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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戲》讀書筆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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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戲》讀書筆記

 《社戲》讀書筆記

當閱讀了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時候寫一篇讀書筆記好好記錄一下了。那麼讀書筆記到底應該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社戲》讀書筆記,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戲》讀書筆記1

魯迅先生在《社戲》這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鄉村小夥伴雙喜、阿發、桂生的真誠單純的友情和快樂,讚美了他們勤勞質樸、熱情無私的品質。

魯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許多美好的回憶,其中最喜歡的就是看社戲,整個看戲過程是一波三折。剛開始,魯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熱心的四處幫忙打聽,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魯迅的朋友下午看戲回來,都爲魯迅嘆息,後來他們借了八公公的船,纔去看了戲。回來時,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發家的羅漢豆,小夥伴們年齡大點的燒火,小的剝豆,那也是魯迅吃過的最好的豆了。所有的小夥伴中我最喜歡的是雙喜。他細心,考慮周全,好客且處處替別人着想,也是小夥伴們的頭。他得知魯迅訂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戲時,想方設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還巧妙的駁回了魯迅媽媽的話,讓魯迅沒有留下任何的遺憾;看厭倦了他第一個提出回家;偷豆時考慮到阿發家的偷多了阿發會捱罵,讓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裏偷,最後也沒有食言,把大家安然無恙的帶了回來。

雖然其他孩子都沒有雙喜那麼機靈,但他們和雙喜一樣,都很好客。在他們認爲,魯迅不只是魯鎮其中一家唯一的遠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們給小孩減少工作,讓他們陪魯迅一起玩,讓他們把釣到的蝦都給魯迅吃,坐船是還讓魯迅坐在當中,像神一樣供着,對他分外尊敬。可愛的六一公公聽說魯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氣,反倒還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羅漢豆。

魯迅通過這些小事寫出了家鄉人民的純樸,表達出了自己對家鄉的懷念之情。

《社戲》讀書筆記2

我們曾跟隨魯迅先生《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一起感受了他豐富多彩的兒童時代。現在魯迅先生用兒時回憶凝結而成的又一篇傑作《社戲》擺在我們面前。讓我們一起再次領略它的精彩吧!

這是一篇小說,所說所寫完全爲想象,但它的中心卻是魯迅的兒時。那時,魯迅先生的新奇、夥伴們的可愛,鄉里鄉親之間的熱情好客,都深深地烙印在魯迅先生的腦海裏。現在,又借一紙一筆,而全然又使我們如夢神遊。文章中可愛的他鄉親對魯迅稱呼的那聲“迅哥兒”,月下偷豆時的那份驚奇,看社戲時的那杯果汁,以及夥伴們說服大人們的那句話,都使我們現在的孩子激動不已。

當我們還全然沉浸在魯迅先生童年的那份無拘無束,沒有壓力,沒有苦悶,沒有憂傷的童年時,我又猛然一回頭,而看見的卻是無止境的學習、無形的壓力,以及無力的反抗……失去了快樂童年的我們,最終又得到了什麼呢?是成功?是業績?是品質?還是大量的金錢?有力的權力?以及很高的地位?可是就算我們全部都得到了,那又意味着什麼呢?我們已經失去了快樂的童年,失去了一顆美麗的童心。失去了雙翅的鳥兒是永遠無法飛上藍天的,就算是裝上了黃金的雙翅,仍然無法飛上藍天自由自在。我想這點足以讓一個億萬富翁去羨慕一個快樂的乞丐了。

《社戲》中的魯迅先生有幸擁有這份快樂。他小時候雖然十分討厭“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一類的文言文,他也真的沒去學習。可是他長大後卻登上了中國文壇的峯頂,寫出了更加精彩的文章。

《社戲》讀書筆記3

“真的,一直到現在,我實在再沒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戲了。”

我想魯迅並不是僅僅以“魯迅”這個身份來寫這篇文章,而是以“周樹人”這個人來寫這篇文章。我很喜歡那種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爲那是很感人的。《社戲》這篇文章只是單純的記錄了一個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樣事物都充滿着屬於自己的回憶,充滿着喜怒哀樂。

