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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方案模板(精選2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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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2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方案模板

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方案模板(精選2篇)

根據《中共XX縣委XX縣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的通知》(X發〔2021〕13號),爲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結合XX鎮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推動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農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有很大提升,推動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爲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重點和主要舉措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1、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

根據統一安排部署,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繼續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按照上級部門指導和要求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2、鞏固拓展“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有保障成果

(1)鞏固拓展“兩不愁”成果。持續拓寬脫貧人口穩定增收渠道,提高收入水平,保障有能力通過自產或自購滿足口糧需求,並補充一定的肉、蛋、豆製品,有能力通過自購做到四季有換季衣服,日常有換洗衣服,做到生活有保障。

(2)鞏固拓展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以“安全爲本、因地制宜、農戶主體、提升質量”爲原則,通過農戶自籌資金爲主、政府予以適當補助的方式,持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羣體(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做到應改盡改、應補盡補,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城建中心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信息庫,由鎮包村幹部牽頭,組織駐村工作隊、村幹部每季度排查一次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狀況,即時消除安全隱患。具體實施步驟和要求遵照《XX縣2021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南危改文〔2021〕1號)執行。

(3)鞏固拓展義務教育有保障成果。一是建立健全鞏固拓展義務教育有保障成果長效機制。鞏固拓展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成果,堅持教育資助“應助盡助”,強化雙線控輟保學責任,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二是建立健全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幫扶機制。精準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逐步試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完善農村兒童教育關愛工作,加強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就業幫扶。積極發揮防貧保險作用,防止因學返貧致貧情況發生。三是做好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重點工作。加大職業教育支持力度,打造升級版的“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推進鄉村振興育人工作。四是延續完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對口幫扶工作機制。

(4)鞏固拓展基本醫療有保障成果。根據《關於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要求,優化調整醫保扶貧政策,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製度常態化保障平穩過渡。一是對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過渡期內按規定享受資助參保政策,對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給予定額資助,脫貧不穩定且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範圍的,享受一定期限的定額資助政策;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範圍的穩定脫貧人口,按標準退出,不再享受參保資助政策。二是按照縣直單位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補齊門診保障短板,規範門診慢特病保障政策。三是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落實縣政策文件所規定標準農村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和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實施起付線降低、報銷比例合理提高。四是落實醫療救助制度。按規定做好分類救助,明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和其他農村低收入人口救助比例。加大門診慢特病救助保障,門診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額。經三重製度支付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給予傾斜救助。優化疾病分類救治措施,持續做好脫貧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住院先診療後付費政策,加強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信息互聯互通,推進醫療保障“一站式”結算。持續推進鎮(區)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配合上級部門推動村醫參與培訓,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補齊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短板。

(5)鞏固拓展飲水安全有保障成果。繼續加大對農村飲水安全提標升級工程的實施力度,不斷提高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證率。對城區或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強化後續運行維護。制定和完善集中工程供水水價、水費形成機制和水費收取制度,按照事權劃分制定工程運行管理制度,落實工程維護經費,確保工程長效安全運行。完善飲水安全應急保障機制,對飲水不穩定或季節性缺水問題做到快速響應、及時解決。

(6)持續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精準識別認定農村低保、特困供養、殘疾“兩補”、臨時救助等對象,依法落實各類兜底保障政策,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凡困必幫、有難必救”。完善養老保障和孤寡關愛服務,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三留守”人員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關愛服務。

3、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幫扶。根據《湖北省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實施方案》(鄂發改振興〔2021〕154號)要求,持續實施“五基”工程,發展基本產業,解決基本就業,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和基本公共服務,優化基層社會治理,強化基層組織建設,確保搬遷羣衆穩得住、有就業、逐步能致富。

(1)發展基本產業。全面覈查掌握2016年以來已建扶貧產業項目實施狀態,糾偏補弊,增強易遷安置點配套產業項目可持續發展能力。將安置點產業發展納入特色產業發展規劃,有勞動能力戶達到30戶以上的集中安置點要配套特色產業基地或龍頭企業,引導市場主體依法流轉和規模化經營搬遷羣衆承包地。

(2)解決基本就業。加強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就業車間、扶貧車間建設,有序精準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和就業信息服務,多渠道創造就業機會,確保每個有勞動能力的搬遷家庭至少有1個長效增收的主業或1個勞動力穩定就業。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項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崗位用於吸納搬遷羣衆就業。對吸納搬遷勞動力就業的經營主體,在場地租金、經營費用等方面可給予一定優惠或獎補。積極發揮以工代賑政策作用,優先吸納搬遷羣衆就業。

(3)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和基本公共服務。將農村安置點水、電、路、氣、網、垃圾處理等配套基礎設施納入鎮(區)、村(社區)建設行動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對安置點已建成的配套基礎設施納入遷入地統一管理,多渠道落實維護管理經費,完善日常管理維護機制,實現持續、安全、有效使用。

