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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精選6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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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精選6篇)作文

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進一步加強我縣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聯動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根據《__省教育廳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__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教〔20__〕__號精神,特制定我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____思想和黨的__大精神爲指導,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切實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任務內容

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第三部分“治理內容及措施”爲主要內容,縣直各中小學、幼兒園(民辦)學校要認真學習領會,制定工作措施,全面開展治理。

三、職責分工

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第四部分“職責分工”爲依據,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學習、領會精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20__年4月16日前)

1、全面學習。縣直各中小學、幼兒園(民辦)學校要迅速組織進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文件統一學習,深刻領會《方案》精神,明確各學校在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中的任務和要求,落實各自責任。

2、成立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縣直各中小學、幼兒園(民辦)學校校長爲組長、學校分管副校長(副園長)爲成員的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校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並向社會公佈防治欺凌辦公室電話號碼。

3、成立專項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成立由主管副校長(副園長)負責,法治副校長、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專項負責欺凌事件的管理、調查、協調及處置等工作。

4、制定學校工作方案。結合《教育部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各學校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學校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採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強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增強處置工作能力。

各學校請於4月18日前將本學校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名單和制定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方案報送至縣教育局安全股備案。

(二)綜合治理階段(長期)

1、自查整改階段。

(1)立即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教育(20__年5月10日結束)。各鄉鎮中心教研組、縣直中小學、幼兒園(民辦)學校要結合春季開學工作,充分利用班團隊會、廣播、網絡、手機等多種載體,紮實有效的開展預防欺凌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要通過開展專題講座、設立宣傳櫥窗等多種形式,將《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和《__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宣傳深入到基層、到師生、到家長,使廣大師生教職員工和家長都瞭解主要內容,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參與校園安全的良好環境。

(2)自查自改階段(20__年5月31日結束)。各學校要按照《__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有關治理內容和要求,全面進行預防欺凌工作開展情況自查自改工作,重點從開展欺凌防治教育、培訓、矛盾糾紛排查、日常檢查、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以及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完善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查自改。

2、綜合治理階段(長期)

各學校要在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__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各負其責,全面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完善機制,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建立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三)督導檢查階段(6月15日前)

根據《__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領導小組要聯合縣教育督導室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工作,重點對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民辦)學校開展預防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任務落實情況、教育、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學校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校園欺凌治理作爲當前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導,強化責任。縣教育督導室要聯合其他有關部門單位,強化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各學校各有關部門在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單位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嚴肅追究責任。

(三)及時全面總結。各學校要及時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不斷規範和完善預防校園欺凌管理制度,加強對預防欺凌工作的常態化管理,形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篇二: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爲認真貫徹《教育廳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教體衛〔20__〕__號)精神,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紮實開展市區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中小學生欺凌長效防治工作機制,切實把校園建設成爲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____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爲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教育爲先。

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進提高人民羣衆的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特別要加強防治學生欺凌專題教育,培養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羣體積極預防和自覺反對學生欺凌的意識。

2、堅持預防爲主。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及時排查可能導致學生欺凌事件發生的苗頭隱患,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加強欺凌事件易發區域監管,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

3、堅持保護爲要。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切實保護被欺凌學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傷害發生,幫助被欺凌學生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4、堅持法治爲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區要求,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事件;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對實施欺凌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不當行爲。

二、治理範圍

全市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三、治理內容及措施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欺,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等的事件,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結合各學校實際,採取有效措施,系統施策、綜合治理。以深入開展校風校紀工作爲抓手,提升師生安全文明習慣,以安全管理規範化示範學校創建標準來嚴格要求自我,努力創建“平安校園”,師生之間互相監督,共同抵制校園欺凌。