我覺得這篇文章對於景緻的描寫並不多,但是雖然少,分量卻很重。我覺得在讀了這篇文章關於景緻的描寫過後,才真的感受到“身臨其境”的感覺。“那聲音大概是橫笛,宛轉,悠揚,使我的心也沉靜,然而又自失起來,覺得要和他彌散在含着豆麥蘊藻之香的夜氣裏。”在整篇文章的景緻描寫中,我最欣賞的就是這一句話。因爲只有這句話能讓我想象那沉靜以及自失的心,並且讓我“聞”到了豆麥蘊藻之香,那種感覺實在很真實。

對於童年的回憶,每個人都各自擁有不同的風景。我喜歡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們。孩子們之間的友情最單純,沒有任何污點,只是一張透明的紙。那種童年的感覺,我們到底已經遺忘了多久?我很欣賞文章的結尾,只是單單的一句話,卻能如此強烈地表達心情。我們真的應該珍惜現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紙上談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現在可能只能以一個讀者的身份來敘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經歷歲月的磨鍊後,我一定會,不是可能,而是“一定”,會以一名藝術家的身份來發表我的感受。

《社戲》讀書筆記4

今天我們學習了魯迅先生的又一篇文章《社戲》,我學到了很多東西。

這篇文章講敘了“我”小時侯在外祖母家與小朋友們一起看社戲的事,寫了在途中的所見所聞,寫了戲前的曲折,寫了看戲途中,寫了看戲的枯燥,寫了歸航中偷豆煮豆吃豆等等,讀來令人身臨其境,深受感染。而其它內容如釣蝦,牧牛等鄉村生活則簡筆帶過,這其中用筆的濃淡疏密,非常有效地突出了文章的重點。

這篇文章以“社戲”爲線索,回憶了美好的童年往事,刻畫了一羣栩栩如生的農家孩子形象,表現了勞動人民淳樸善良友好無私的美好品質。

學完這篇文章,我的心裏有了很大的感悟。通過這篇文章使我看到了許多生動鮮明的人物——雙喜的機靈調皮,考慮周到,有責任感;阿發的大方,樸實;六一公公的淳樸等。

在文章中運用了許多環境描寫,更加渲染烘托了故事情節與氣氛。

《社戲》確是一篇名作!

《社戲》讀書筆記5

童年對很多人來講,是高興的,是難忘的,在成人後回想往事時,對其時的人和事,更是懷着一種浪漫的感情,對於童年的回憶,每個人都各自擁有不同的風景。讀魯迅的《社戲》我們彷彿看到了他童年的“獨特風景”。

《社戲》這篇文章只是單純的記錄了一個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樣事物都充滿着屬於自己的回憶,充滿着喜怒哀樂。講的是魯迅小時候隨母親回外祖母家,與那裏的小朋友釣魚、放牛,一起玩耍,覺得這是片“樂土”。到了該看社戲的那天,由於叫不到船,所以他很傷心。但朋友們卻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戲。魯迅和朋友們看了一會兒,雖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於是,他們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們偷了阿發和六一公公家的羅漢豆吃。不料六一公公並沒有責罵,反而誇獎迅哥,有見識,並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說寫的是“我”小時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們一起去鄰村看社戲的情景,處處洋溢着夏天的溫馨,一切讓人覺得那麼和諧,自然,充滿生趣。魯迅先生的社戲,我看到一種天真爛漫的東西,作者通過對>童趣事的回憶讚美農民的善良與高尚。

我也喜歡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們。如雙喜是小搭檔中“最聰慧的”,彷彿小搭檔的小首領普通,他的性情也體現得最爲凸起:二心細如髮,土頭土腦,當“我”看不可戲,“急得要哭”時,雙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見”,而且能舉出讓“外祖母和母親也置信”的理由;鐵頭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絕望、雙喜又用“誰肯顯本事給白地看”來撫慰“我”,體現了大哥般的關愛;他能做決定,當老旦唱個沒完沒了,各人都曾經厭倦但又欠好說歸去的時分,又是他發起回家;回程時去偷阿發家的豆,雙喜後又勸阻各人“再多偷,倘給阿發的娘曉得是要哭罵的”,闡明他長於爲別人着想。孩子們之間的友情最單純,沒有任何污點,只是一張透明的紙。那種童年的感覺,我們到底已經遺忘了多久?