(4)加強基層社會治理。推進安置點屬地管理,將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就近納入農村社會化網格管理,選優配強小組長、網格員等。充分發揮各類羣團組織及其他社會組織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完善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探索搬遷羣衆獨立自主生活與集體互助服務雙軌並行、醫養結合服務模式,鼓勵養老服務機構爲安置區提供社區居家服務。引導廣大幹部切實踐行黨的羣衆路線,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重點提高法治能力素養,綜合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提升社會風險防範、矛盾糾紛化解、特殊人員關愛等服務能力。

(5)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堅持黨建引領,加強社區(村)黨組織書記“紅色頭雁”隊伍建設,合理設置安置點黨支部,強化安置點服務管理組織領導。選優配強安置點的點長、紅白理事長、安全員、保潔員、綠化工、沼氣站站長、水電管理員、政策和生活常識宣講員、人民調解員等服務管理人員,健全安置點自治、德治、法治相結合的治理體系。

4、持續推進產業就業幫扶。堅持以農民增收爲基點,以產業發展爲重點,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爲出發點,持續推進產業就業幫扶。要把農產品加工留在農村,把就業崗位留給農民。支持市場主體在產業基地建設農產品車間,在易遷安置點建設扶貧車間,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確保脫貧人口持續增收。

(1)強化產業幫扶。根據《關於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意見》(鄂辦發〔2021〕10號)、《關於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實施意見》(襄辦發〔2021〕12號)要求,立足XX縣實際,進一步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快農村產業鏈建設,強化產業帶貧和務工就業增收。聚焦10個重點農業產業鏈,圍繞茶葉、道地藥材、優質稻米、油料、食用菌、桑蠶、林果、生豬、淡水產品、高山蔬菜等區域性特色種養業,創建有本地特色、有市場認可的“三品一標”農產品品牌,推進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推動“品牌XX”建設,抓實“一村一品”“一鎮一業”建設,將“一村一品”打造成龍頭企業的第一車間和原料基地,加快形成一批產業強村,形成優勢特色產業集羣,輻射帶動更多農戶受益增收。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補強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把產業鏈主體留在本地,強化現代農業科技和物質裝備支撐,加大科技服務、人才培養等支持力度,充分發揮科技特派員、產業發展指導員作用。開發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精品線路,完善配套設施。加大農產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農產品和食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加快完善農村物流體系,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和農產品出村進城。繼續採取生產獎補方式,促進返鄉在鄉脫貧勞動力和“三類”低收入戶發展產業。繼續實施扶貧小額信貸工作,推動承貸銀行用好用足扶貧小額信貸,通過新增信貸、延期展期、分類施策等舉措,爲脫貧戶和農村低收入人口解危紓困。繼續實施消費幫扶,建立供求信息發佈平臺,搞好農產品流通企業、電商、批發市場、機關、學校與特色產業精準對接,吸引城市居民下鄉消費。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推廣訂單生產、土地流轉、就地務工、股份合作、資產租賃等模式,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共同發展。

(2)強化就業幫扶。持續開展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培訓和實用技能培訓,加大對“兩後生”職業技能培訓力度,繼續對符合條件對象實施學費減免政策。動態監測重點人口就業情況,實時掌握其就業需求、就業軌跡、務工收入等情況,建立動態管理臺賬。搭建用工信息平臺,持續做好有組織勞務輸出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就業援助。鼓勵外出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城市各類人才返鄉下鄉創新創業,增加就業。實施送崗下鄉、現場招聘、鎮村流動招聘、點對點對接服務。通過線上短信、微信、政府門戶網站及線上人力資源服務平臺等方式,建立招聘“綠色通道”。摸清就業培訓需求,完善培訓政策,按需分類開展培訓,做好後續就業幫扶,幫助參訓人員有效就業。逐步調整優化公益崗位政策,集中開發一批保潔、護路、護林、綠化、護河、養老服務等公益性崗位,向農村低收入人口傾斜,建立按需設崗、以崗聘崗、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推廣以工代賑方式,支持農村人居環境、小型水利、鄉村道路、農田整治、水土保持、林業基礎設施等涉農項目建設和管護優先吸納脫貧人口就地就業。延續支持扶貧車間優惠政策,吸納更多農村人口就地就近就業。

5、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按照《關於加強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1〕51號)要求,進一步加強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確保扶貧項目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持續發揮效益。

(1)摸清資產底細。按照公益性資產、經營性資產、到戶類資產三類,對黨的十八大以來使用各級財政資金、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社會捐贈和對口幫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貧項目資產進行分類清理,摸清各類扶貧項目形成的資產底數,建立縣、鎮(區)、村(社區)三級臺賬,確保公益性資產持續發揮作用,防範經營性資產流失和被侵佔。