(一)建立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

各學校始終堅持校紀校風深度治理工作不放鬆,以校風校紀工作促進防校園欺凌工作的有效開展。常抓不懈,使校風校紀向社會深度延伸,杜絕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__市教育局協同有關部門組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負責統籌推進利通區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妥善處理學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確引導媒體和網絡輿情,市教育局爲牽頭單位,各部門按各自職責抓好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各學校要遵守執行。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羣團組織,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強各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貫徹落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紮實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強化法治安全宣傳教育

1、加強學生法治安全教育。各學校要專門開設安全課,以班會課形式開展多種內容的安全宣傳教育。以防治學生欺凌爲重點,以“法律進校園”爲載體,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尊重生命安全、強化規則意識。充分發揮學校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的作用,定期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等內容的教育,邀請公、檢、法、司等部門工作人員深入學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學生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專題教育。各學校每學期要集中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專題教育,落實師資和課時,通過課堂教學案例分析、專題講座、主題活動、社會實踐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爲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自覺抵制校園欺凌行爲。

3、組織開展學生家長培訓。通過學校召開家長會、組織家長、學校或社區定期開展專題培訓等方式,加強對家長的宣傳引導和培訓,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及時瞭解孩子的日常表現和思想狀況,落實好對孩子的監護責任。

(三)嚴格學校日常管理防控

1、強化校風校紀深度治理工作。各學校要按照市教育局校風校紀深度治理工作安排,把“校風校紀安全員督察制度”落到實處,各校安全員不定期對學生上下學情況、文明禮儀、交通安全、社會公德等方面做好督查監管,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學校,責令整改。各學校要對好的做法借鑑學習,形成互學互用,互相監督,共同進步的良好氛圍,爲防校園欺凌工作打好堅實基礎。

2、加強學校日常管理。各學校要落實市教育局的要求,按照安全管理規範化示範學校的標準,嚴格要求本單位,建章立制,落實檢查內容,不給校園欺凌事件發生留有空間。學校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總體負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和教職工、少先隊輔導員以及社區工作者、家長代表、法律顧問、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切實加強防治學生欺凌日常管理工作。學校要聯繫駐地公安機關委派1名法制副校長每學期定期駐學校辦公,普及宣傳防學生欺凌相關法律知識,指導、參與學校日常管理防控和學生欺凌事件調查處理,並將該校學生欺凌防控情況納入對相關教師的考覈內容,學校要制定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針對重點羣體、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優化校園視頻監控系統。

3、加強矛盾問題排查化解。要加強師生聯繫,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學生之間、師生之間關係狀況,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要在校園公示欄等明顯位置公佈預防學生欺凌舉報電話和學校責任人及聯繫方式,便於學生舉報、反映欺凌學生的行爲。對有心理問題、暴力傾向的學生要加強心理疏導,必要時聯繫專業部門進行心理矯治。市教育局將定期對學校的防治學生欺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

4、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各部門要加大校園周邊羣防羣治工作力度,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範工作,公安機關對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視頻監控系統進行優化處理,加強學校周邊日常巡邏防控和易肇事肇禍人員的排查管控,完善“護學崗”和高峯勤務機制,強化校園周邊治安亂點整治。“結合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涉校涉生違法犯罪。對治安情況複雜、問題較多的學校和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要組織人員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社會人員欺凌學生問題,及時進行預防處置,並上報學校和家長,做好防控工作。

(四)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事件

1、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爲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爲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啓動調查處理程序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2、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各學校要明確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負責人(分管領導)、政教處要確定具體聯繫人、聯繫方式,並向社會公佈,負責處理學校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處理結果爲準;確需複查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啓動複查。複查工作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複查工作結束後,學校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教育局備案。學生欺凌涉法涉訴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按照相應法律程序辦理。

3、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教育懲戒情況應告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對於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應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爲主。學校要將事件上報教育局,教育局協同、聯絡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學校要區別不同情況,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對依法應承擔行政、刑事責任的,要做好個別矯治和分類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場所開展必要的教育矯治;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