我覺得這篇文章雖然對於景緻的描寫並不多,但是儘管少,分量卻很重。在讀了這篇文章關於景緻的描寫過後,才真的感受到“身臨其境”的感覺。“那聲音大概是橫笛,宛轉,悠揚,使我的心也沉靜,然而又自失起來,覺得要和他彌散在含着的豆麥蘊藻之香的夜氣裏。”在整篇文章的景緻描寫中,我最欣賞的就是這一句話。因爲只有這句話能讓我想象那沉靜以及自失的心,並且讓我也似乎“聞”到了豆麥蘊藻之香,那種感覺實在很真實。

我想我現在可能只能以一個讀者的身份來敘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經過學習瞭解再加上讀完他的其他作品後,我更能感受到魯迅深厚的文學功底。在這篇文章中,魯迅在色彩、氣味和聲響等方面,把優美的字句運用得淋漓盡致。他把划船時的情景,社戲的場面,偷豆子的鏡頭,描寫得極具畫面感。比如“這一次船頭的激水聲更其響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條大白魚揹着一羣孩子在浪花裏躥,連夜漁的幾個老漁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來”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爲大白魚,傳神地給讀者呈現孩子們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學魅力。

我想魯迅並不是僅僅以“魯迅”這個身份來寫這篇文章,而是以“周樹人”這個人來寫這篇文章。 魯迅很早就離開故鄉,故鄉給予他的,並非都是溫馨的回憶,其間還有許多不幸與白眼,魯迅對故鄉,卻有一種割捨不斷的複雜情感。 我很喜歡這種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爲他彷彿真的能讓我們身臨其境。 一幅美麗的“ 農村夜景圖” 彷彿映入我的眼簾:藍藍的天空、圓圓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橋、小巧玲瓏。飛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 豆麥散發出草香味,河邊的小草、朦朧的月色、淡黑的羣山、依稀的趙莊、婉轉悠揚的笛聲,還有漁火等等。這些本來是農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們農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經過魯迅的一番藝術加工,看上去簡直變成了人人嚮往的神仙美景了。

《社戲》作爲一篇反映農村生活的文章,卻放在了《吶喊》這部小說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過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箇中心。魯迅不愛看劇場內的中國戲,而偏愛故鄉的社戲;與魯迅小時喜愛農村生活,都寫出了農村真摯淳樸的民風。而魯迅撰寫這篇文章旨在呼籲人們:真實而高尚的生活,源於大自然的本質。在車水馬龍的城市,人們的心不斷地變得浮躁,唯有停下腳步,尋像農村生活一樣樸實純真的生活,才能領悟人生的真諦 因爲書上寫得大多都是反映農村景物的,因此讀起來就顯得特別親切。

作者在最後一段中寫道:“真的,一直到現在,我實在沒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

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戲了。”魯迅爲什麼會發出這樣的感慨呢?原因就在於,魯迅隨着年齡的增長,進入到社會,感受到這種樸實,這種善良,漸漸化作烏有。取而代之的是軍閥的壓迫和黑暗的社會,正義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張。正如小說名爲《社戲》並未直接寫“我”小時所看的社戲,開頭記述的卻是“我”成年後在北京看戲的兩次經歷。那兩次戲都沒看好,反射出了當時社會的混亂、沉悶、世故、污濁,這與“我”少時在平橋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鮮明對比。魯迅心中故鄉實有兩個,一是《故鄉》中所描繪的現實中的故鄉——描繪了現實中農村殘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戲》中所展現的理想中的故鄉——撲面而來的是濃郁的鄉土氣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鄉中的完美來反襯現實中的殘破。《社戲》沒有正面描寫農村的苦難,但對理想中的故鄉謳歌,也正是對現實的批判。