(2)健全監管體系。壓緊壓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責任,繼續強化扶貧項目資產“四權”(所有權、經營權、受益權和監督權)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扶貧項目資產。資產收益重點用於項目運行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村級公益事業等。資產處置收入應重新安排用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實現鄉村振興。對道路交通、農田水利等公益性資產,按照“誰用資金、誰建項目、誰負主責”的原則,明確管護責任,細化管護標準,落實管護經費。對特色產業基地、光伏扶貧電站、扶貧車間等經營性資產,採取印發確權文件、頒發確權證書的形式,依法實施確權。涉及合作合夥的,要依法明晰產權關係,規範合同權利義務、收益分配及違約責任,明確債權、股權等退出方法和處置方式等。抓好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運維和收益管理工作,保障光伏扶貧電站長期穩定發電。確權到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的扶貧項目資產,依法維護其財產權利,由其自主管理和運營。各相關單位在扶貧資產管理工作中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扶貧資產管理日常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完善規範工作程序。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中心具體負責扶貧資產清理覈查、會計覈算、動態管理、經濟合同審查、財務處理、年度審計及離任審計等工作。鄉村振興部門要及時做好扶貧政策解讀、項目資金數據統計,並會同財政部門做好資金績效監管工作。

(二)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監測幫扶機制。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中共湖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方案》(鄂農組發〔2021〕2號)要求,在過渡期內,要迅速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從制度上預防和解決返貧問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1、建立健全監測識別體系。一是明確監測對象和範圍。圍繞“兩不愁三保障”、飲水安全有保障情況、收入支出狀況等主要指標,面向所有農村人口,以家庭爲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簡稱“突發嚴重困難戶”)等農村低收入羣體。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羣體的家庭。2021年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收入測算週期爲納入前一個月往前倒推一年)低於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6000元)爲參考範圍。過渡期內,每年根據全省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年度監測範圍。二是優化監測方式和程序。健全監測對象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細化完善農戶自主申報、基層幹部排查、部門篩查預警等監測方式,互爲補充、相互協同。及時掌握分析媒體、信訪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進一步加強鄉村振興、民政、公安、教育、人社、住建、醫保、應急、殘聯等相關部門數據共享和對接,充分利用先進技術手段,及時將預警信息分類分級反饋基層覈實,原則上各行業部門每個季度召開1次聯席會議,綜合研判彙總返貧致貧風險,及時將風險點交辦至鎮(區)。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按照“承諾授權、入戶覈查、村級評議、鎮(區)審覈、縣級確定、錄入系統”的程序納入監測幫扶範圍。三是實行動態管理和風險消除。堅持集中排查與常態化預警相結合,對監測對象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變化、幫扶措施、家庭成員變更等信息要及時更新。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在系統中標註“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的,繼續給予幫扶,確認風險穩定消除後再履行相應程序進行“風險消除”標註。對無勞動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在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後,暫不標註“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對擬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按照“村級評議、鎮(區)審覈、縣級確定”的程序分類開展風險消除認定。

2、完善幫扶措施。對納入幫扶範圍的農村低收入人口,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結合其家庭實際,建立幫扶措施清單,實施精準幫扶,做到“一戶一檔、一戶一策”。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複雜多樣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幫助發展產業、實現就業,確保每戶至少有1個勞動力穩定就業或1個以上致富產業項目,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符合社會救助政策的,依法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並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對積極就業、創業的低保家庭實施低保漸退,根據其收入變化情況明確延續保障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無力解決,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生活仍有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臨時救助,啓動防貧保險;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體,可按照最低繳費檔次代繳全部或部分保費;鼓勵特困人員實行集中供養,加強對農村“三留守”、殘疾人等羣體的關愛服務。

3、強化監測幫扶責任。強化鎮、村直接責任,鎮黨委書記每年要對轄區內幫扶對象遍訪一次,鎮包村幹部、駐村工作隊和村幹部每季度要遍訪一次村內困難羣體,及時發現返貧致貧風險,建立幫扶措施、責任和風險清零時限清單,跟蹤幫扶成效;鎮統籌駐村工作隊和鎮、村幹部力量,對幫扶對象開展全覆蓋“一對一”幫扶,駐村單位原則上只安排班子成員和中層幹部參加結對包保,每名幹部包保對象不超過5戶,每季度至少入戶一次,推動落實幫扶措施,幫助協調解決具體困難和問題。

(三)推動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1、做好體制機制改革銜接工作。按照縣委農村工作(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領導小組統籌指揮,由鎮政府牽頭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在工作力量、組織保障、制度建設、規劃實施、項目建設、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機結合,確保鄉村振興各項政策的工作落實。鎮直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落實責任分工。紀委要加大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其他違紀違規問題的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各駐村幫扶單位要嚴格落實駐村幫扶責任和措施。

2、選優建強基層黨組織。選優配強村委班子,深化村黨組織書記“紅色頭雁”工程。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建強基層戰鬥堡壘。繼續實施“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發展年輕黨員,加強村級後備力量建設。開展“高效辦成一件事”“我爲羣衆辦實事”等實踐活動。持續加強黨組織領導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村級重大事項實行“四議兩公開”,規範村務運行,深化自治實踐,完善村規民約,提升鄉村治理水平。積極發展壯大村黨組織領導的以實現共同富裕爲目標的新型村級集體經濟,探索建立羣衆利益聯結機制,並優先在脫貧村中開展試點工作。多措並舉化解村級債務,儘快實現債務清零。