對校外成年人採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凌進行違法犯罪行爲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4、依法落實和追究家長監護責任。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要嚴格履行監護責任,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後的監管看護和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落實監護人責任迫究制度,未成年學生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各級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五)健全防治學生欺凌長效機制

各學校結合校風校紀綜合治理工作,積極探索創新,形成自己的治理方法,互相學習優良做法,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確保防學生欺凌工作規範、有序落實。

1、完善培訓機制。市教育局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各學校應組織分管負責同志和具體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必要的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培訓。中小學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和教師等培訓中應當增加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培訓的內容,培訓內容要納入相關人繼續教育學分。

2、建立考評機制。市教育局將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納入綜治工作考評,將文明校園、平安校園創建標準,納入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年度考評,納入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納入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考評,建立完善考評機制,促進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有效落實。

3、建立問責處理機制。市教育局將把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專項督導結果作爲評價學校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學校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責任追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爲,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4、健全依法治理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明確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探索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把防治學生欺凌作爲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推進學校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依法落實法治安全教育、日常管理防控和處置學生欺凌措施。

四、職責分工

(一)市教育局負責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是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牽頭單位。

(二)綜治辦負責將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推動強化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三)人民法院負責依法妥善審理學生欺凌相關案件,通過庭審釐清學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責任,促進矛盾化解工作;以開展模擬法庭等形式配合學校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四)人民檢察院負責依法對學生欺凌案件進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開展法律監督;並以案釋法,積極參與學校法治宣傳教育。

(五)公安局負責依法辦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處理實施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強化警校聯動,指導監督學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園安全隱患;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六)民政局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對被欺凌學生及其家庭的幫扶救助,協助教育部門組織社工專業人員爲中小學校提供指導服務,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具體幫扶工作。

(七)司法局負責指導協調開展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爲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技工學校做好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九)市共青團負責履行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組長單位職責,配合教育行政部門並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建立預防遏制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市婦聯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學生欺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十一)市殘聯負責積極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學生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殘疾學生遭受欺凌的風險防控,協助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十二)學校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紮實開展相關教育,制定完善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的各項措施,預案、制度規範和處置流程,及時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指導、教育家長依法落實法定監護職責,增強法治意識,科學實施家庭教育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看護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細緻部署。各學校要加強對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研究籌劃和動員部署。根據治理內容、細緻分工,明確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負責人和具體聯繫人,結合本學校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

(二)加強督導檢查。市教育局定期對本地區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學校開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動、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等辦法措施、在校規校紀中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開展培訓、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市教育局將適時組織聯合督導組對各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進行專項督導,督導結果向社會公開。

(三)及時全面總結。各學校要認真及時做好防治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圍繞取得的成績和經驗,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圍繞面臨的困難和不足,仔細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及薄弱環節,分析產生問題的根源,汲取教訓,研究改進,推動防治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學校要加強學生欺凌事件信息報送,對於情節比較惡劣、危害程度較大、社會輿情強烈的欺凌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置,並將有關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對於處置不力和瞞報、漏報信息的,市教育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會同有關單位予以追究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學校要結合普法宣傳工作加強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推廣防治學生欺凌的先進典型、先進經驗,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方法。教育局將聯繫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共同發佈防學生欺凌綠色報道倡議書,營造防學生欺凌報道宣傳的良好氛圍。

各縣(市、區)有關部門務必於20__年6月10日前將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0__年11月25日前將年度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分別報送__市各相關部門。市區各校20__年11月25日前將年度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分別報送市教育局。市區各校於20__年6月10日前將學生欺凌工作負責人(分管領導)和聯繫人信息(姓名、職務、辦公電話)報送市教育局,教育局彙總後向社會公佈。

篇三: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爲認真貫徹落實__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強化我市中小學生校園欺凌的綜合治理工作,積極營造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______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止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止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條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教育爲先。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羣衆的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特別要加強防止學生欺凌專題教育,增強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羣體積極預防和自覺反對學生欺凌的意識。

