石流、洪水等災害侵蝕;房屋建築結構安全主要查明房屋建築的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是否進行裝修、是否改變過主體結構等,建立房屋建築檔案;水環境災害隱患主要對房屋建築是否有可能會遭受洪水、水庫、河湖壩體是否安全、溝渠滲漏等侵蝕而引發的災害;火災隱患主要對房屋建築及周邊是否存在火災可燃易燃、易爆物質,是否有消防通道逃生通道和自救能力;燃氣安全隱患重點對燃氣企業、燃氣管道和液化氣換瓶點等安全進行排查,是否有泄漏、管道老化和不安全操作等行爲等;房屋建築周邊環境安全隱患重點對房屋周邊存在不安全情形進行排查,如房屋建築周邊的不安全作業(施工等)、周邊房屋是否會影響到公共安全、周邊是否有有可疑的氣體液體泄漏等,做到“不留盲區、不漏一戶”。重點對城鄉房屋建築和學校、旅遊景區、醫院、廠礦企業及周邊經營性場所進行全面細緻排查,各村(居)委會和鎮級各辦公室、中心在排查整治工作中不能確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的,可以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房屋建築進行檢測並出具相應檢測報告,對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築,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二)專項整治(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10日)

針對專項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分門別類,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拆、修、搬、停”的分類整治的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隱患就是事故”的意識,迅速開展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確保動作到位、整治效果明顯,杜絕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對排查出具有安全隱患的房屋,能拆除的堅決給予拆除,進行排危治危;可以加固改造和修繕的進行加固改造和修繕,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不能在原址進行加固改造和修繕的,採取搬遷避險的方式進行整治;對於暫時不能消除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築,堅決封閉停止使用,並做好警示標誌。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和建築,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堅決予以整治,同時嚴肅查處違法違規使用不安全建築的行爲。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棟川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房屋建築安全副鎮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副鎮長任副組長的領導機構,各村(居)委會、鎮級各辦公室、中心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全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主任擔任,負責日常工作。各村(居)委會、鎮級各辦公室、中心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建立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組織好本村(居)委會、本系統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項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原則,由屬地村(居)委會負責具體實施推進,各行業主管辦公室、中心要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房屋建築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強化監管。各村(居)委會要認真落實屬地責任和“一崗雙責”,以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排查發現存在房屋建築安全隱患,特別是以用作經營(人口聚集性)的房屋建築爲重點開展整治,含轄區內農戶住宅用房及各類建築,如農家樂、村集體文化活動室、紅白喜事場所、餐館、酒店賓館旅社、農貿市場等場所、加工作坊等;鎮級各辦公室、中心根據行業管理職責,按照“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對房屋建築安全進行排查整治。鎮中心校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全鎮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體育活動中心等房屋建築安全進行排查整治;鎮民族宗教辦公室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全鎮宗教活動場所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鎮民政辦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全鎮養老及福利機構場所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棟川國土資源分局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以及農業設施涉及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鎮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服務中心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文化和旅遊場所及旅遊景區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鎮衛生健康辦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各類醫療場所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鎮應急辦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如大型集會、慶典、比賽、展覽、展銷等人員聚集活動場所的的消防安全管理;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全鎮經營場所涉及的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如超市、農貿市場等場所;鎮安監辦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對全鎮工礦企業的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棟川派出所負責配合縣級主管部門做好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覈工作。對原已認定爲安全的住房,之後改變房屋用途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性鑑定。排查評估或鑑定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嚴防發生坍塌等重大事故。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中心要督促整治到位,消除安全隱患。

(三)強化綜合保障

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中心要堅決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紮實開展行業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按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要求進行整治。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制度,建立重點排查整治臺賬,對排查出的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進行清單化管理,做到“一戶一檔”,並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棟、銷號一棟。

(四)建立健全工作長效機制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建築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健全房屋建築建設規範標準,建立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建設管理機構,配備充實監管力量,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範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加強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房屋建築建設管理水平。城鎮房屋建設要嚴格審批管理,對違規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違規加層等行爲嚴肅查處。

(五)做好宣傳引導

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中心要加大房屋建築使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力度,增強廣大幹部羣衆對房屋建築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及時瞭解幹部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保障羣衆知情權,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房屋安全意識,支持和擁護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六)強化督察

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中心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協調、調度,及時彙總工作推進情況。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整治不實不徹底的村(居)委會,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爲、亂作爲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各村(居)委會、各辦公室、中心要定期對本部門排查整治情況開展調度,及時將工作推進情況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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