3、提升脫貧地區整體發展水平。補齊脫貧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短板,推動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往村覆蓋、往戶延伸,切實改進村容村貌,着力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1)實施美麗鄉村建設工程。全域推進美麗鄉村補短板強弱項建設,推動美麗鄉村建設由點連線成面,到2025年基本普及衛生廁所,基本健全鄉村生活污水處理體系和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實施農村道路暢通工程,分年度分批次補齊農村道路建設短板,積極謀劃山區旅遊公路網,大力建設旅遊路、資源路、產業路,促進農村公路建設與資源開發、旅遊康養等產業發展有機融合。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加快實施以鎮(區)對外雙通道、鎮(區)內部雙循環、行政村通雙車道爲主要內容的“三雙工程”。加強對邊遠山區和季節性缺水地區中小型水庫、小型蓄水塘壩等穩定水源工程建設和水源保護力度。加大對現有水廠的提標升級(制水工藝改造、供水能力提升等)建設力度,重點實施一批小型引、調、提水工程,緩解部分乾旱死角區、季節性缺水地區的用水困難。合理調配農業生產和村民生活飲用水矛盾。制定和完善責任明確、管理規範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長效運營管護機制。推進新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提高脫貧地區建設標準和質量。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確保農網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滿足鄉村建設用電需求。推進數字鄉村建設發展,積極開展脫貧地區千兆光網、5G網絡、移動互聯網等建設。持續推進“雪亮工程”建設,確保每個村建設5個以上視頻監控探頭。推進農村物流體系建設,到2022年底基本實現行政村快遞“村村通”。持續抓好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開展“美麗宜居村莊”“美麗庭院”示範創建活動。

(2)加快脫貧地區城鄉融合發展。加快經濟高質量發展,因地制宜打造“一業一品”,促進脫貧地區特色產業聚集,做大做強經濟產業。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促進人才、技術、資金等要素平等交換,協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實施,加快服務能力提升,推動基礎設施從城鎮向鄉村延伸,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把鎮(區)建設成爲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加快“擦亮小城鎮”建設,到2022年底,達到省級美麗城鎮標準。壯大龍頭企業,培育支柱產業,以工促農,搭建農產品初深加工、包裝平臺,拓展銷售渠道,提升農產品吞吐能力。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動在縣域就業的農民工就地市民化,引導進城農民將土地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保障其合法收入。

4、推動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注重產業後續長期培育工作,按照“十四五”產業發展規劃,因地制宜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實施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完善全產業鏈支持措施。加快農產品和食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電商、批發市場的精準對接。打造有特色的現代農業產業園、科技園、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等,支持發展培育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

5、抓實人才培育工程。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到2025年,鄉村人才振興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鄉村振興各領域人才規模不斷壯大、素質穩步提升、結構持續優化,各類人才支持服務鄉村格局基本形成,鄉村人才初步滿足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基本需要。要加快培養農業生產經營人才,培養高素質農民隊伍,抓好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培育;要加快培養農村二三產業發展人才,培育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農村電商人才、鄉村工匠,打造農民工勞務輸出品牌;要加快培養鄉村公共服務人才,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鄉村衛生健康人才隊伍、鄉村文化旅遊體育人才隊伍、鄉村規劃建設人才隊伍建設;要加快培養鄉村治理人才,加強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加強農村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農村經營管理人才隊伍、農村法律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實施“一村多名大學生”培育計劃;要加快農業農村科技人才培養,特別是農業農村高科技領軍人才、農業農村科技創新人才、農業農村科技推廣人才,發展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

三、保障措施

(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縣、鎮、村三級書記抓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的格局不變,鎮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爲本地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的第一責任人,行業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本行業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把主要精力用在“三農”工作上。建立鄉村振興聯繫制度,每月調研一次,研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點工作,解決實際問題。

(二)強化財政投入。在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優化支出結構,調整支持重點,持續發揮財政支持作用。根據《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及省財政廳(鄂財農發〔2021〕12號)文件規定,中央財政下撥的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的補助資金,要將產業發展作爲支持重點,從2021年開始,用於產業發展的資金規模佔比原則上不低於50%,且不得低於上一年用於產業發展的資金佔比,並逐年遞增。省級財政下撥的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重點用於產業發展。市級財政下撥的主要採取貸款擔保(不作爲資本金注入擔保公司)、財政貼息、資金獎補等方式,集中支持帶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過渡期內,要配合縣政府和縣直部門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任務需要及財力情況,做好銜接資金預算,保持投入力度總體穩定。

(三)落實駐村幫扶。圍繞建強村黨組織、推進強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爲民辦事服務等任務,與駐村工作隊一同做好脫貧攻堅鞏固拓展和鄉村振興相銜接工作。在爲駐村工作隊提供完善後勤保障的同時,也要對駐村工作隊工作狀況監督記錄,隨時協調,確保其全力協助投入到鄉村振興工作中來。