(二)堅持預防爲主。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及時排查可能導致學生欺凌事件發生的苗頭隱患,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加強欺凌事件易發現場監管,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

(三)堅持保護爲要。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切實保護被欺凌學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傷害發生,幫助被欺凌學生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四)堅持法治爲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事件,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對實施欺凌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不當行爲。

三、建立預防體系

(一)突出預防學生欺凌教育。中小學校通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教育、學期中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凌防止專題教育。學校團委、少先隊組織要配合學校開展好法治宣傳教育、安全自護教育。

(二)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法治副校長、教師、少先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加快推進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學校要制定防止學生欺凌工作各項規章制度,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止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

(三)組織開展家長培訓。學校通過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或通過QQ、微信、短信提示等方式,加強對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止學生欺凌知識。

(四)定期開展排查。學校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止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邀請相關部門或專業機構指導學校排查工作。

四、依法依規處置

(一)明確學生欺凌的界定。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爲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爲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啓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三)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學校要明確具體負責防止學生欺凌工作的人員。學校學生欺凌治理領導組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領導組的處理結果爲準;確需複查的,由市防止學生欺凌工作部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啓動複查。複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

(四)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領導組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五、建立長效機制

學校要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止學生欺凌工作機制。

(一)堅強培訓。將防止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中小學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和教師等培訓中應當增加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的內容。培訓納入相關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二)加強考評。將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作爲考評內容,納入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納入校長和教師年度考評,並與績效工資掛鉤。

(三)實行問責。把防止學生欺凌工作專項督導結果作爲評價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學校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追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爲,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依法治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明確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防止學生欺凌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把防止學生欺凌作爲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止學生欺凌爲主題的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防止學生欺凌內容,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及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開展集中教育。學校要開展以“校園欺凌防止”爲主題的教育活動,不斷提升對校園欺凌的防止意識;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爲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二)加強預防和疏導。學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和信箱並明確負責人。對校園欺凌事件,各校要及時處置、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出。

(三)完善制度和預案。學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四)強化督查和考覈。市教育局將不定期對各地開展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將納入年度考覈,各校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

篇四: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加強我市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聯動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根據《省教育廳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__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__教基[20__]__號)精神,制定我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____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防治學生欺凌的決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以教育爲先、預防爲主、保護爲要、法治爲基爲原則,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規章制度和機制,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實效,爲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__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舒__爲組長,各有關部門領導爲成員的市防治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__市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組長:____

成員:____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學生欺凌治理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是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牽頭單位。

(二)綜治部門負責推動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

(三)人民法院負責依法妥善審理學生欺凌相關案件,通過庭審釐清學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責任,促進矛盾化解工作;以開展模擬法庭等形式配合學校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四)人民檢察院負責依法對學生欺凌案件進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開展法律監督,並以案釋法,積極參與學校法治宣傳教育。

(五)公安機關負責依法辦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處理實施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強化警校聯動,指導監督學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園安全隱患,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六)民政部門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加強對被欺凌學生及其家庭的幫扶救助,協助教育部門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爲中小學校提供專業輔導,配合有關部門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和幫扶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門負責落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體系,指導協調開展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爲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指導技工學校做好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九)共青團組織負責切實履行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配合教育行政部門並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建立預防遏制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婦聯組織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學生欺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十一)殘聯組織負責積極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學生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殘疾學生遭受欺凌的風險防控,協助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十二)學校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紮實開展相關教育,制定完善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的各項措施、預案、制度規範和處置流程,及時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指導、教育家長依法落實法定監護職責,增強法治意識,科學實施家庭教育,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看護和管教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__年9月25日前)。

1、成立校園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主導成立以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爲組長,各有關部門相關負責人爲成員的校園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地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並向社會公佈防治欺凌工作具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2、成立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法治副校長、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專項負責學生欺凌事件的管理、調查、協調及處置等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結合《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和各縣(市、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地本校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採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強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增強處置工作能力。