讀魯迅,讀社戲,讀那個年代的社會。

《社戲》讀書筆記6

魯迅的作品讀過不少,作爲中國現代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作品有驚人的思想深度和對社會的剖析力度,塑造了一系列具有民族和時代特點的典型人物形象。但在他的小說和散文裏,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特殊的羣體,那就是兒童形象。在《孔乙己》、《故鄉》、《社戲》、《狂人日記》、《祝福》、《藥》、《風波》等小說中,魯迅塑造了一系列鮮明的兒童形象,其中大多是已被吃掉的兒童,通過對這些兒童的描寫,深刻揭露了封建社會吃人的本質。給我印象尤爲深刻的就數《社戲》中的兒童形象。

魯迅從正面描寫兒童來表現自己的感情,塑造了一羣天真活潑、純潔自然的兒童形象。小說雖名爲“社戲”,卻並沒有詳細描寫戲的內容和表演,寫的是我看戲的過程和心情。“我”二十年來一共只看過三次戲,兩次是在北京戲圓看京戲,一次是少年時代在浙江紹興小村看社戲。前一部分描述“我”在北京戲園中的感受時用的是一種譏刺嘲諷的雜文手法,語言尖刻且帶諷刺性,而在敘寫鄉村生活的整個過程中基本上是用浪漫主義的敘述方式,使用了優美的.抒情散文式的筆調,盪漾着詩一般的情趣、畫一般的意境。其實三場戲都枯燥乏味,三場戲都沒有看到什麼,看戲的“我”三次都中途告退,但作者爲何抑前揚後,甚至連詞語的選擇語言的風格、使用的筆調及情感的色彩都不一樣超級兵王 聯繫小說發表的社會文化背景,剖析小說採用的獨特結構方式,我們可以發現,這正是魯迅從另一個角度發出的“救救孩子”的吶喊。

《社戲》開始寫了去北京戲園看戲,本來是興致勃勃地去,然而一進場就有一種壓抑的感覺,臺上閃爍着“紅的綠的”,臺下“滿是許多頭”,耳朵裏喤喤的響着,連長凳也使人“聯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終於意識到“我”近來不適於生存了,表現了對當時惡劣環境的厭惡。第二次看戲本是慕名而去,因爲聽說有名角,而且對“第一舞臺”抱有希望。但戲園裏依然象第一次般擁擠雜亂,網遊之天下無雙 ,有充滿生存競爭的紛亂社會與優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對立。這些對立,說到底,實際便是社會與自然的對立。但是,這片樂土畢竟只是作者的理想,那模糊在月夜中的大戲臺“縹緲得象一座仙山樓閣”,令“我疑心是畫上見過的仙境”對於這理想的社會,作者既在不懈地追求,同時也在困惑和懷疑。

魯迅一向提倡的用“幼者本位”來取代“長者本位”的觀點也在《社戲》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小漁村的孩子們遠離“名教”世俗,沒有接受嚴格的封建正統教化,他們兒童的天性得到了充分的發展,保留着一顆自然純潔的童心。他們熱情好客,“一家的客幾乎也就是公共的”;不講行輩,即使“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小小,也決沒有一個人會想到‘犯上’這兩個字來”;他們自由活潑,對戲臺上的人評頭品足,或笑或罵;鄙視權貴,不和烏篷船在一起,他們是這個世界的中心,一切事情都可以自己作主吞噬蒼穹 而怪六一公公把他的蝦嚇跑了。在這裏,兒童的地位身份得到了提高,與成人處於平等地位,可以平等地進行對話,再也不是“在未說之前早已錯了”。

《社戲》絕不僅僅是一種懷舊、鄉愁的簡單抒情美文,充滿了溫情,隱藏着 魯迅 先生對當時社會狀況的深深擔憂,對孩子們的真切希望,也正再一次強調了“立人”是“立國”之本!

《社戲》讀書筆記7

《藥》這篇文章早在牟老師的語文課上就讀到過,再次從《吶喊》這本書裏讀,卻讓我感觸更深。

《藥》這篇文章講訴的是:老栓的兒子得了肺癆,現在話就是肺結核,那個時代裏是治不好的絕症,當時人們流傳人血饅頭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錢買下了從判黨(共產黨)斬首時染好的血饅頭,回去蒸給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終還是死了.和他的墳臨近的地方是那個被斬首的革命黨(夏家的小兒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鮮豔的小花,但小栓的卻什麼也沒有??