(四)鼓勵社會參與。加強與定點幫扶單位溝通銜接,爭取更大力度支持。注重發揮市場主體的帶貧和社會團體的幫扶作用,強化以企業合作爲載體的幫扶協作機制,持續開展民營企業“萬企興萬村”等活動。

(五)實行考覈評估。根據中央將適時組織開展鞏固脫貧成果後評估,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精神,根據省委所傳達文件精神,縣委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爲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覈、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對鞏固脫貧人口“兩不愁三保障”水平,落實“兩類戶”監測幫扶責任和措施,推動各級各類反饋問題一體整改等後評估重點工作設置了成果考覈指標,對鎮(區)開展考覈評估。考覈結果將作爲幹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的重要參考。同時縣委將堅持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進行常態化暗訪、督辦、檢查和考評,並採取通報、約談、追責等方式,壓實各方面工作責任。

篇二:2022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方案模板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決策部署,結合《中共XX縣委、XX縣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安發〔2021〕1號)、《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縣農業農村現代的“十四五”發展規劃(2021-2025)〉的通知》(X辦發〔2021〕2號)的文件精神,實現我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共同富裕方向。聚焦脫貧村、農村低收入人口,聚焦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推動脫貧攻堅工作體系全面轉向鄉村振興、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三大任務,按照“一防兩業五銜接”工作思路(一防:防返貧;兩業:興產業、高就業;五銜接:領導體制、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覈機制等有效銜接),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爲重點轉向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從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轉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爲實現我縣打造全省鄉村全面振興引領區不斷添色增彩。

(二)目標任務。2020年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後,按照中央設立5年過渡期和“四個不摘”要求,做好領導體制、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覈機制等有效銜接。到2025年,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鄉村振興全面推進,脫貧人口民生福祉改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現新跨越,鄉村特色產業提質增效,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鄉風文明得到大力弘揚,農村基層組織不斷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長效機制逐步完善,農民收入增速高於全縣平均水平。到2035年,農村經濟實力顯著增強,鄉村振興取得重大進展,農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城鄉差距進一步縮小,在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爲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二、防返貧固成果,健全完善動態監測和分類幫扶機制

健全監測幫扶機制,依託“線上”的城市大腦“扶貧不落一人”應用場景加強防返貧動態實時監測,以及“線下”基層幹部的精準摸排,對“兩類人羣”及農村因突發災難事故遇困對象“兩不愁三保障”狀況進行重點監測,並建立快速發現和及時扶助機制。持續優化防貧保險政策,堅決防止返貧、致貧。堅持志智雙扶,持續增強“立志愛心超市”功能,開展“三講一評頌黨恩”活動。

(一)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機制。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把好築牢防止返貧致貧“第一道關”。

1、明確監測對象。將全縣農村脫貧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戶、重度殘疾戶等對象統籌爲農村低收入人口並納入監測範圍;重點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

2、完善監測方式。實行農戶主動申請、部門信息比對、幹部定期排查相結合的監測方式。一是基層主動發現。繼續以開展走親連心“1號大調研”等多形式縣鄉幹部走訪、駐村幹部排查、農戶主動申請的方式,及時發現和核查易返貧致貧人口,動態識別監測。二是部門篩查比對。依託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覈查系統,銜接國家和省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對接全縣各部門各領域信息系統,常態化開展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定期篩查易返貧致貧人口信息,實現對易返貧致貧人口的快速反應監測。

3、增強監測力度。聚焦農村低收入人口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定期檢查、動態管理、分類監測。對易返貧致貧人口每月至少監測一次,對其他農村低收入人口每季度或每半年至少監測一次。組織各級行業部門和相關單位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上下聯動、部門聯合”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早發現和早幫扶,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衛生健康委、縣住建局、縣醫保局、縣應急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殘聯、縣法院、縣檢察院、縣財政局、縣委編辦、縣市場監管局、縣公積金管理中心、縣稅務局、縣人民銀行、省銀監局XX辦事處、縣金融辦、縣工商聯、團縣委、縣婦聯、縣相關保險公司等,各鄉鎮〕

(二)健全分類幫扶和救助機制。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堅持事前、事中、事後幫扶相結合,堅持“一戶一策”,繼續精準施策,分層分類幫扶,實行動態清零。

1、分類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通過發展產業、穩定就業、信貸支持、消費幫扶等幫扶措施,引導他們勤勞致富。對沒有勞動能力的,以兜底保障爲主,強化農村低保、特困、殘疾、養老、救助等社會綜合性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2、社會救助。繼續保持兜底救助類政策穩定。(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學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戶”政策。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財產認定辦法,過渡期內中央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不計入低保家庭收入。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健全農村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落實低保標準制定省級統籌政策標準。(2)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3)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務質量。(4)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等,及時給予相應的專項社會救助。(5)對基本生活暫時陷入困難的羣衆加強臨時救助。(6)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

〔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委、縣醫保局、縣住建局、縣教體局、縣殘聯,各鄉鎮〕

三、興產業高就業,接續推進“十四大專項行動”