各地各校請於9月25日前將本地本校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名單、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方案報送至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科備案。

(二)綜合治理階段。

1、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教育(長期)。各地各校要結合開學工作,充分利用班團隊會、廣播、網絡、手機、專題講座、宣傳櫥窗等多種手段和方式,紮實有效的開展預防學生欺凌宣傳教育,實現師生、家長培訓教育全覆蓋,形成全員知曉,全員參與學生欺凌治理的良好氛圍。

2、開展自查自改(20__年9月28日結束)。各地各校要按照《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有關治理內容和要求,全面開展預防學生欺凌自查自改工作,重點對開展學生欺凌防治教育培訓、矛盾糾紛排查、日常檢查、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以及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等情況進行自查自改。

3、綜合治理階段(長期)。各地、各有關部門、各學校要按照《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各負其責,全面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完善機制,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建立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三)督導檢查階段(10月26日前)。

各地防治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聯合本級教育督導部門,重點對轄區學校開展預防學生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落實情況、教育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進行專項督導檢查。檢查結束後,請各縣(市、區)教育局於20__年10月26日前將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自查自改情況以及督導檢查情況報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科。市教育局將適時協調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各學校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學生欺凌治理作爲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協調教育督導和其他有關部門,強化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各學校各有關部門在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單位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學生欺凌事件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各地防治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不斷完善預防學生欺凌管理制度,加強對預防學生欺凌工作的常態化管理,形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市防治學生欺凌綜治工作領導小組聯絡員:____,電話: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

篇五: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加強中小學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查處通報情節惡劣、社會影響大的欺凌事件,指導各地各學校織牢聯動網絡,健全長效機制,建設平安校園,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校園欺凌防治宣傳教育周”系列活動。__月份中小學校(含中職學校)建立完善欺凌處置工作委員會,學校領導班子召開1次辦公會,制定工作方案。中小學校參照《校園欺凌防治工作評價計分表》,自行建立自查臺賬。開學第2周,集中開展“校園欺凌防治宣傳教育周”活動,留存相關資料。__月份,中小學校開展1次案例式教學活動;組織學生參加全省校園欺凌防治線上知識答題;組織1次防治校園欺凌教師培訓;邀請法治副校長到學校作1次輔導講座;開展1次學生心理健康篩查,健全心理異常學生跟蹤教育臺賬;開展1次校園欺凌隱患排查,掌握學困生、特困生、留守兒童、父母離異學生情況,一班一冊建立臺賬;通過問卷調查等形式開展1次大家訪,瞭解學生家庭狀況,向家長宣傳校園欺凌辨識和防範常識,聽取學生離校後表現及家長意見建議;在校園顯著位置公告學校欺凌防治負責人姓名和聯繫電話。

(二)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級教育部門要圍繞學生欺凌防治機制、制度措施、隊伍建設、責任落實、宣傳引導、教育懲戒、條件保障等方面,組織中小學校制定落實防範制度措施。學校要對學生開展全面排查,與家長深入溝通,瞭解掌握學生心理狀況、思想情緒和同學關係狀況,及時查找發生欺凌事件苗頭跡象,對可能發生的欺凌行爲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

(三)及時消除隱患問題。對排查發現的苗頭跡象或隱患點,學校要及時向上級教育部門報告,與家長進行溝通,調查瞭解原因,採取必要干預措施,做好疏導化解,並舉一反三,完善規章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壓實工作責任。要對近年來發生過學生欺凌事件的學校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四)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各級教育部門要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和《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指導學校完善校規校紀,健全教育懲戒工作機制。對實施欺凌的學生,情節輕微的,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情節較重的,學校可給予紀律處分,並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予以訓誡;對實施暴力、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應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置。對遭受欺凌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相應的心理輔導。