《藥》也歌頌了革命者的獻身。用人血饅頭來諷刺,就更加突出了羣衆的愚昧,但卻又使獻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種悲哀和孤寂。魯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麼錯誤和缺點,而是羣衆身上的弱點。

魯迅說:“《藥》描寫羣衆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羣衆的愚昧而來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說,革命者爲愚昧的羣衆奮鬥而犧牲了,愚昧的羣衆並不知道這犧牲爲的是誰,卻還要因了愚昧的見解,以爲這犧牲可以享用??”我認爲魯迅的這一段話已經清楚地說明他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是什麼。我爸爸跟我說《藥》的主題就是:羣衆現在還很愚昧,他們對於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們卻毫不覺悟,甚至敵視革命。要革命,就必須用科學的、民主的思想,把他們從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長期統治下解放出來,否則,革命的成功就沒有希望。 我雖然還聽不懂,但對於那段黑暗的歷史卻十分悲哀。

第一週 2

在吶喊裏,我最期待的便是《阿q正傳》,或許是剛剛看過的外國電影《阿甘正傳》給我的熟悉感,亦或是父母總是提起。

書中說一個悲劇的人物,最大的悲劇是他自始自終都不知道社會發生了什麼,周圍的人是什麼樣的人,自己有可悲。魯迅先生描寫的是一個流浪農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當時的社會或者更加普遍。無知無賴的人格特質,以自己的精神勝利法辱罵別人當成是快樂的,把取樂別人引起鬨笑當成是驕傲的。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人嘲笑人,人貶低人,人取樂人的社會,由此寫出人性。只是他們或許也是善良的,無知造就了單純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卻也無法意氣奮發的唱出幾句戲詞來。 書中搜集的其他幾部短片,總體上皆描寫了底層農民不同表達方式的無知和一些底層知識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會的悲涼。最喜歡的是在酒樓上,兩個曾經同窗的知識分子在陰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來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貧窮,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過程。

這不禁讓我感嘆,所有人物的生活歷程,都在這個悲涼社會中慢慢隱去,只剩下一團昏暗,讓人窒息到想要吶喊。

第二週 3

吶喊中《孔乙己》也是我印象中撇爲深刻的,。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場悲劇,他出生在一個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經歷,他受着科舉制度的殘害。但是,在那時候,這卻是人們想要得到榮華富貴的必經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靈已被封建文化所腐化,他窮困潦倒,好吃懶做,從沒有努力奮鬥,卻總想坐享其成,被人們作爲笑料;滿口仁義道德,卻爲生活所迫成爲人們所厭惡的賊。作者對他的不求上進、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時對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殘又略帶同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慘遭遇,在人們心目中他沒有地位,是個可有可無、可笑可憐的人。 文章通過個性化的語言描寫,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孔乙己教“我”識字,分茴香豆給孩子們一人一顆,又表現了他心地善良。他在店裏的品行也是最好的,從不賒賬。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憐的。原因在於他沒有正確地認識自己。在這種窮困潦倒的狀態下,他自我放任、一事無成,最終在貧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麼樣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會現實的打擊,和自己早已註定的命運。

孔乙己的一生註定是一個悲劇,不僅因爲那個黑暗時代,也因爲他自己。作爲祖國的未來,我們要腳踏實地,努力學習,不能只有一個“之乎者也”的空架子,爲祖國的繁榮富強而努力。