鞏固拓展我縣脫貧攻堅期“十四大專項行動”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確保工作政策不斷檔,確保脫貧羣衆不返貧。

(一)鞏固拓展產業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持續加大產業扶持力度,優先加大具有帶貧益貧功能的主體扶持發展力度,密切與低收入人口的利益聯結。培育構建農業產業體系。注重產業後續長期培育,統籌謀劃區域農業全產業鏈構建和培育到鄉到村到戶產業體系。發展壯大主導產業,大力推進“4+2+N”種植水果產業發展。大力實施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優化發展優質稻、果業、蔬菜、畜禽、水產等傳統產業。支持打造產業品牌。大力支持農村培育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誌農產品,打造區域公用品牌。強化農業產業發展支撐。加強產業投入保障。每年鞏固拓展財政專項資金投入農業產業資金佔比不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縣級財政每年按一定比例配套農業產業發展資金,同時探索建立農業產業獎補資金。深化培育致富帶頭人,繼續加大技能培訓,落實政策鼓勵支持。完善全產業鏈支持措施,加快農產品和食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電商、批發市場與區域特色產業精準對接。加大科技服務力度,建立產業技術幫扶機制。拓展農產品銷售渠道,繼續大力實施消費幫扶。提升產業帶動增收效果。鼓勵通過扶持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致富帶頭人、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建好產業基地,支持圍繞種養、加工、流通、銷售等環節形成利益共同體。持續強化“五個一”產業扶持模式和“一領辦三參與”產業合作方式,把農村低收入人口全部鑲嵌在產業鏈上,推動產業與低收入人口建立更加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林業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縣供銷社、縣科技工信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各鄉鎮〕

(二)鞏固拓展就業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建立完善脫貧勞動力動態監測機制,採取精準就業幫扶,拓寬穩定就業渠道。規範扶貧車間和公益性崗位動態管理,實現脫貧人口持續穩定就業。穩定拓寬就業渠道。建立完善送崗下鄉、“春風行動”等線上線下現場招聘、點對點對接服務等服務體系,確保脫貧人口就業、務工、轉崗信息暢通,失業後及時就業。拓寬本地就業渠道,充分發揮江西XX工業園區、中國(南昌)現代職教城建設等重點工程項目的就業穩崗作用,大力發揮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基地等就業帶動作用,支持廣泛採取以工代賑方式,吸納脫貧人口就地就近就業。統籌公益性崗位就業。延續支持扶貧車間的優惠政策,規範公益性崗位管理。持續加強就業監測。建立健全線上線下雙線監測機制,全面提升就業信息準確率。全面提升就業技能。用好江西XX工業園區平臺、門窗產業及全產業鏈發展機遇,大力實施普工轉技工培訓計劃,以高質量就業爲導向,完善就業技能培訓政策,培育XX勞務就業品牌。積極整合各類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等培訓資源,充分依託職業院校、培訓機構、企業等培訓主體,組織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就業技能、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創業培訓,提高脫貧勞動力就業技能和就業能力。〔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發改委、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財政局、縣教體局,各鄉鎮〕

(三)鞏固拓展黨建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堅持和完善選派第一書記制度。全面推行村書記、主任“一肩挑”,選優配強村級組織帶頭人,注重吸引在外創業能人、致富能手等羣體進入村“兩委”班子,強化基層力量。深化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三化”建設,提升基層組織戰鬥力,將基層黨組織打造成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堅強堡壘。實施“三年強村計劃”,持續提升村級集體經濟。堅持走親連心“1號大調研”XX品牌,密切幹羣關係,助力鄉村振興。(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各鄉鎮)

(四)鞏固拓展基礎設施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持續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深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接續高質量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推動農村人居環境由基礎整治向品質提升邁進。推進村莊清潔行動,把村莊清潔行動作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重點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提高農村戶廁無害化改造質量。推進農村污水治理,實現鄉鎮集鎮生活污水處理建設全覆蓋,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強化長效治理,因地制宜對村點進行分類建設管理。加強農村交通道路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加強通村公路和村內主幹道連接。統籌全域旅遊、產業鏈發展需要,推進一批農村資源路、產業路、旅遊路建設,持續推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提升農村客運服務品質。推進農村水、電、物流、通訊網絡建設。推進XX縣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試點縣項目建設,助力鄉村振興。實施萬長灌區配套續建與節水改造工程,保障糧食安全。加強農村電網建設,鞏固提升農村通信網絡覆蓋質量。統籌推進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建設,實施“快遞進村”工程。加強農村綜合服務能力建設。繼續加強村級綜合服務場所建設,提升爲民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農業服務、公益墓地、村級客運站點、文化體育、公共照明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持續加強氣象災害防禦組織體系建設,加強農村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交通運輸局、縣文廣新旅局、縣教體局、縣氣象局、縣應急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住建局、縣衛生健康委、縣發改委、縣水利局、縣供銷社、縣供電公司、縣郵政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鄉鎮〕