(五)規範欺凌報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做好學生欺凌報告工作。學校教職員工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要及時向學校報告;對情節嚴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迅速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對輿論高度關注、社會影響廣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時報送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時間、地點、起因、過程、涉及人員等)和已採取的措施等。報告內容要準確、客觀、詳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要及時續報。

(六)切實加強教育引導。各地各學校要加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傳解讀,深入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養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爲習慣。要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提高防治學生欺凌的意識和能力。要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溝通交流,引導學生家長掌握科學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實監護責任。要教育引導學生正確使用網絡,自覺抵制不良網絡信息、影視節目、網絡遊戲等侵蝕影響。

(七)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各地各學校要按照《__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健全欺凌防治工作體系,形成部門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範的工作局面。要壓實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和教職工崗位責任,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強化預防機制,中小學校制訂學校或年(班)級反欺凌公約,積極探索在班級設置學生安全員。完善考評機制,將學生欺凌防治情況納入學校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及教職工工作考評。健全問責機制,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縣(市、區)和學校進行督導檢查、通報約談,並向社會公開通報惡性欺凌事件處置情況。對失職瀆職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組織實施

專項治理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部署摸底。各地各學校全面部署,參照《校園欺凌防治工作評價計分表》集中開展排查摸底,查清當前學生欺凌防治存在的問題,摸清問題比較突出的學校,明確整改措施。__月底前完成。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根據摸排結果,對發現問題開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規做好欺凌事件調查處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機制和制度措施。__月底前完成。

第三階段,督導檢查。依據省教育廳《校園欺凌防治工作評價計分表》,組織學校自查和教育部門複查。省教育廳將從__月份開始,採取抽查、交叉檢查等形式,持續對各地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向社會通報有關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周密部署。各地各學校要把做好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作爲學生成長成才的底線要求,作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長期的重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確保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二)部門聯動,強化協作。各地各學校要在屬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與法院、檢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門和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加強協同配合,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強化工作職責,構建綜合防治體系,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各學校要及時向社會宣傳專項治理的重要舉措,總結本地治理情況和典型經驗,引導媒體加強正面宣傳,做好輿情引導,防止過度渲染細節,保護受害學生隱私,營造良好治理氛圍。

(四)開展督查,確保落實。各地教育督導機構要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範圍,會同檢察、公安等部門對學校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聯合檢查,指導學校不斷改進防治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篇六: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爲有效防治中小學生校園欺凌,確保學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長,依據《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市教安〔20__〕__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____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教育爲先。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進提高人民羣衆的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特別要加強防治學生欺凌專題教育,培養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羣體積極預防和自覺反對學生欺凌的意識。

(二)堅持預防爲主。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及時排查可能導致學生欺凌事件發生的苗頭隱患,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加強欺凌事件易發場所監管,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

(三)堅持保護爲要。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切實保護被欺凌學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傷害發生,幫助被欺凌學生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四)堅持法治爲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事件,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對實施欺凌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不當行爲。

三、治理內容及措施

(一)明確中小學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強化措施,有效預防

1、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結合中小學生思想實際,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全體學生從小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開展“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爲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爲習慣。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__年修訂)》,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2、認真開展預防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各學校要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結合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要強化學生校規校紀教育,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團隊會、主題活動、編髮手冊、參觀實踐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爲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自覺抵制欺凌和暴力行爲。研製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全面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要加強中小學生違法犯罪預防綜合基地和人才建設,爲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提供支持和幫助。中小學校要通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學期中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欺凌防治專題教育。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配合學校開展好法治宣傳教育、安全自護教育。

3、依法落實家長的教育與監護責任。通過組織學校或者社區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形式,加強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要增強法治意識,幫助家長了解和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切實加強家庭教育,掌握科學的教育理念,注重子女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爲習慣的培養。做好孩子離校後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及時瞭解孩子的日常表現和思想狀況,積極與學校溝通防治。落實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未成年學生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4、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學校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加快推進“三防”設施建設,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加強師生聯繫,密切家校溝通,在班級、宿舍等重點區域設立祕密信息員,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師生之間、同學之間關係狀況,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定期開展管制刀具及危險物品清查收繳工作。