第二週 4

《故鄉》這篇文章是在初中學過的,以前看魯迅先生的《故鄉》,

唯一的印象就是圓月下面帶着鋼圈拿着鋼叉的小英雄閏土。可以說完全沒有看懂這篇小說。今天再看這篇小說,有些感慨。

魯迅離開的故鄉,有生活艱難,受“多子、饑荒、苛稅、兵、匪、官、紳”之苦的閏土。閏土的父親給周家做“忙月”,帶着閏土來給周家幫忙。爲了生計,那時候像閏土家這樣的人很多,像“迅哥”這樣能進學堂讀書不用爲生計發愁的人卻很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命運,命運改變着人的生活方式。閏土的命運只能這樣,愚昧得無休止的生育,生活陷入噁心循環,這一點在水生和宏兒身上初現。水生和宏兒友誼似乎是迅哥喝閏土的翻版。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命運,閏土不能上學讀書,當時隔廿年後,原來的那個害羞怕生卻擁有多種田地娛樂技能,戴着鋼圈的小英雄形象破滅,他們在充滿期待的見面時那一聲來自未老先衰的閏土的“老爺”時發現,早有隔閡產生。童年記憶只能留在過去。 中國人勢利貪圖小利,這是作者在本文裏諷刺的要點。知道迅哥一家要搬走,斜對門的豆腐西施楊二嫂,先是以“貴人多忘事”嗤笑多年不回鄉的迅哥,繼以迅哥闊了爲由索要“破爛木器”,被婉拒後還以“越是有錢越不肯放鬆,越不放鬆越有錢”來嘲笑,似乎有錢人的東西都應該大方的贈予別人。索要未果後臨走還將迅哥母親的手套塞在褲腰裏順走。形象的描述了這個普通婦女的貪圖小利。我不是魯迅那個時代的人,亦不瞭解“故鄉”的民風。

第三週 5

在讀《故鄉》還是感覺現在農村和以前的農村比有了很大的變化,現在富多了,不用擔心吃穿用度。但有些地方還是一樣。比起魯迅小說裏的描述不值一提。有的人貪圖小利還是會害羞要面子的,比如閏土把碗埋進竈灰裏,要竈灰去做肥料好不知不覺的把碗順走。有些人見別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佔點小便宜才能心裏平衡。比如楊二嫂,發現閏土要狸貓換太子順走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氣殺。算是這幾天守在迅哥家的一點戰果。這幾天又這麼一則新聞,北京上海試行無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錢或付點錢就拿走了名貴菸酒。有的人見別人得逞後也照做。他們似乎忘了攝像頭。還好商家表示只是試運營,不會追究。還好那些帶着孩子去超市的家長都如數付了錢,因爲他們都不希望給孩子一個壞榜樣。雖說現在離魯迅的年代過去了近一百年,依然存在楊二嫂那種貪圖小利的人,卻也存在前面提到的給孩子做好榜樣的人,他們的孩子廿年後也必然成爲他們那樣守規矩懂功德的不貪圖小利的人,中國人在某種程度的改善,雖然很小,卻也是進步。魯迅先生不管朝花夕拾,還是吶喊,都如同一劑猛藥,讓國人清醒。

如今有錢的國人走出國門,各種不文明行爲影響了中國人的形象。物質文明提高沒有馬上帶來精神文明進步。國人有機會走出去更應該好好學習如日本人的素質,即見賢思齊。見到不文明的也應該反省,自己是否也曾經那樣或將來會不會有那種行爲, 時代變了,對人有了更高的要求。魯迅先生只看到國人的問題,並沒有說原因,因此對“希望”有些悲觀。這些生活問題終歸要在生活裏解決。

第三週6

《兔和貓》的有這樣一段:在先生看來,鴿子、小狗、蒼蠅,以及他筆下的小兔子、鴨子、黑猴,乃至宇宙萬物都是生命,不僅和人的生命一樣,有着它們獨立的價值,且他們的生存與死亡,歡樂與痛苦都和人們息息相關。先生因此把他對生命的關愛由人擴展到一切生物。從文章的字裏行間,無不透露出先生對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傾注的無盡的愛。

這裏似乎在說魯迅愛一切小生物。可是,《兔和貓》的最後一段是這樣對待貓的:那黑貓是不能久在矮牆上高視闊步的了,我決定的想,於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書箱裏的一瓶青酸鉀。

從這一段可以看出,魯迅不是對一切生命一樣眷顧,而是有愛憎分明的。動物界的弱肉強食是自然規律,黑貓辦了小白兔卻辦不了大白兔,只因爲在黑貓眼裏大白兔並非弱肉。因此,把自己強大起來纔是自己該做的。

第四周 7

《社戲》是我看得最後一篇吶喊的文章。在難忘的是他說描述的童年童年對很多人來講,是高興的,是難忘的,在成人後回想往事時,對其時的人和事,更是懷着一種浪漫的感情,對於童年的回憶,每個人都各自擁有不同的風景。讀魯迅的《社戲》我們彷彿看到了他童年的獨特