(五)鞏固拓展保障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強化縣鄉兩級養老機構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大力發展社區養老、互助養老服務,推進“頤養之家”建設。加大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人羣保障力度。加強殘疾人託養照護、康復服務。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並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繼續落實困難羣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政策,按照最低繳費檔次爲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體代繳全部保費,過渡期內進行逐步優化調整。在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時,對上述困難羣體和其他已脫貧人口可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爲60週歲以上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困難羣體按月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殘聯,各鄉鎮〕

(六)鞏固拓展教育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健全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和聯控聯保責任機制,堅持“雙負責制”,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持續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繼續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程,加強鄉村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強化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和對口支持。繼續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完善普通高校資助政策,助力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責任單位:縣教體局,各鄉鎮)

(七)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有效防範因病返貧致貧風險,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做好脫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合理確定農村醫療保險待遇水平。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健康幫扶政策基本穩定,完善大病專項救治政策,優化高血壓等主要慢性病簽約服務,完善縣域內先診療後付費政策。繼續開展三級醫院對口幫扶並建立長效機制,持續提升縣級醫院診療能力。加大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套支持力度,改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機構設施、設備條件,提升疾病預防控制能力。推進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多渠道擴充家庭醫生隊伍。規範村級衛生室建設管理。繼續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條件。(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委、縣醫保局,各鄉鎮)

(八)鞏固拓展安居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健全農村脫貧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動態監測機制,繼續通過農村危房改造等多種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以“政府引導、羣衆自願”爲原則,繼續實施脫貧戶、低保戶、五保戶、殘疾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戶、農村低保邊緣戶等人羣的危房改造工程、抗震改造工程、節能改造工程,以改善其住房條件和宜居環境。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風險點爲依據,配合相關部門、相關政策、依法依規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以達到消除風險點的目的。建立安居工程實施、管理、監督的長效機制,以達到工作的持續性。(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各鄉鎮)

(九)鞏固拓展飲水安全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鞏固已建農村飲水工程,推進實施城鄉供水一體化,覆蓋更大範圍、惠及更多人口,不斷提高農村供水保障水平。鞏固現有農村飲水安全成果,確保水質、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證率達到基本合格以上。加強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定期對現有農村供水工程進行維修養護,促進農村供水工程長期、安全、可持續運行。全力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促進鄉村振興。(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衛生健康委、縣自來水公司,各鄉鎮)

(十)鞏固拓展財政金融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嚴格落實省市財扶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相關規定,縣級財政投入保持總體穩定,合理安排財扶資金投入規模,優化資金支出結構,調整支持重點,適當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傾斜。對貸款貼息、政府採購等政策,在調整優化的基礎上繼續實施。過渡期內延續脫貧攻堅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繼續發揮再貸款作用,現有再貸款幫扶政策在拓展期內保持不變。進一步完善扶貧小額信貸政策,按照國家要求調整實施範圍、貸款額度等相關政策,防範逾期風險。對有較大貸款資金需求、符合貸款條件的對象,鼓勵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加大對農業產業信貸和保險支持力度。支持開發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業務範圍內爲鄉村振興提供長期信貸服務。引導相關銀行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項目提供中長期低成本資金來源。鼓勵因地制宜開發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探索農產品期貨期權和農業保險聯動。健全扶貧項目資產監管機制分類摸清各類扶貧資金項目形成的資產底數,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監管,確保扶貧資產持續發揮作用。公益性資產要明確落實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確保繼續發揮作用。經營性資產要明晰產權關係,防止資產流失和被侵佔,資產收益重點用於項目運行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村級公益事業等。〔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金融辦、縣發改委、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稅務局、縣人民銀行、省銀監局XX辦事處、縣農發行、縣供電公司,各鄉鎮〕

(十一)鞏固拓展社會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繼續發揮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特點,開展有特色的幫困、助力鄉村振興活動。繼續動員社會鄉賢、民間商會等組織開展村企共建活動。大力開展“鄉村行”等公益志願服務,共促鄉村振興。(責任單位:縣工商聯,各鄉鎮)

(十二)鞏固拓展“百企幫百村”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按照村企對接安排,引導和鼓勵企業廣泛開展捐贈幫扶、就業幫扶、助學幫扶、產業幫扶、基礎設施建設幫扶等多種措施,發揮企業在資金、技術、提供就業崗位等方面優勢,充分結合鄉村自然資源稟賦和產業特色,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促進村集體和農民持續增收,推動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責任單位:江西XX工業園區管委會,各鄉鎮)

(十三)鞏固拓展生態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重點抓好油茶產業,增加脫貧戶等相對貧困對象“一長兩員”就業比例。重點幫扶脫貧戶承包經營荒山荒地及有林地,優先安排適宜的項目給予脫貧戶對荒山荒地、有林地經營管理資金投入支持。重點幫扶脫貧戶栽種油茶,優先安排國家、省、市油茶項目計劃,並在苗木採購、栽培技術指導方面給予定向服務。確保脫貧戶種植的油茶全部納入項目扶持,並免費提供全方位技術服務。安排有一定能力,身體條件尚可的貧困人員加入護林員隊伍,凡符合條件的脫貧戶優先納入生態護林員隊伍中。(責任單位:縣林業局,各鄉鎮)