(三)依法依規處置

1、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爲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爲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啓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調查處置時,學校及公安機關等工作組應當保護涉事學生、舉報人的隱私和人身安全,防止隱私泄露及網絡傳播導致事態蔓延,造成涉事學生、家長以及舉報人受到傷害。

2、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處(科)室並向社會公佈。縣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負責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爲準;確需複查的,由縣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啓動複查。複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

縣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接受申訴請求並啓動複查程序的,應在複查工作結束後,及時將有關情況報上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備案。涉法涉訴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受理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及時納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

3、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爲主。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要及時聯絡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各級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學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審判等工作。對有違法犯罪行爲的學生,要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對依法應承擔行政、刑事責任的,要做好個別矯治和分類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場所開展必要的教育矯治;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對校外成年人採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凌進行違法犯罪行爲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四)建立長效機制

1、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學校要把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羣團組織,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學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處理學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確引導媒體和網絡輿情。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要重點抓好校園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成立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領導組,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職責,完善防治措施,加強考覈檢查,健全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綜合治理工作合力,做好校園外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2、完善培訓機制。明確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幹部和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和具體工作人員每年應當接受必要的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培訓。中小學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和教師等培訓中應當增加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的內容。培訓納入相關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3、建立考評獎懲機制。各縣區要將本區域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作爲考評內容,納入文明校園、平安校園創建標準,納入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年度考評。教育部門要將轄區校園欺凌和暴力的防範工作納入對校長的年度考評,對發生嚴重校園欺凌或暴力事件的學校要實行“一票否決制”;學校要將班主任、宿管人員、安保等工作人員防欺凌反暴力工作履職情況納入年終考覈,與本人的年終績效、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等掛鉤。

4、建立問責處理機制。把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專項督導結果作爲評價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追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爲,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健全依法治理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明確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學生欺凌作爲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治學生欺凌爲主題的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及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教育。

四、職責分工

(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學生欺凌防範和反暴力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處置,是校園防欺凌反暴力工作的綜合治理牽頭單位。

(二)綜治部門負責推動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要對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的通知》要求,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督導和追究。

(三)人民法院負責依法妥善審理學生欺凌相關案件,通過庭審釐清學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責任,促進矛盾化解工作;以開展模擬法庭等形式配合學校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四)人民檢察院負責依法對學生欺凌案件進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開展法律監督,並以案釋法,積極參與學校法治宣傳教育,培養中小學生法治意識、規則意識,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自護防衛能力。

(五)公安機關負責依法辦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處理實施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強化警校聯動,指導落實各項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學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園安全隱患,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與警示教育工作,加強校園周邊治安巡邏防控,收集掌握校園欺凌信息,並及時告知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積極開展預防與處置。

(六)民政部門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加強對被欺凌學生及其家庭的幫扶救助,協助教育部門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爲中小學校提供專業輔導,配合有關部門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和幫扶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門負責落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體系,指導協調開展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爲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開展以案釋法和送法進校園,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指導技工學校做好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九)共青團組織負責切實履行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組長單位職責,配合教育行政部門並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建立預防遏制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提供相應的心理諮詢服務和法律諮詢援助,依託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開展法治宣傳、自護教育。

(十)婦聯組織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學生欺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十一)殘聯組織負責積極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學生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殘疾學生遭受欺凌的風險防控,協助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十二)學校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紮實開展相關安全知識教育,制定完善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方案,及時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指導、教育家長依法落實法定監護職責,增強法治意識,科學實施家庭教育,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看護和管教工作。加強學校“三防”建設,通過建立“平安校園智能管理平臺”,升級校園安防系統,提升校園欺凌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把防治校園欺凌與暴力工作作爲“平安校園”“文明校園”建設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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