《社戲》這篇文章只是單純的記錄了一個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樣事物都充滿着屬於自己的回憶,充滿着喜怒哀樂。講的是魯迅小時候隨母親回外祖母家,與那裏的小朋友釣魚、放牛,一起玩耍,覺得這是片“樂土”。到了該看社戲的那天,由於叫不到船,所以他很傷心。但朋友們卻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戲。魯迅和朋友們看了一會兒,雖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於是,他們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們偷了阿發和六一公公家的羅漢豆吃。不料六一公公並沒有責罵,反而誇獎迅哥,有見識,並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說寫的是“我”小時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們一起去鄰村看社戲的情景,處處洋溢着夏天的溫馨,一切讓人覺得那麼和諧,自然,充滿生趣。魯迅先生的社戲,我看到一種天真爛漫的東西,

第四周8

《社戲》中我也喜歡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們。如雙喜是小搭檔中“最聰慧的”,彷彿小搭檔的小首領普通,他的性情也體現得最爲凸起:二心細如髮,土頭土腦,當“我”看不可戲,“急得要哭”時,雙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見”,而且能舉出讓“外祖母和母親也置信”的理由;鐵頭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絕望、雙喜又用“誰肯顯本事給白地看”來撫慰“我”,體現了大哥般的關愛;他能做決定,當老旦唱個沒完沒了,各人都曾經厭倦但又欠好說歸去的時分,又是他發起回家;回程時去偷阿發家的豆,雙喜後又勸阻各人“再多偷,倘給阿發的娘曉得是要哭罵的”,闡明他長於爲別人着想。孩子們之間的友情最單純,沒有任何污點,只是一張透明的紙。那種童年的感覺,我們到底已經遺忘了多久?

我想魯迅並不是僅僅以“魯迅”這個身份來寫這篇文章,而是以“周樹人”這個人來寫這篇文章。魯迅很早就離開故鄉,故鄉給予他的,並非都是溫馨的回憶,其間還有許多不幸與白眼,魯迅對故鄉,卻有一種割捨不斷的複雜情感。我很喜歡這種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爲他彷彿真的能讓我們身臨其境。

《社戲》讀書筆記8

當我看完《社戲》這篇文章的最後一句話後,我閉上眼睛,彷彿看到12歲的魯迅正和小夥伴們看戲,他們有說有笑,還喝着豆漿,笑容掛在臉上,享受與夥伴們玩耍的時光。

童年的多姿多彩,少不了朋友的陪伴。我想起《社戲》的最後一句話,“真的,一直到現在,我實在再沒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戲了。”其實,那夜的戲並不真正很好看,只能看到臺上的人咿咿呀呀地唱;那夜的豆並不真正很好吃,更本比不上別人那香甜可口的豆子。但在沒有大人的陪伴下,只有友好的朋友。

看戲時,大家一會兒討論小旦的動作,一會兒罵老旦的歌,最差的戲也會變得更加精彩!因爲有了夥伴。煮豆時,大家說笑打鬧,還把豆殼拋到河裏去,窩在一起品嚐,最壞的豆在會變得更加美味!因爲有了夥伴。讀着,讀着,我想起自己小時候的趣事。

那是一個炎熱的暑假,我只有7歲,媽媽讓我參加了一個夏令營活動,是到農村體驗鄉村生活。一到農村,我和夥伴們就像一羣脫繮的野馬,在草地上狂奔、打滾、呼吸新鮮空氣。穿過草地,便看見一條清澈見底的小溪,溪中還有成羣結隊的魚兒在暢遊。我們不等老師的同意,便紛紛跳入水中,水沒過了我的肩膀。“去抓魚!”有人提議,大家連聲贊成,可是,魚沒有抓到,卻一腳踩進了泥巴地。“看!”就在大家玩得熱火朝天之時,吳天亦喊了一聲。我們順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見一頭無比巨大的水牛也在這條溪上洗澡!我們哭笑不得。

那句含義深刻的句子,透出了作者——魯迅懷念童年的濃情。我的童年還沒有結束,我要去珍惜它,讓它變得更加精彩。去交一些朋友,知心的朋友,這樣,你就能跟她一起分享快樂,承擔痛苦,從此你的童年就不再單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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