(十四)鞏固拓展光伏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行動。完善全縣光伏臺賬,對臺賬資料適時進行更新。加強村級光伏電站運維,健全光伏運維工作機制,督促指導光伏運維公司做好全縣光伏電站運維工作,統籌資金對光伏組件破損的電站及時進行材料更換和維修,嚴防閒置、毀損,確保電站穩定運行。加強村級電站收益管理,確保收益分配規範。〔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供電公司,各鄉鎮〕

四、重銜接穩推進,確保平穩有序

(一)推進領導體制銜接。堅持“市縣抓落實、鄉鎮推進和實施”的工作機制,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執行有力的鄉村振興領導體制,穩定構築黨政主導、部門齊抓、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堅持“黨政一把手負總責”、貫徹“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層層壓實責任。充分發揮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建立統一高效的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議事協調工作機制。〔責任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縣委農辦,各鄉鎮〕

(二)推進工作體系銜接。堅持以鄉村振興統攬新時代“三農”工作,及時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在工作力量、組織保障、規劃實施、項目建設、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機結合,做到一盤棋、一體化推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發揮脫貧攻堅體制機制作用,平穩有序做好縣鄉兩級扶貧機構職能的調整優化,鄉村扶貧工作站(室)轉爲鄉村振興工作站(室),各鄉鎮村及各部門的業務員隊伍保持穩定,確保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幹勁不減。〔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委農辦,各鄉鎮〕

(三)推進發展規劃銜接。將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大舉措、需要實施的重大工程項目,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四五”發展規劃。〔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

(四)推進政策舉措銜接。在主要幫扶政策保持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對現有幫扶政策逐項分類優化調整,合理把握調整節奏、力度、時限。各部門要立足實際,在上級安排下,抓緊優化完善各項具體政策舉措,根據實際情況分類做好現有幫扶政策的延續、優化、調整,確保政策連續性。在新政策出臺實施前,原有幫扶政策不退出,增強脫貧穩定性。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鄉村,統籌財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等方面資源力量重點幫扶,定期開展監測評估。〔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財政局、縣金融辦、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委組織部、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衛生健康委、縣醫保局、縣水利局、縣住建局、縣人民銀行,各鄉鎮〕

(五)推進考覈機制銜接。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爲鄉鎮、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分類考覈的重要指標,納入考覈測評範圍。加強與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覈,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覈的銜接。注重考覈工作實效,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強化考覈結果運用,實行正向激勵,落實責任追究,將考覈結果作爲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的重要參考。〔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監委、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委農辦、縣統計局,各鄉鎮〕

五、強保障增投入,提供堅實支撐

(一)強化組織領導保障。各級黨組織要扛起政治責任,以更大力度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村“兩委”成員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選派一批優秀幹部到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一線崗位培養鍛鍊,分級分類加強幹部培訓,對在艱苦地區、關鍵崗位工作表現突出的幹部要優先重用。根據中央、省委、市委、縣委巡視巡察反饋涉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方面的問題和要求,壓實責任,強化措施,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鄉鎮〕

(二)強化財政金融保障。過渡期內在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需要和財力狀況,合理安排財政投入規模。繼續發揮再貸款作用,現有再貸款幫扶政策在拓展期內保持不變。進一步完善扶貧小額信貸政策。支持開發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業務範圍內爲鄉村振興提供長期信貸服務。〔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金融辦、縣發改委、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稅務局、縣人民銀行、省銀監局XX辦事處、縣農發行,各鄉鎮〕

(三)強化土地支持保障。嚴格控制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堅決守住耕地紅線。以國土空間規劃爲依據,按照應保盡保的原則,優先保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用地需求。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用地需求,用好土地增減掛鉤政策,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提高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投入比例,優先統籌用於發展鄉村產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高標準農田和鄉鎮、村莊公共基礎設施等。〔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財政局,各鄉鎮〕

(四)強化人才支撐保障。延續脫貧攻堅期間各項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落實南昌“人才10條”及其配套政策,積極引導各類人才服務鄉村振興。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崗計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培訓計劃、銀齡講學計劃、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優先滿足鄉村對高素質教師的補充需求。落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用好重點高校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繼續支持脫貧戶“兩後生”接受職業教育,並按規定給予相應資助。實施全科醫生特崗和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等基層衛生人才計劃。探索農業科技推廣人員“縣管鄉用、下沉到村”新機制。在公務員、事業編招考中繼續向鄉鎮傾斜,適當放寬要求,在待遇職稱方面也予以傾斜。積極引進各類人才,鼓勵人才向農村涌動,鼓勵企業家、務工人員以及高校畢業生回鄉創業或任職。大力培養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積極推廣“田教授”“農秀才”等經驗做法,建強一支紮根基層、根植羣衆“不走的工作隊”。〔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教體局、縣衛生健康委、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縣科技工信局,各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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